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 美
第一次用凤仙花染指甲是在七岁的暑假,我和小伙伴玉兰把红艳艳的凤仙花,加上盐和明矾捣烂成泥,互相给对方敷在十个指甲盖上,摘了新鲜的眉豆角叶子包住指尖,再用丝线一一固定好。
黄昏的大杂院里,两个毛丫头举着二十根绿色的手指头郑重地约好了第二天早晨打开,比一比谁的红?
偏偏我沉不住气,包了没几个小时就忍不住了,一会儿掀开一角瞅瞅指甲红了没有,一会儿觉得指尖透不过气来闷得难受。姐姐见了,一个劲儿地叮嘱我:“别老动它,回头染不红了!”那天晚上,我在半亢奋半期待的状态下好不容易睡着了。
因为心里有事,天还没亮我就醒了。一睁开眼睛便迫不及待扯掉了丝线,撕下豆角叶,结果……十个指甲盖都是橘红色,跟玉兰鲜红欲滴的指甲盖一比,色差不是一点半点儿。
我心里气得不行,一直埋怨她没给我涂好。她也为同样的材料染出来的效果相去甚远百思不得其解,压根儿没考虑我是不是整晚上都老老实实戴着那十个绿指套。好声好气地安慰我:“要不我再重新给你染一遍?”看着她温柔又无辜的眼神,我心里更加不平衡了,气哼哼地说道:“以后,我再也不染指甲啦!”
后来,我真的没再染过指甲。不是因为好胜心切跟玉兰赌气,而是受不了长出新指甲以后,一半儿橘红一半儿肉粉,那无比难看的两截色儿。
丑女多作怪。十岁那年,我又学会了一个新的臭美方法——用火钳烫刘海儿。火钳这种东西估计九零后没见过,零零后更不知其为何物?对于一个身高不足一米四的小女孩来说,拿起火钳都很费力,别说用它卷头发。我决定改用筷子卷刘海儿。不过筷子是木头的,火候上更难掌握。时间短了,温度太低不出效果;时间长了,就把筷子烧着了。
我有一张小时候的照片,那前帘儿让烧糊的筷子给燎的,简直堪比城乡结合部的非主流等离子烟花烫。最好笑的是本尊脸上那副不以为丑反以为美的傲娇表情,让我恨不得把照片直接塞到蜂窝煤炉子里毁尸灭迹。
初中四年,是跟老妈的剪刀抗争的四年。为了省事,她给我剪了日本女中学生常见的那种“童花头”。只要我的头发一长到齐肩的程度,她就毫不犹豫地拿出剪刀给我削到耳根处。每次剪完,对着镜子里比锅盖好看不到哪去的乱蓬蓬的短发,我无一例外都要大哭一场,然后擦干眼泪盼着头发快点长。这个过程周而复始了四年,四年来我没有照过一张相,可见对那时的形象有多么的不满意。
上高中后,我终于如愿以偿留起了长头发,但会梳的花样少得可怜。至今一看见毕业照上自己那如金毛狗的耳朵般扑棱棱垂在肩头的双马尾,我就为自己花季之年依然幼稚的萝莉造型而懊恼不已。无怪乎男生看不上,自己的扮相实在太低龄。
多亏琼瑶阿姨及时出现,扭转了我先前拼命弥补豆蔻缺失的古怪审美。林青霞和吕秀菱如梦如烟的文艺范儿指引着我拨开云雾见青天,找到了适合自己的终极发型——空气刘海+披肩长发。除了生孩子那一年,这发型我保持了二十年没变。
或许是小时候折腾得过头儿了,成年后的我再也没有十几岁时那份爱美的心劲儿。和闺蜜们去做美甲和手护,面对琳琅满目各色各样的蔻丹,我只选了最简单的裸色明油。
当美发用品商店里到处摆满了啫喱水和卷发棒这种高级货时,我已经没有了当年鼓捣刘海儿的热情。去发廊焗油,无论洗头小弟如何变着法儿地忽悠,永远微笑着回一句:“谢谢,我不染也不烫。”
如果我有一个女儿,我会早一点儿给她美学的教育和启蒙,尽可能地成全她在最美的青春岁月里绽放华彩不留遗憾。可惜,上天没给我这个机会,我生了个儿子。看来,我只能培养一双善于捕捉和发现美的眼睛,教他懂得欣赏和悦纳女孩们小小的娇嗔。
一九九六年春摄于丁香园白色大毛衣+黑色打底裤+棕色牛津鞋+蓝色公主车+麂皮绒双肩包=我的青葱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