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 方知子丑
执子之手,方知子丑”,这句闪人眼球的话是我在朋友的空间里转载的,初识它,只是觉得语言诙谐,并未细细玩味。
今日与一老友谈及家庭琐事,我又生出几多戾气,满目望去似乎看不到另一半丝毫令我心生暖意的优点,总有那么一股冲天的怨气让我牢骚满腹。老友扔过来一句:执子之手,方知子丑。”
我楞了些许,竟有了几分醍醐灌顶之感,多毒辣的一句话啊。当年,我们风华正茂,情窦初开,眼睛里融进的全是白雪公主和白马王子,情人眼里看到的是西施,那一切的美好皆因为我们没有执手走进婚姻,没有走进柴米油盐的琐碎,我们只是拥有这样荡气回肠的勇气——“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于是我们的彼此因为距离而无限美好。
可是再美的爱情终归是要落地的,因为我们知道任何不是以婚姻为目的的爱情都是不道德的。一年,两年,归于平淡的围城生活让我们渐渐生出了许多失望:原来他(她)竟是如此之人,原来他竟懒的油瓶倒了都不扶,原来她竟是如此唠叨不堪,原来自己的王子竟也会变成让自己讨厌的大腹便便,原来自己的公主竟也会生出几分悍妇模样。
于是我们失望了,甚至有一种上当的感觉,再往下过,会可怕的发现,拉着彼此的手真的是像左手拉右手了,这种熟悉到厌倦的感觉有时甚至会生出一股诅咒。到如今,我们彻底发现我们的另一半竟有这样多不能忍受的缺点,我们才知道他(她)并没有我们想象的完美。
可是,为什么我们执手走进婚姻以后,会如此放纵自己的丑陋呢?那是因为,我们觉得我们终于找到了放松的最好地方——家,在这个家里,有让自己能处于最放松状态的爱人,在外始终带着的面具终于可以摘掉,呼吸着最最自由的空气,可以完全没有形象的睡成七荤八素,甚至可以把脚伸到茶几上。
人性中最自然慵懒的部分此时暴露无遗,于是我们有了皱眉,抱怨,甚至恶语相向。孰不知,我们自愿执手的那个人,是当初能让我们最放松的那个人,执手以后,因为彼此没有了距离,触手可及了,于是原本看不到的丑陋一览无余。
当我们再看到彼此的丑陋时,不要心生怨气,因为这是彼此最坦诚最自由的时候,从这样的丑陋我们知道我们的另一半是永远把我们当成了最放心的依靠,执子之手,方知子丑啊。
以后不再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了,因为让爱情寿终正寝总比暴尸街头要好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