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玄清|冒名行为、冒名和盗名

2019-05-06  本文已影响0人  空玄清

来源于个人的微信 ——内儒外法 

冒名行为,是指假冒他人之名而为法律行为,

例如:甲自称乙而与丙订立合同。

冒名行为,以主体之姓名对相对人是否具有交易上识别重要性,而区分成两种情况,加以处理。

详言之,若行为人所冒用之姓名在交易上【不】具有识别重要性,如行为人所为者是现金直接交易、餐厅订位或旅馆住宿等,则此时直接对于行为人发生效力即可。

举例而言,知名作家甲向乙承租房屋,为避免外界干扰,使用亲人丙之名义订立合同,因为作家甲使用亲人姓名的行为,在该承租行为上应不具识别重要性,故甲乙仍成立租赁合同。

反之,若冒名者所冒用之姓名在交易上具有识别重要性,则应【类推适用】无权代理之规定。例如:甲冒用知名收藏家乙的名义,向丙画廊购买某画,而丙画廊正是因钦慕乙之盛名而愿意出售该画,以期望能藉此提高身价,则此时应类推适用无权代理之规定,冒名者甲必须对丙画廊负担民法狭义无权代理的之损害赔偿责任。

冒名行为同时属于侵害姓名权的一种。

侵害姓名权的方式有两种——冒用姓名和盗用姓名

冒用是亲自实施侵权行为,冒用是冒名顶替,声称自己就是被侵权人。盗用不是亲自实施侵权行为,它只是盗取别人的姓名,并不自称自己就是被侵权人,而只是以被侵权人的名义行事,目的是借此抬高自己的身价,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盗用姓名,就是指未经姓名权人同意或者授权,擅自以姓名权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活动。盗用他人姓名,指并不自称自己就是某人,而只是以他人的名义行事,往往就是为了借此抬高身价,以谋取不当利益。

公司要举办一场剪裁活动,某明星将来参加,出于不同的目的,不少单位都出了钱来赞助。这里的主办单位就盗用了某明星的姓名,侵犯了某明星的姓名权。

如果他们请一个明星,该“明星”其实是和明星长的很像,自称该明星,此时属于冒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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