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雨,夏蝉鸣,明天是个好天气
我爱人很喜欢一家麻辣烫店。
他向来对食物不太挑剔,但是那家店真的很难吃。
他说,疫情来的时候他就看到了一对小夫妻在经营那个店,疫情一直没过去,那个难吃的麻辣烫店竟然奇迹般地开了下来,所以一定要尝尝。
没想到一尝就成了常客。
我想不通这个店到底好在哪里。
我爱人说,他其实吃不出这一碗麻辣烫是不是真像我说的这么难吃,他老想来,就是想确定这世界上另一对像我们一样的小夫妻,还好好的过着自己的小日子。
直男这种生物的浪漫常常来的莫名其妙,可是我也莫名其妙的被他对这世界付出的温柔击中,开始觉得生活美好。
好朋友打电话来,说她接受了一场相亲,对方体制内工作,有房有车有猫,体面的像我们读书时候在电视里看到的碧桂园样板间,听电话里的语气,她应该挺满意。另一个好朋友也聊天说起打算稳定下来,下半年去考个银行试试看。
我是一早就放弃了追风赶月的人,体制里混了三年,现在早就面目全非的不成样子,可是说实话,听到她们有了这样的决定,我竟然也真心实意觉得这是不错的选择。
我真心实意,觉得年轻时候不屑一顾的那种生活竟然是如此庸常与安定,人能有片瓦遮头,每天早上起床有个浑水摸鱼的去处,下班之后有个人能一起分享下一天的日常,一起挤在厨房做一碗热汤,又或者拥有一扇落地窗,坐在窗前就着晚风,喝一杯少年时候怎么也觉得太浓太苦的大红袍,就已经是极好、极好的了。
大概是因为,我终究也不会永远年轻,不会永远梗着脖子觉得这世上的一切自然是能朝着顺遂的方向前进,觉得日子过了就好了,觉得山的那头就该是大海的。
最近再看《霍乱时期的爱情》,有一段描述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老去之后画面的段落很是戳我:
“他的过去唯一的参照点就是与费尔明娜·达萨短暂的爱情,只有和她相关的事才能让他找到岁月的支点。所以,看见燕子停在电线上的那个下午,他从最久远的记忆开始回顾自己的过往,回顾了一桩桩猎艳的情事,回顾了为爬上发号施令的位置曾跃过的无数暗礁,以及种种数都数不清的往事,而这一切皆由他那刻骨的决心而起,他誓要让费尔明娜·达萨属于他,而他也属于她,这个决心高于一切,所向披靡。
可直到这一刻,他才发现自己的一生几乎都已经过去了。”
书里,那个阴郁多情一生情人无数的浪子,为了藏在心里的爱人,苦苦等候了一生。
可是,把只不过得到一个人,走完一段路当作毕生大愿,那是少年时才会发生的事情。
而少年时光,总是太短暂了。
所以《霍乱时期的爱情》是永远无法替代的经典,因为马尔克斯写的那种爱情,人人都向往,但谁都没见过。
而告别少年时代,大概就是从我还是愿意一整天都泡在这一本书里,但是不再期待在尘世见到书里的爱情开始吧。
从开始写点什么记录生活直到今天,已经有六年了,靠着写东西胡吃海喝的日子有过,无人问津的日子也有过,当年流行写刻在墓碑上的一百件小事的时候,我写的第一件就是“写一个能在大荧幕上动起来的故事”,几年过去了,解决温饱,组建家庭,埋头工作,日常琐碎渐渐填满了生活,停更的时间比静下心来写点什么的时间多得多,心里有灵贴地飞行的时候却比坐在办公室里神游的时间少太多了。
我不知道这一生还有没有能追上那个故事的运气,但是好在,下了班能去吃一碗热腾腾又难吃的麻辣烫的日子,也还算不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