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有瘾——张爱玲的旗袍简史

2022-11-04  本文已影响0人  暮雨寒天阁

老照片中的张爱玲,双手叉腰,头颅高昂。眉眼和唇角都极力上扬,含着笑意。虽非十全十美的相貌,却是倾城之姿。

她幼时就曾放言:“八岁我要梳爱司头,十岁我要穿高跟鞋,十六岁我可以吃粽子汤团,吃一切难以消化的东西。”

对于美的早熟,或许来自母亲的遗传。张爱玲的母亲黄逸梵是湘军水师提督之后,骨子里有湘女的果敢,又是个思想前卫的新女性,会画画、弹钢琴,曾与徐悲鸿、蒋碧薇等人深交。而父亲则恰好相反,一副遗少的做派,终日流连于烟榻和酒馆。

张爱玲十二岁时,得到人生中第一笔稿费,旋即去买了一只小号丹琪唇膏。爱美之心,由此一发不可收拾。不幸的是,由于思想冲突严重,母亲选择留洋进修,父亲之后再娶妻子。继母有阿芙蓉癖,曾与陆小曼同榻吞云吐雾。她对待爱玲十分苛刻,过门时将自己的两大箱旧衣扔给她穿。

彼时,张爱玲正就读于贵族化的女校,周边皆是打扮时新的女孩,而她却只能拣继母穿剩的衣服穿。那些衣服不是磨损了边角,就是款式陈旧,令她十分难堪,“碎牛肉颜色”的薄棉袍更是成了她青春期里抹不去的伤疤。

谁曾想,这个以自恋和孤傲出名的女作家,那时候却沉默寡言,看起来十分纤弱。她身形修长,线条流畅如画,从颈脖到腰身顺势而下,勾勒出一个薄而长的倩影。那身体被包裹在素灰的旗袍中,清瘦得几乎不见,如一缕似有还无的诗魂。

满人入关两百多年,汉族女人都未彻底易服,反而在民国之后开始迷恋旗袍,多少令人有些不解。其实,这并非民族问题,而是性别战争导致的结果。

中土女装一直是上衣下裙,入清以后仍旧保留明代遗风,而男子却严令剃发留辫,穿长袍马褂。这便是所谓的“男降女不降”。清代旗人女子不满于长袍的肥大笨拙,曾打算改穿更能彰显女性美的袄袴,却遭到皇帝的明令禁止。

谁料到了北伐前夕,女子们纷纷改穿旗袍,还将头发剪短。其用意是要与男子平起平坐,投身时代的洪流。这些女子们赌气似的要与“第二性”划清界限,同时又有几分“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的气概。因此张爱玲说:“初兴的旗袍是严冷方正的,具有清教徒的风格。”

九十年代初,柯灵回忆起自己与张爱玲的初相识。那是七月的一天,张爱玲身着素雅的丝质碎花旗袍,肋下夹着一个报纸包,走进了福州路昼锦里附近的中央书店。报纸包中就是日后发表在《万象》上的小说《心经》和她自己绘制的插画。这身普通上海小姐的装束,是张爱玲一生中少有的保守造型,像是林黛玉初入贾府,谨小慎微。

之后的几年里,张爱玲红遍上海滩,急吼吼地喊着:“出名要趁早”。她凭借笔杆子获得了可观的收入,终于在父亲面前抬起头,也有了立足于世的底气。而少女时期穿旧衣服留下的阴影,在此时彻底爆发,她成了一个十足的Clothes-crazy。

一片式的旗袍,线条流畅优美,又节省人工和衣料。它可以迎合高矮胖瘦各种身段,适用于一切场合,不管是作常服,还是舞衣、制服,都十分合适。因此,旗袍很快席卷全社会,从学生到女工,乃至上流名媛,都开始穿旗袍。“服分等级,饰别尊卑”的规条不复存在,旗袍就是民意所向。

然而,到了三十年代以后,旗袍需要被重新定义。

此时的旗袍,削减了腰身,放低了领口,宽大的喇叭袖渐渐缩短收窄。最令人骇然的是,裙摆的开衩不断上升,甚至一度高至臀部。裙身里的鼓鼓囊囊的棉裤被换成了薄如蝉翼的丝袜。行动之时,步履前后交错,不经意似地露出珠白圆润的玉腿,修长曼妙。被禁锢了几千年的身体,骤然苏醒。

西风渐进,传统的中国裁缝也开始借鉴西方剪裁,设计出更加立体贴身的旗袍。镂空的领与袖,皮毛珠翠的装饰,还有时新的外国面料,都成了旗袍上的新元素。传统与现代就这么握手言欢,彷佛在一夕之间达成和解。从此,旗袍勾勒出的婀娜线条,成了旧时上海的海岸线。

当然,到了此时,旗袍再也不是单枪匹马的行头。时髦的女子在旗袍外披上裘皮大衣、披肩、线衫,以适应四季更迭。夏季的旗袍则被减省至无袖或短袖,薄汗轻衣透,自有一种妩媚风情。

彼时的上海被称作东方巴黎,这里的时尚潮,通过月份牌传播到全国各地,影响着一代人衣食住行。

如今,张爱玲被看作是旧上海的一个符号。其实,对于张爱玲来说,上海这座城才是她的审美胎教。在上海,摩登与传统并存,东方与西方互相渗透,这个大熔炉赐予了她与生俱来的艺术天赋。她对美的痴迷,超出常人,似乎全身毛孔都呼吸着美感,对气味、声音、颜色的感触也极其敏锐。她的文字像是濡湿的颜料盘,绚烂陆离,一不留神那些色彩就会随时流动,形成另一幅风景。

张爱玲偏爱鲜明的对照,沉重的黑与轻盈的白,清冷与明丽,简约的现代线条与传统花纹,皆是她的心头好。她为自己设计的许多旗袍亦是如此,愈激烈愈着迷。在香港念书之时,她就将奖学金全数拿去买衣料做衣服,并且乐此不疲。她还独创了很多穿法,譬如说在旗袍外边罩件短袄,在旗袍外穿上清装大袄和浴衣,别有一番风情。

与胡兰成热恋时,她穿“能闻得见香气”的桃红单旗袍,绣着双凤的绣花鞋。她曾在香港淘到一块广东土布,刺目的玫瑰红上印着粉红花朵,嫩绿的叶子,印在深蓝或碧绿地上。这布在乡下也只有婴儿才穿,她却做成了衣服,穿着四处招摇,“仿佛穿着博物院的名画到处走,遍体森森然飘飘欲仙”。她还用旧被面做过衣裳,穿着它与李香兰合影。两人对阵,张爱玲毫不怯场,反而更有范儿,实在怪煞人也。

张爱玲信奉惊世骇俗的美学,衣不惊人死不休。她去看望苏青的时候,身着怪异的服装,引得弄堂里的孩童在身后追赶。还有一次,她去印刷厂校对,工人们齐齐停工,驻足观看她的奇装。这些瞩目令她十分满足,彷佛瞬间扬眉吐气,一扫少时的服装阴影。

她曾经告诉旁人:“要想人家在那么多人里只注意你一个,就得去找你祖母的衣服来穿。”那人吓了一跳:“穿祖母的衣服不是穿寿衣了吗?”张爱玲回答:“那有什么关系,别致就行!”

她本人就像是一个调色盘,一切不协调的色彩、装束到了她身上,都显得合理而隆重。

张爱玲曾说:“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语言,随身带着的是袖珍戏剧。”张氏小说中,旗袍亦是出镜率最高的道具。

《沉香屑•第一炉香》中的葛薇龙以女学生的身份出场,竹布衫外面加上一件绒线背心,处处透露出一个内地少女的不合时宜。经历过梁太太的调教之后,她开始穿磁青薄绸旗袍,增添了几分成熟,亦有妖娆气息。而白流苏这个“擅长低头”的东方佳人,与范柳原初见之时,穿的一袭月白蝉翼纱旗袍,婉约中流露出性感的意味,难怪可以吸人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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