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小区环境秩序管理局检查简讯

2020-02-12  本文已影响0人  康勇

小区局监察一大队

时间:2020.2.12

工作人员:康勇、马可、倪正、包瑞龙

工作内容:检查辖区内的小区防疫防控措施,测温设备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工作地点:公交公司宿舍,纪委楼,蒙幼宿舍,房管局3、4、7号楼,房管局1、2号楼,集资3号楼,集资5楼,工商局宿舍,地税楼,商品楼,汽配楼,科委平方,新华书店家属院,新城宾馆家属院,承包楼,农行4号院,煤炭厅宿舍,聚隆昌街22号院,关帝庙街16号院,聚隆昌街3号院。

我队工作人员对以上小区进行检查,这些小区由社区统一管理,统一封闭多余通道,将以上小区统一封闭,只留一个出入口,这样便于联防联控,从业人员全部佩戴口罩上岗;小区对进出入车辆及人员进行登记,并消杀,小区外的来访者一律谢绝入内;小区有相关疫情防控宣传;小区有配备值班人员;小区无垃圾积存。检查中发现:㈠、集资3号楼,集资5楼,工商局宿舍,地税楼,商品楼,纪委楼,房管局3、4、7号楼体温枪不能正常使用。㈡、蒙幼宿舍、公交公司宿舍农行4号院,煤炭厅宿舍,聚隆昌街22号院,关帝庙街16号院,聚隆昌街3号院没有体温枪有体温计。㈢、房管局1、2号楼、汽配楼,科委平方,新华书店家属院,新城宾馆家属院,承包楼体温计可以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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