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了对生命的尊重,赔多少钱也无济于事
失去了对生命的尊重,陪多少钱也无济于事
2017-09-03漫漫长路
今天刷微博的时候看到这样一条消息
据湖南@常德公安通报:
8月28日在常德技师学院,一男生打电话时情绪激动,挥拳击穿寝室与阳台之间隔断门玻璃,意外被玻璃碎片刺伤,导致左腋下主动脉大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8月31日,为在和学校的谈判协商中施压,家属用一口空棺材和数个花圈封堵校门,并当街燃放鞭炮引众围观。
这个年轻的生命在大学生活刚刚开始的时候就湮灭了,假若他活着,应该是会怀着对大学生活的憧憬投入到新的环境中吧?咋一想,确实挺让人痛心的。作为父母家属,在自己的孩子突然离世之后,内心的悲痛可以理解,也理应得到一个交代,但即便是这样,就应该带着棺材花圈封堵校门吗?还当街燃放鞭炮引众围观。难道不是应该关心自己的孩子是和谁打的电话使得情绪变得如此激动吗?
由于人是在学校死的,所以,很自然地使得整个事件发展致家校纠纷的状况。然而人已经没了,再怎么样学校也不可能把人还回来,唯一可以平息纠纷的方法就是赔钱。但是在这个事件中学校该承担多少责任呢?又或者,学校真的应该承担责任吗?
在一般人看来,学校作为一个组织,一个整体,其力量自然要比一个小家庭强得多,因而也就更有能力去操纵舆论的导向和事态的发展,很自然地,小家庭就会因为自己的损失和势单力薄成为事件中的弱势者,但也会因此得到社会更多的同情。并且,在过去发生的某些事情更是强化了人们的这种认知,但是我想说的是,不管是对一个大学校,还是对一个小家庭,真正的弱者是很难发声的。弱并不代表就有理。
“然后我又猛省到自己也属于古往今来最大的一个弱势群体,就是沉默的大多数。这些人保持沉默的原因多种多样,有些人没能力,或者没有机会说话;还有一些人,因为种种原因,对于话语的世界有某种厌恶之情。”
——王小波
由于弱者会很自然地获得同情,所以往往正真的强势方会把自己伪装成弱势方,以此来推卸自己的责任或者获取更多的利益,不管是对学校还是对家庭都是如此。就好比在以往的“医闹”中,当患者的家属大肆在医院门口“讨说法”的时候,事实往往都是过错并不在医院。
对于这名大学生的死亡,不管怎么看都是意外,但是出于各种固化的认知,以及一些其他的原因,最后的结果可能就是学校给家属赔一些钱,家属好好安葬死者不再去闹事。然后过个几个月一年除了他们自己也就没人会再记得这件事了。但是钱赔了,情绪安抚了,问题就真正能得到解决吗?
失去了对生命的尊重,赔多少钱都无济于事。赔钱并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减少,换到别的地方,该闹的不该闹的事还是会闹,该承担的不该承担的责任都会选择推卸。
微博有人评论说,该同学的室友在急救他的时候,旁边有保安看着抽烟并没有帮忙,不知道是真是假。而其自身因为情绪愤怒过于激动最终丧失了年轻的生命。家属在他死了之后不去调查是谁和他打的电话,又是什么使他情绪变得这么激动,却带着花圈棺材到学校闹事,还当街燃放鞭炮,说到底,还是不懂得尊重生命。
或许,因为失去了亲人,家人情绪失控可以理解,但是当他的家人可以因为情绪失控而在学校做出那样的事情的时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他会因为情绪失控而砸玻璃最终导致自己丧命。
最后说一句,情绪是很可怕的东西,愿天堂没有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