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戒为师】(5)
佛教律学入门 ⑤
虚云法师著
二、别说
“五戒”就是第一不杀生,第二不偷盗,第三不邪淫,第四不妄语,第五不饮酒。
1、持不杀戒的功德 大乘以不杀戒为首,淫戒次之。小乘以淫戒在先,杀戒居次,厌离生死,必须断淫欲故。菩萨利生为事业,弘法是家务,慈悲为本,方便为门,普度九法界众生,皆成佛界,开显有情的自性,本来平等;由是杀一条生命,就是杀未来诸佛,过去父母;梵网经说:“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此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尔杀尔食者,即杀我父母,亦杀我故身!”这里所讲“男女”通指六道皆有男女故。心地观经中有报众生恩,指近说飞禽走兽,羽毛麟甲,就远说六趣四生;此等众生,从无始来互为父母兄弟姐妹夫妻儿女,但今改头换面,觌面不识!由是不但不知报恩,并且互为杀害,背恩忘义,真可怜悯!地藏经说:“若遇杀生者,说宿殃短命报!”
戒杀得安隐 ①
为什么戒杀——一切皆惧死,莫不畏杖痛
世间一切,没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了。即使小如蝼蚁,遇水尚且奋力挣扎;人们往往宁受刑罚,也要全命而归。但人类却经常忘记自己受到杖打刀割的疼痛苦楚,为满足一时贪欲而宰杀畜生,乃至残害同类。黄山谷偈言:“我肉众生肉,名殊体不殊;原同一种姓,只是别形躯。苦恼从他受,甘肥为我须;莫教阎老断,自揣应何如?”将杀生的过恶阐释得极为彻底。《法句经》中的“一切皆惧死,莫不畏杖痛”,更以平实易懂的方式,让大家明了杀生的残忍。
消极的戒杀——恕己可为譬,勿杀勿行杖
《大智度论》中对于戒除杀生有着具体说明:“……若实是众生,知是众生,发心欲杀而夺其命,生身业,有作色,是名杀生罪。其余系闭、鞭打等,是助杀法。复次,杀他得杀罪,非自杀身。心知众生而杀是名杀罪,不如夜中见人,谓为杌树而杀者,故杀生得杀罪,非不故也。快心杀生得杀罪,非狂痴。命根断,是杀罪,非作疮。身业是杀罪,非但口教敕。口教是杀罪,非但心生两恶。如是等,名杀罪相,不作是罪,名为戒。若人受戒,心生、口言:我从今日不复杀生!若身不动,口不言而有信,而独心生自誓:我从今日不复杀生!是名不杀生戒。”(摘自《人世间》总008)
戒律,身处红尘的铠甲 ⑤
问:十斋和六斋有什么区别?
答:区别只是在于时间多少,十斋为每月十天受持斋戒,分别是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日。六斋则是每月六天受持斋戒,分别是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二十九、三十日。
但还有一个概念需要澄清,通常,人们总是将持斋等同于吃素,其实这是错误观念。斋,为过午不食,亦含清净之义。佛教中有八关斋戒,求受者除过午不食外,更要奉行俭朴、清净的生活,那才是斋的真实内涵。也就是说,我们要在这六天或十天中过着严格、清净的修行生活。虽是在家居士,但所持戒律已接近出家人,此为持斋。如果仅仅是吃素,其他还和往常一样,贪嗔痴丝毫没有减少,就不算持斋,只是吃素而已。
(摘自《问道》与济群法师面对面)
生活中的五戒 ③
〔喝酒会使窘态毕露〕
为什么不能饮酒?戒律有一条戒饮酒的典故,主角是沙伽陀比丘。
有天,一个外道婆罗门拿了一个稀世珍宝的钵放在树梢上,宣称谁能空手取钵,就将钵送给他。要在那么高的树上取钵,若不是藉助梯子或爬树,不然就得要显神通,否则无法办到,结果有很多人拿不到。沙伽陀比丘刚好经过那儿,用手一伸就拿到了。于是,沙伽陀有神通的消息,很快地在当地造成轰动。
这时,某地有条会吃人的恶火龙,大家请沙伽陀去降伏,沙伽陀只费三两下功夫就把牠降伏了,沙伽陀因有神通而声名大噪,就连国王也听闻到了。
(摘自《香光庄严》第66期 释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