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西安落户细则(一):
外地户口西安落户细则(一):
1、毕业生落户
办理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本科以下学历(不含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不设年龄限制),无论是否在就业择业期内,愿意在我市市区就业、创业并定居生活的。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2、学生集体户有住所就可迁移
办理条件:2017年3月1日起,户口在本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在本市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进行市内迁移,材料齐全的,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当场办结。
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毕业后派遣到本市市区用人单位的,根据本人意愿迁往本市市区用人单位集体户或负责其档案托管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
3、买房入户
办理条件:非本市户籍居民,2015年7月1日以后,在西安市市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和二手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本市缴纳一年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4、单位集体户口
办理条件:凡在本市市区依法注册,拥有产权属本单位所有的办公场所的用人单位,均可设立单位集体户口。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5、人才引进落户
①高级人才落户
办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级人才,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含离异人员)可以随迁: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科技奖获得者;
(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4)进入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的人选;
(5)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
(6)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
(7)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
(8)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一、二等奖科技成果的主要研制者;
(9)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
(10)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11)博士后研究人员;
(12)省、市人民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②技能人才落户
办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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