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强  坚持分享第462天

2019-06-20  本文已影响0人  漫步奋斗路

当事人不等于他们的问题,当事人是当事人,问题是问题。

问题常发生在当事人与人的社会互动之间,而非当事人的个人内在。

有问题并不是暗示着当事人有弱点,来谈问题只是“暂时”让当事人卡住或困扰之处。而来谈问题以外的其他部分,当事人是足已应付的。

当事人是带着解答与资源而来的,只是他们不知道自己已经知道答案,拥有资源。

当事人最了解自己的现状,也具备足够的能力来判断,在过去与未来,对自己而言,何为目标,何为进展,何者有用,何者无用,以及何时结案。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