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乡贡进士”?
什么是“乡贡进士”?历来说法不一。有人说,“乡贡进士”是唐代的一种科场称谓,是由州府取得解状赴京应进士试者的俗称。如果赴京应试未及第,“乡贡进士”便成了一种身份。有人说,元朝时候,会试落第者称作“乡贡进士”。
还有一种说法,是指地方的州县官吏依据私学养成的士人,经过乡试、府试两级的选拔,合格者被举荐参加礼部贡院所举行的进士科考试。及第者称为进士,而未能及第者,则称为“乡贡进士”。
以上几种解释,都是不严谨的。
根据历史学家岑仲勉先生《唐史余审》卷四的记载(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明清两代并没有“乡贡进士”,只有唐、五代、宋、金、元时代才有“乡贡进士”。究其原因,是隋代、唐代、宋代、金代、元代的科举考试中“未有乡试”这个程序。
顾炎武《日知录·科举·举人》载,明清时期,科举考试至少要经历四场考试。第一场是童试,又分为县试、府试、院试三个阶段,分别由知县、知府、学政主持,通过了童试,称为“生员”,才能正式获得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第二场是乡试,在省城举行,由皇帝指派考官,考中的人称为“举人”。第三场是会试,在京城举行,由礼部主持,考中的人称为“贡士”。第四场是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考中的人才称为“进士”。
《唐摭言》卷一"统序科第"条言和元代《类编历举三场文选》对“乡贡进士”的解释是:在隋、唐、宋、金、元五代的科举考试中,没有设计“乡试”这个程序。成绩优秀的生员,经过府、县官府选拔(称作“贡举”),可以直接参加会试。
从这个意义上理解,族谱中记载的所谓“乡贡进士”,实际上仅相当于明清时期的“举人”。正因如此,明清时期乡试产生的举人,就有了“乡进士”这样的别称。例如,明代河南考城县有个举人叫张家瑞,万历三十五年担任费县知县;他去世之后,河南睢州进士袁可立为他撰写了一篇《明故乡进士山东费县知县张家瑞行状附志铭》,开头说道:“明故乡进士、任山东费县知县、显考张公,配孺人唐氏、焦氏、崔氏。”
由此可知,“乡贡进士”不是正式的进士,而是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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