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花
每个人都有说不出口的苦,我们每个人都是过客,如果想要让一个人永远记住你,最好的办法就是留下信物后消失。
2017年10月26日 周四 晴
我在一个城市呆不久,便会厌倦,自然而然地踏上另一段旅程,从来没有什么会是我的牵挂,而我也可潇洒地一个人度过春夏秋冬。
来到江城是六月,柳絮满天飞。这么些年来的漂泊让我早已习惯,一个女生四处走走,总是行李少。到达一个地方,便预先定下客房。江城是一个文艺小城,风景绮丽。我拉着行李箱在石板间的缝隙行走,有情调的一家客栈交映出现在林木隐秘处。
路过时,里面有人在弹唱一首歌,只是伤感的旋律透过墙壁穿进我的耳膜。我不知有些音乐是怎么写出来的,它总会某时某刻出现,唤醒一些记忆,撩拨你的心弦。我以为我可以潇洒地走过,但在听到旋律传出时,心还是沉了下去,像揉碎在无底的深渊湖畔。那是一首郑源的伤感情歌,偏偏它打开我记忆的闸门,心中出现一个无比清晰的影子。
我在门前站了好久,下了一个决心。想要忘记一个人,就要走进回忆里,虽然这里并没有什么回忆,那么我是站在此地想起他的,那就让我再去面对一次吧。我深吸一口气,走进了客栈。
客栈里的布局很复古,灰色系的装潢,一些塑料藤条盘旋在墙壁,挂饰和小纸条粘贴在一角。暖黄色的灯光懒洋洋地洒在地板上。老板是个中年人,满脸胡茬,一脸的颓废,彷佛没睡醒一样。他给我开了房,我便拉着行李上楼了。
经过楼梯拐角时,我瞟了一眼在大厅拨弄琴弦的少年,歌确实还是唱得不错的,利落的板寸覆盖在一张被灯光打上阴影的侧脸上,棱角分明,他张口唱着每一个音节,严肃而认真。
这是一家民宿,价格还算便宜。我打算在这里呆上一个月,开始来适应这座城市的生活,或者说是如果确定自己真的喜欢这里,估计会在这找工作,租房。我躺在床上,想着这一个月的行程和计划,还有曾经的生活,江城,我梦中的城市,我总算如期到来。
在我深陷床上,开始梦游后。楼下的音乐声越来越大,打听后才知这是每周六下午都会有的一个音乐party,届时许多游人,住宿者都会到场。这家客栈也是以音乐主打的,怪不得刚进门时招牌上闪着霓虹灯的话筒和吉他的图案。
我也下楼去,坐在人群中间。来这里的人都从柜台拿了瓶酒,但条件是必须唱首歌,或者讲一个故事。他们都在吵闹着,磕着瓜子。我观察了下,有脸上一片高原红的藏族人民,有当地穿着少数民族服装的老少,还有重庆口音的姐妹。
气氛一度很热闹,原本是弹吉他的少年这次的乐器是钢琴。他此刻和在座的游客唱着《忽然之间》,他娴熟地在琴键上游走,不时地跟着伴奏演唱。曲毕,一阵掌声。而他却调侃道:“再也不要和你合唱了,都带跑掉了。”下面又是一阵哄笑。
他用手扶了扶话筒,开始了热场词:“你们都听什么歌呀?除了薛、周、毛不易的。”
“下面唱什么呢,林俊杰的关键词,有人会唱吗?”
我喜欢林俊杰,从10岁就开始,可一想到要上台合唱,我却没了勇气。他在翻着乐谱和大家互动后,便弹唱了一首罗大佑的《鹿港小镇》。
看着眼前这样一个幽默健谈的少年,我却无法和上午那个弹唱伤感情歌的人联系在一起。整个下午都很热闹,而我听着歌声,恍然进入一个又一个世界。我只知道,他们都很热闹,而我独坐窗边,看着一切。此行的目的便是遗忘,那我便该安安静静的,不被人打扰。
天色已晚,来客栈的人都散去了。灯光依旧晃着,摇曳了几丝凄凉。我依旧在窗前坐着,嘴里吸着一杯饮品,两眼无神地发呆。
“美女,你可以在便利贴上写上一些话的。”正在我发呆之际,一支笔递到我眼前。
“你们客栈可真文艺。”我接过笔,尴尬地笑笑。那个弹琴的少年也笑了,两颊上一片红晕。我拿起笔,想也没想就在纸片上写上几个字:“再见了,废墟。”
“你怎么一下午都坐在这里,不和我们互动。”他带着疑问的语气。
“没什么,我喜欢安静。”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连音社?”
“是的,这是我刚成立的社团,在这里只是驻场,希望你多多支持。”从聊天中我得知,他只是这家客栈的驻场歌手,更多时间是在忙活自己的社团,因为刚成立需要人气和粉丝,免不了要搭讪。我这样想着。
他说,他会固定地在繁湖路89号的一个路灯下每晚演唱,那边有护城河和垂柳。只是想想,就觉得挺美好。
第二天晚上,我便来到了这个地方。在人群中间的他依旧夺目。那是一首《青花》,周传雄的嗓音他拿捏地很好。不得不说,在灯光下的影子,我的眼睛中再没有从他身上离开过。
就这样我连着一周都去听他唱歌,总算在第七天,他发现了我。他收拾好琴具,和我打招呼。“哎,你来了?”
我点点头。“吃饭了吗,请你去吃饭?”
我竟和他并肩走起路来,“你一直都是这么热情吗?”我终于忍不住问起来。
“旅人呀,习惯了,也或许是孤独久了。遇上个相似的人,总会掩饰不住自己的喜好。”
“相似的人?你确定?”
“就凭你写在纸条上的字,可以吗?”
那晚,我和他从城东的石板走到城西。他给我讲旅途中有趣的事情,而我说以往被我视同废墟的经历。
就这样,我在江城交到了第一个朋友,或许我也慢慢地和过去那些记忆撕裂开来。闲暇时,他会带我去不同的地方,我也开始意识到他慢慢进入我的生活。
忘了说,他叫强子。强子笑地很好看,强子的声音很好听,强子走路的姿势也很酷。当我再次躺在客栈的床上,想起这些日子强子的身影后,我突然猛的一惊,从床上坐起来。“我不会是喜欢上他了吧?”
这样一想,我的心里说着不可能。可是我为什么会盯着他唱歌的脸看那么久,我为什么会看着他喝醉喊前女友的名字时,有一丝的难过。离一个月的时间已经快到了,而我工作没找到,在这里是走是留成了问题。
强子再次约我出来时,我的话很少。而他似乎也对这局面有些尴尬。“我要走了。”
“这么快?”强子的眼里是惊讶和不舍。而我竟有一丝的高兴。这意味着,他是在意我的吧。
“你等一下”。他转身跑进了一条购物街的胡同里,没过一会。他手握着一个吊坠,“送给你,留作纪念。”
那是一个圆形的吊坠,上面的图案是一片片的青花,编制的绳子显得更加有艺术气息,古朴而文艺。
“你舍得我走吗?”“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吗。”他转过身后往前走。
离开的前一天,我和他坐在石板上。他给我讲了好多以后自己一个人要注意什么什么的,而我一句话都没有听进去。在他转过头对上我的视线后,我终于说出心中的答案:我喜欢你,强子。
他有一瞬间的错愕,好像还有喜悦。他转过头去,没有再看我,也开始了沉默。我盯着他,却发现了他脖子中那条粗粗的绳子,那分明是青花的吊坠绳。
“你为什么不说话?因为一次感情失败就成了胆小鬼吗?”他站起来,没有再看我。
我走在他面前,扯出他脖子中的吊坠,问他:“为什么?你买了两条却没有告诉我?你在害怕什么?”
他的喉结动了动,眼神中有我看不明白的东西。“难道是我自作多情吗,你说话啊?”
“对不起。”我看到他眼中的忧伤,在灯光的闪烁下更加刺眼。我转过身去,掉下了眼泪。
“给我时间,我会去找你的。”他朝我大喊。
而我脑海里是那晚,他所唱的《青花》,他送这个信物是什么意思,那首歌又是什么意思。
我走的那天,他没有来送我。在火车上,我握着青花吊坠,笃定着一句话,每个人都有说不出口的苦,我们每个人都是过客,如果想要让一个人永远记住你,最好的办法就是留下信物后消失。
这句话是强子告诉我的。而那块青花吊坠陪我度过了又一个春夏秋冬,我再也没有遇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