编辑同志,请采访我
天气一热,人就容易上火。不是做事丢三落四,就是脾气容易暴躁。近40度的高温天气下,建筑工人、快递员、业务员,他们应该是“魔都”最能战斗的人群。既要顶着烈日外出拜访客户,又要监督施工进度,还要协调施工工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客户,施工师傅,公司,不管哪一方都得罪不起。不过,这对有多年暖通业务经验的冯小姐来说,已经习以为常。拿她的口头禅来说“再苦再累,也要服务好客户。”,可是最近一件事却让她很恼火,千方百计为客户分忧的结果居然是被一篇《空调两次送错型号安装一半拒绝退换》的文章横加指责。
据冯小姐回忆,5月12日戈小姐通过卉合的老客户黄先生主动联系她,说她家需要装修。由于看好卉合为黄先生家的服务,考虑到资金预算,戈小姐没有选黄先生家同款的大金空调,而是选用了格力,并希望达到类似的效果。虽然卉合主要代理大金空调,但为了方便客户,冯小姐二话没说,加班加点与公司和供应商商讨解决方案。敲定方案后,双方于5月18日签订合同,当天空调师傅、地暖师傅对安装现场进行定位。
5月25日空调进场,型号虽然与项目报价书上一致,但因内机体积影响吊顶,机器也未拆封,卉合站在为客户立场考虑,决定自己将设备拉回公司作为库存。其后,双方协商换成相同系列相同功率的新型号机器。并非如报道说的是格力送错了货,当天也并没有收取戈小姐的任何款项,这个有走账凭证。
(注:可能很多朋友不知道,以为设备不匹配可以更换。其实对于卉合来说,由于不是格力的代理商,平时使用格力的客户非常少,空调的采购没有其他特殊的权利,公司都是采用的定制安装服务,哪怕是一台空调的库存,对于公司也是一种风险。)
冯小姐反复与格力公司确认了5月30日可以将要换的新型号机器送到安装现场后,并与空调师傅约定当日施工。5月30日,安装师傅将送到的新型号机器照片发给冯小姐,为慎重起见,冯小姐将设备图片通过微信转发给了戈小姐确认。当时空调师傅还笑称冯小姐太过于谨慎,说戈小姐本人在现场验货并签收的。安装师傅遂拆箱,并在当天安装完毕。
5月31日上午,在戈小姐办公附近收取第二笔款——空调进场应付款,也就是报道中说到的那3万元。
原以为接下来的工作会非常顺利,谁知6月1日上午,戈小姐突然打电话说她想要单管连接的中央空调。接到电话的当时就把冯小姐给搞懵啦,关于单管空调这一点,戈小姐在选空调之前从未提到过。要知道,设备没有拆箱还好说,大不了卉合贴些差价,但是设备已经在冯小姐确认基础上安装完工啦,这就标志着一旦拆下就不能退货,而且只能作为廉价的二手货处理。公司上下都耐心的跟戈小姐解释,现在安装的是格力此系列里最新的型号,效果也是与其它系列一样的。可是,无论怎么说,戈小姐就是要求退货。对于报道中提到的设备代码不一致,是因为格力产品升级,其后戈小姐自己也电话得到了格力公司的说明。
本来这件事在6月23日,格力厂家、戈小姐、冯小姐、李静已经在卉合展厅达成和解协议(协议有双方签字留档)。不知什么缘故,7月11日却冒出一篇名为《空调两次送错型号安装一半拒绝退换》晨报报道。对于以上严重偏离事实,并未深入了解实情就以新闻方式进行事件报道的行为,冯小姐感到非常气愤。冯小姐说“简直搞笑,文章中连戈小姐都错误的写成了葛小姐,连我这个当事人都没有采访就敢胡乱发表,真的不知道媒体的责任心去哪里啦。”目前,冯小姐已经报请公司,并委托专业律师,将根据文章的影响后果评估是否对这种不负责任的报道行为进行法律起诉。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2009年修订)第二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第三条,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要把真实作为新闻的生命,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报道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客观。事情原委非常清楚,就是沟通上面的一点误会。做任何事情前请多思考,多调查,遇事冷静处理,谣言止于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