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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之人守持好戒律就够了吗?还有一点你不可不知

2017-12-06  本文已影响21人  念念观自在

药师经札记六十一

皆仁法师

【复次、曼殊室利!若诸有情,虽于如来受诸学处,而破尸罗;有虽不破尸罗而破轨则;有于尸罗、轨则,虽则不坏,然毁正见;有虽不毁正见而弃多闻,于佛所说契经深义不能解了。】

世尊又开示文殊师利法王子道:“曼殊室利!如果有一些有情众生……”,人人有命根,有爱欲情见,所以称为“有情”。有情本是通指六凡的,但在这里特指人道的众生。

“虽于如来受诸学处,而破尸罗”,这是说这些有情众生虽然受戒,但不能够好好地持戒。

“学处”,是指所学之处,一般指戒律,因为戒律是佛弟子应当修学的处所,所以称为“学处”。就像在家居士受五戒,有五戒的学处,就称为五学处。而沙弥、比丘、菩萨都各有学处,所以经中称为“诸学处”。

“而破尸罗”,“尸罗”这个词是属于佛经五不翻中的多含不翻,有清凉、安稳、安静、寂灭等义,戒是它的引申义。因为持戒能够灭除一切烦恼业障,得到清凉、安稳,所以名为“尸罗”。“破尸罗”,就是指,虽然受七众的“学处”,但是不能够如法受持。

“有虽不破尸罗,而破轨则”,佛弟子受戒之后,还受僧团生活的轨则约束,还要遵守处群入众的轨则。“轨则”就是维持公共道德的原则和规定。破尸罗罪重,但是如果私德有亏,破了轨则,那就违犯了团体相处的公共规约。就像大众共住,就需要遵守丛林里的清规,如果“破轨则”,违反了清规、共住规约,就会扰乱大众,其实过失也是很重的。这种情况就是说私德好而公德不好。

有些人对于“尸罗”和“轨则”都能够受持遵守,不曾有所毁坏,不曾触犯,但是却没有正见。也就是说:虽然行为上比较清净,身、语的行为都没有偏差,但知见不正,以致于“毁正见”。这就是说,这些人虽然行为不坏,但是知见错误,不但会把自己带进火坑,还会把别人也带进火坑。

什么是正见呢?正见,分为出世间的正见和世俗正见。知道有善恶、因果,有生死、解脱,有圣贤、凡夫,这是世间俗正见;了解苦、空、无常、无我、涅盘寂静、法性如如,明了经义而且付诸实践,这就是出世间正见。

佛在世的时候,有一位比丘,以为涅槃就是死后什么都没有,这是正见已经毁坏的大邪见,落入断灭之中。

戒律、规则,能守好固然是好事,但是如果正见破了,那造罪的可能更大!因为佛法“唯智能度”,要依靠智慧才能够超出生死轮回。如果破了正见,进而用错误的知见去教导他人,自己对佛法的见解不正,还去传播邪谬的教法,那受害的人就多了。《大庄严论经》中说:“护持禁戒,宁舍身命终不毁犯。”护持戒法固然重要,但是见地不正确,就会有可能退堕为一阐提,断绝善根,长沦苦海,百千万世,再难出离,不可不慎。

“有虽不毁正见,而弃多闻”,就像有些人虽然具足正见,但是忽略了法门无量誓愿学的菩萨精神,得少为足,到处宣扬:修行只要念一句佛号就可以了,或者只要诵一部经就可以了,或者只要持一个咒就可以了,把其他无量的经论都视为是多余的。

这就很可怕了。

我们知道,对于佛所说契经中的甚深妙法义理不能够明了,就会产生两种过失:

一、对于自修方面而言:因为“弃多闻”,就往往容易将不了义误认为了义,修行就会停滞不前,也常常容易被邪知见所误导。

二、对于利益众生方面而言:修行者得少为足的话,就会缺乏教化众生的方便,而且片面地宣扬以一经、一咒或一佛号为足,佛陀所说的大量经典和诸大菩萨所造的论典就会缺乏弘扬,进而导致后来学习佛法者无法理解经论中的深义,就容易把佛法简单化、形式化。

在《佛说法灭尽经》中说道:“《首楞严经》、《般舟三昧》先化灭去,十二部经寻后复灭,尽不复现。”

如果我们现在只是单单弘扬一部经,或者一句佛号、一个咒,就会让《佛说法灭尽经》上所说的这种状况提前到来。所以我们要多听闻佛法,常诵读经典,有条件的话,最好能够阅读大藏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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