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第五卦 需卦 经文和易传
2022-04-30 本文已影响0人
李羽姝
经文(卦辞+爻辞)
1.卦辞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2.爻辞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易传(彖传+象传)
彖曰: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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