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专题精华私人收藏心情随笔读书

重担到此全部卸下

2017-09-14  本文已影响204人  Andylee

《智慧七柱》的第二部分在昨日阅读完毕。如果不写一点总结出来,那么这本书带给我的震撼是有缺憾的。如果不仔细回顾在阅读过程中所体会到的种种,那么阅读这本书就是在浪费自己的时间。很幸运的是,现在的阅读经历基本上都能给我带来丰厚的回赠。

游荡在阿拉伯半岛和西奈半岛的劳伦斯在《智慧七柱》中记录了大量的地名,而这些地名的背后就是地理,跟随着《智慧七柱》所讲述的战争,其实也是重新认识地理的过程。而这些地理往往在我们的常识中是被误认为理解的。但是当劳伦斯以个人的经历一一讲述这些具体的地名和地理时,我们就需要重新学习一遍。在《智慧七柱》中展示的辽阔地理情状是最厚重的一部分。劳伦斯所记述的路线到现在都还是有效的。

我之所以对劳伦斯讲述的个人故事中关于地理的深有感触,乃是因为在遇到劳伦斯这本书之前我也曾有一段短暂的出行经历。而这一段出行经历所感受到山川地理与劳伦斯所描述的景象颇有契合之意。

劳伦斯在《智慧七柱》中只有在从马安进军大马士革的一段历程中才出现汽车和飞机,在此之前劳伦斯的经历中只有骆驼、骡马作为交通工具。在我之前的游历经历中,在高山之巅眺望群山之时,我常常想如果采用徒步和骑马的方式,这些群山该如何跨越呢?在群山翼护环抱之下的草原在视觉上是不远的,但如果以骑乘的方式从高山之巅抵达那些草原,恐怕没有二、三天的时间是无法到达的。现代化公路都必须以盘旋的方式才能从山顶抵达山脚,在没有这些公路之前,人们是以何种方式翻山越岭呢?

我之前的游历从莽莽群山一路进行到原始森林,穿过原始森林进入无边无际的草原,翻越一座山脉之后再进入另一片草原,在草原的边缘还要穿过一片沙漠。这些旅程顺利的前提是现代化的公路交通网和汽车。如果没有熟悉路线的司机,走错路的几率将大大增加。在这些广袤地区走错路的结果往往是将自己陷入天地不应的险境中。一个聚居地距离另一个聚居地的距离常常在百公里以上。在现代化的生活里我们基本感觉不到地理的限制。但是在劳伦斯的自述经历中,地理就尤为重要了。

我们在劳伦斯的《智慧七柱》中常常会看到劳伦斯详细的记述各种地名,以及草原、村庄和水井的名字。尤其是水井的位置和名字。这些决定了沙漠生存的可能与否。从一处水井到下一处水井之间的距离往往是最重要的数据,这个距离将决定是生,还是死?

而且劳伦斯还不厌其烦的记述了在沙漠行军中的人数、骆驼数量和水、口粮补给的问题。以及出现未曾预料的问题之后将如何处理的现场解决做法。在沙漠里,关心骆驼比关心人更为重要。我时常会注意到劳伦斯看似漫不经心的计算,例如人的口粮分配问题,骆驼的行进速度和路程匹配的问题,以及人的忍耐极限和骆驼的渴水极限时间。这些都需要在每一次出行前做好算计。在沙漠中一个微小失误都会导致前功尽弃和死得无声无息。

劳伦斯了解沙漠。尽管有时我们在他的自述中,其实是看到这个“自大狂”、“受虐狂”种种不可理喻的行为,其实也借此清楚了劳伦斯在某种程度上是挑战了极限。如果劳伦斯参加现代极限运动,他将是一把好手。劳伦斯挑战沙漠的热情往往让那些贝都因人汗颜-----这个蓝眼睛的家伙的确疯狂。尤其在《智慧七柱》第二部中劳伦斯在冬季独自打着赤脚翻越雪山的那一段,我都觉的这家伙绝对失心疯了!

劳伦斯对于沙漠的熟悉不太依赖他之前的考古工作经验。而在于劳伦斯在沙漠中真正做到了一个“情报官”能做的一切事。有些情形是可以从劳伦斯的自述中得以窥见一二的。我相信劳伦斯应该是一个“话痨”。在《智慧七柱》这本书中我们能看到劳伦斯喜欢独处的大段描写,但是这些都是劳伦斯在忙完正事之后的时光。还有大部分时间劳伦斯应该是与他所能遇到的每一个人聊天的场景。

劳伦斯与沙漠部族人员的交谈中,一定会涉及到部族来历、驻扎地、水源情况、路线和距离、村落等情况,而这些看似“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的闲聊内容无一不被劳伦斯记录在案。看似广袤和寂寞的沙漠每一寸土地都是有主人的,如果对这些情形不加以深刻认识,那么只能落入寸步难行的境地。我想这才是劳伦斯高明的地方。

对于任何一个擅闯这些沙漠的人,他们只要抬起脚步发出的任何消息都将迅速的传递到百里之外的贝都因人的耳中。甚至毫不夸张的说,连呼吸声都被对方听得一清二楚。这样的说法并非危言耸听。劳伦斯对此心知肚明并应对游刃有余。这一点在我阅读斯文-赫定的《亚洲腹地八年旅行游记》有类似记述,当斯文-赫定决定经由印度和翻越喜马拉雅山想一探西藏拉萨的具体位置时,斯文-赫定在笔记中明确无误的告诉我们,他进入西藏的消息在印度启程时就已经被拉萨方面得知了。即便斯文-赫定再三乔装掩饰,也被拉萨方面一一得知而阻拦。以致于斯文-赫定在距离拉萨还有三天的路程前不得不惋惜折返。在看到斯文-赫定的记述时,常常能看到斯文感到在对面遥远的山谷中有一双眼睛将他和他的驼队死死地盯住。劳伦斯在《智慧七柱》中对这样的场景记录了相当多。广袤有时只是一种错觉。

广袤的土地只有在用脚步丈量时才具备实际意义。比如劳伦斯讲述的现代战争中,在沙漠中占领一座城市其实意义不大。那些渺无人迹的沙漠怎么样都要走一遍才能说占领。沙漠的复杂性绝不亚于一座城市的复杂性,甚至过犹不及。在劳伦斯的闲笔之中还有这样的记述;绝对值得品味一下:

在那六天的行动期间,总共出现了十二次械斗,四次偷盗骆驼、一次结婚、两次窃案、一次离婚、十四次血仇寻仇、两次互相瞪眼、一次施法术等公案,所幸都顺利解决了。

读到这里时让我大笑不止。我不得不佩服劳伦斯细致的记录。因为这些事件的前面劳伦斯都标注了发生的次数。很难想象整合不同的游牧部族在一起所需要的办法到底有多少种。但是以上这些事就是劳伦斯参与“阿拉伯正规军”行军过程中发生的事。尤其在劳伦斯的记述中,内讧与火拼是最容易发生的事。在没有遇到敌人之间前,内部的问题就已经让人头痛不已了。不过劳伦斯没有记述这些问题是如何解决的。这些都需要我们依赖想象力去猜测和填补了。

对于劳伦斯来讲,游牧部落民族突袭的特殊技艺、以及休息用餐、让骆驼吃草、决定走哪条路线、薪饷、纷争、瓜分战利品、劫掠、血海世仇、行进次序,这些在牛津现代史学院的课程上都是没有教的。而这些才是这场战争决定胜利的根本性因素。在《智慧七柱》这本书中劳伦斯对此不厌其烦的做了记录。

说实话,在《智慧七柱》中讲述的一些战争状况与我们能想象的战争场景完全不一致,那些战斗更像是剪径的盗匪所做所为。有些战斗过程真的是用来让读者一笑而过的。从沃季到大马士革的一路战争值得一再深思。在劳伦斯的笔下,战争的惨烈程度是一步步加深的,只有劳伦斯毫发未伤。

在之前有关《智慧七柱》的评论中,我曾提到劳伦斯对于自己的反思和剖析,除了在阿卡巴战役之前劳伦斯曾用了十天时间来分析自己和这场战争的关系。在大马士革战争之前,同样自我分析的文字又如约而至了。这一点如果按照自述性文字来理解也无可厚非,不过我仍然不太理解劳伦斯为何需要这样做为自己辩解。按照书中呈现的劳伦斯性格分析,他对自我陈述这一类的行为应该是不屑一顾的。

很幸运,我碰巧看到许知远与诺兰在《十三邀》中的访谈,其中许知远提到一句:自我剖析课程是英国学术训练中一项。看到这里时,我猜测劳伦斯在牛津大学现代史学院中的学术训练课程中是有这样的学术传统的。在《智慧七柱》中的有关劳伦斯自我分析的大段文字中,劳伦斯对于自己的行事及选择从里到外不遗余力。可是我们在阅读《智慧七柱》中分明可以看到劳伦斯不会对旁人解释他为何要这样做或那样做。别人只需要跟随即可。这种不同也只有在《智慧七柱》这种事后记述中才能看到。我相信这些自我剖析的内容在劳伦斯行军途中的笔记中早已写好的。而不是事后才进行自我分析的。

《智慧七柱》在1919年第一稿写成时有42万字之多。这部手稿在丢失后重写的第二稿有33万字。也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智慧七柱》的内容。而《沙漠革命史》是《智慧七柱》的简约版,大约有12万字之多。劳伦斯给我们的除了一部自述历史之外,其实还是一本沙漠生存手册。在这本《智慧七柱》中的劳伦斯不是一位旅行者,而是一位生活在沙漠贝都因人中的英国人。他除了讲述沙漠之外,还记述了沙漠的故事。这些沙漠故事怎么看都都壮丽多姿。

如果我们注意到劳伦斯对于叙利亚的评价和描述,就会知道当今叙利亚存在的问题与劳伦斯所看到的相差不远。从麦地那一路到大马士革,在劳伦斯的笔下我们还见到古罗马和古希腊的遗存。这些描述性的段落也不容错过。劳伦斯给我们展示的沙漠多样性,远超过我们对于沙漠的想象。在劳伦斯笔下,中东未来的命运就像他预言的那样跌宕起伏。这片土地的纷争远比我们从新闻中看到的还要复杂百倍。

有关这片土地上的高山、草原、水井、河谷、雪山、古道,劳伦斯尽可能的没有放过。所以这本书被命名为《智慧七柱》绝不是献给哪个人那样简单。按照劳伦斯的行事风格,他是不会轻易告诉我们答案的。不过,这样的人,再也不会出现了。

在《阿拉伯的劳伦斯---战争、谎言、帝国愚行和现代中东的形成》这本书中有这样一段话:

在他的葬礼上,前来哀悼的温斯顿•丘吉尔说:“在我眼中,他是我们这个时代最伟大的人物之一。在其他地方,我都找不到能和他相提并论的人。我担心,不管我们多么需要,像他这样的人都永远不会再有了。”丘吉尔的最后一句话显然是在暗指1935年时已经笼罩欧洲的新威胁:纳粹德国的崛起。但如果丘吉尔幻想,活着的劳伦斯能够在抵御这个威胁的战斗中起到关键作用,就大错特错了。劳伦斯本人多年来一直在告诉全世界,蓝眼睛的“沙漠武士”早已不见踪影,消失在了20世纪的第一次大灾难当中。

“阿拉伯的劳伦斯”怎么去评价他都可以,但有一点必须要说明的是,劳伦斯是一位相当“有趣”的人。这样人几百年都未必能再出来一个。不过幸好还有《智慧七柱》这样的书得以记载他的传说。

我真心喜欢那个在沙漠中骑着骆驼四处驰骋的--------阿拉伯的劳伦斯!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