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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笔记】生活中要了解的法律知识

2018-05-31  本文已影响11人  赵振兴

周末时间,听GDETA研究会法律顾问赖世林老师关于法律知识的课程分享,学到很多有用的法律知识。法律就是国家制定的游戏规则,每个人都是社会人,都要遵守社会的游戏规则。这种规则并不因为你不了解、不知道规则而免于惩罚。举例说明:你到星级大酒楼点龙虾,以为是100元/斤,但实际菜单上标价却是1000元/斤,你吃了能不付钱吗?

课程中讲到很多法律概念,有些我清楚,有些就有点模棱两可了,比如,定金和订金,前者违反要两倍惩罚,后者没有要求;抢劫和抢夺,前者涉及财物和人身权利,判刑3年以上,后者仅涉及财物,判刑3年以下,用广州公安局解决摩的抢夺(劫)频发的案例很好的阐释了这个概念。

“咬文嚼字是最重要的基本功”

赖老师举了很多案例,其中一个是工作中遇到的案例。“工作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改为“工作人员的交通食宿由甲方安排并承担费用”,这样改了之后,主动权掌握在甲方手里,并且费用可控,消除了潜在风险。咬文嚼字就是要理清楚文字中包含的内容和隐藏其中的风险。

可以出售月球上的土地吗?房地产商免收8年物业费可信吗?这些问题涉及到主体与权力的问题,赖老师推荐了一款叫“天眼查”的手机APP,可以很快查询对方公司的基本情况,比如注册资金、经营范围、是否有纠纷等信息。

法律条文中的规定有四类:命令、禁止、选择、倡导。关于这一点,赖老师讲了一个案例来说明:“女体盛”为什么被取缔,还是咬文嚼字的功夫。

情景模拟:手机被拿怎么办?

在讲解举证责任时,进行了一个情景模拟:手机被人拿了怎么办?“谁主张谁举证”“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我们都发散思维,想想手机被人拿了,怎么证明那部手机是自己的。购买票据是最有利的证据,但容易丢掉,其他诸如指纹解锁、相册、手机卡等信息只能证明手机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但打官司要举证,而且很漫长,怎么办呢?如果是大街上被人拿(抢)了,就要控制住对方,报警,这样就占有主动权,被指认者要证明手机不是自己的。而且报警要往大了说,否则不会被受理,偷还是抢,性质不一样。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举证是不同的,我对这些区别有了新的体会。

合同

讲到合同,赖老师指出:起草权是一种优先权,所以要主动,以我方为主。接着用一个实际的合同《定做橱柜合同》作为案例,让大家找漏洞。解析时,这个合同7个条款中共有16个漏洞,赖老师用咬文嚼字的功夫为我们一一解析。有一点很受用,那就是通知与送达的规定,分享中也提到过,这点对项目合同很重要,有些沟通中产生的纠纷就是由于信息传递不畅造成的,如果事先就规定邮件发送成功为传达到位,那就把责任理清了。很多法律纠纷就是由于没有明确权责造成的,这点真是要引以为戒。

失信

赖老师讲到现代社会,失信的成本会越来越大,甚至寸步难行。借贷的事要重视,要及时处理,一旦“忘”了,或成为“老赖”,就可能列入失信名单,一旦列入国家相关部门公布的失信名单,是公司组织,将没人愿意和你们做生意;是个人,你乘飞机坐火车都很难买到票。科技在发展,大数据在积累,每个人都是透明的。

合影

学点法律,知道游戏规则,才能随心所欲不逾矩。

作者:赵振兴

(人力资源管理师,广东省企业培训研究会项目部主任,羊城培训师俱乐部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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