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和感受

从程锐刚老师那里,了解了孙绍振先生的一句格言:“越能理解,越能感受”,锐哥还说,可以反过来说,“越能感受,越能理解”。”
今天语文课讲《秋天的怀念》讲到了细节描写。这一节课还采用了对比阅读,比较了一位初三学生怀念父亲的文章《心中的星》。两篇文章有各自不同的特色。那位初三学生采用了倒叙的方法,怀念了与父亲在一起的日子,以及父亲的忘我工作的片段,小作者将逝世的父亲比作天边的一颗明星,来寄托哀思和敬仰,表达铭记父爱真情。当然,小作者直抒胸臆的字里行间充满了一种失去亲人的痛惜,读来让人动容。
而史铁生先生采用了生动朴实的细节描写,来表现伟大无私的母爱,在平静的叙事中,感受到一种惊心动魄的力量。史铁生为什么能够写出这一些细节?细节描写应该如何运用?上课的时候,我提出了这样的一个问题。有学生回答,要善于观察,还有同学说,要用心体会。其实,远远不止于此吧。
我曾经有一个经历,就是1995年的时候写了一首诗,过了10年以后,我对那首诗有了自己新的理解。请问,我读诗的时候,和写诗的时候,两者的感受是更加丰富了,还是淡漠了?按照孙绍振先生的说法是更加丰富,也深入了。
这里是不是又回到理解的侧面或者层次了?理解,不仅仅是诠释,还要能够举一反三,还要洞察,不仅仅要评价,更要能够神入和自知,这也是为什么说,“养儿方知父母恩”。弗洛姆在《爱的艺术》中指出,对于上帝的信仰,谈论、议论不如体验,因为体验的时候,你才能和上帝合为一体。
狄尔泰认为,“艺术作品为生命体验的客观化,伟大的艺术作品洞见指向生命本身如此,在认知行为之间的范围内,出现一个区域或领域”,“在其中,生命在观察反思,在理论所不能企及的深度中,揭示自身”。施莱尔马赫说,“基于内在实在同一性的理解,人与言说者发生共鸣有两个阶段——比较和预言。人进入他人情境理解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