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性
让我们首先回顾几首诗经中较为经典的诗,例如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又如子衿——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这所描绘的,莫不都是对美好爱情,美好婚姻的描述与向往。但是我们难以想象这样美好的事,曾经被朱熹朱夫子称之为淫奔之诗。由这个潜短的例子,我们可以推出一件事情来,不同的时代,拥有不同的道德评价。道德是与阶级共存的,道德是以维护社会向前发展的稳定因素之一。故道德从来就不仅仅是一个人的事,而是整个社会的事。道德是以大众认可的形式存在的。有的人常说道德是严于律己,宽于待人,有的人说道德只能加于己身,不能推与他人,这种观点是较为幼稚的。道德是具有评价规范与调节功能的,故而,当我们在对自身或对别人进行道德评价时,这是允可的。只不过说在我们进行道德批判时,不应该将自己放在批判的个体之外。
性这个话题就比较敏感了,如果我们单纯的把性的问题理解成为两性的云雨交欢,个人觉得这是肤浅的说法。性是与爱共存的,个人觉得有爱必有性,我并不推崇柏拉图式的恋爱。有性就不一定有爱,毕竟有些人追求肉体的欢愉,这是毋庸置疑的。
故在此,我们提出两个问题,第一处女或处男情节算不算病?第二个问题,性的解放如何去理解?也就是说性的放纵,算不算自由?性的保守,算不算美好传统?
因为真理具有绝对性,所以我们从中国上下5000年来看待这个问题。首先,目前官方认可的是我们是由母系社会发展而来,也就是只知其母不知其父,那个时候因为生存条件较低,繁衍问题是作为一个突出问题而存在的。所以雄性出去打猎,女性在家带孩子生孩子,就没有所谓的人伦之别,那就不遑论性的道德。那时的性仅仅与生育有关。
随着社会的发展,男性的价值得到体现,财产开始出现私有。人作为奴隶出现的时候,那么女性孩子同样也会作为私人财产出现。但那个时候的性依旧没有发生很大的改变。一个证明就是,战国时期赵悼襄王的王后是一个娼妓, 史称娼后。其实这种思想一直在秦汉时期,都未得到很大的改变。汉武帝之母后也曾先个别人结婚生子然后嫁给皇上。这个例子或许被人用来可以来反驳当前对二婚女子的歧视。我们所熟知的曹操曹丞相,被戏称最爱人妻。所以说奴隶社会时期和封建社会早期其实对性是没有很多道德约束的。当时间往隋唐时期进行推移,对两性话题就更为开放,武则天养男宠,男女离婚有较为高大上的,所谓的离婚协议书,更有甚者,我们的隋炀帝杨广,说出了那句天下女人,唯生我者和我生者不可,余者皆可。但是我们可以发现这个时候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伦的关系已经出现。这是人有别于动物的一个很大的区别。
在此之前的所有的道德与性,其实都没有很大的关联。那个时候的道德与性其实是充满自由的。什么时候性与道德发生了极大的联系?大抵是我们的朱夫子,集理学之大成之后,提出了所谓的存天理而灭人欲。于是所谓的——饿死是小,失节是大。这一类语言便大量出现在我们的世界里。于是守活寡,立贞洁牌坊等,变成了宋代以后的道德与性的一个关联。也就是说,从公元前2000多年到公元1000年左右,道德与性是自由的。自宋代至今,两者又是另一种形式的。在所谓的道德与性处于自由的世界里,处男处女情节问题,他根本就不算一个问题,因为那个时代的道德允许这样的存在。被批判的永远只是突破道德底线的东西。那么当宋代以后的道德与性有了很大的勾连,以至于现当代我们所接受的道德传统,很大程度上会认为,处男处女情节问题是一个道德问题。是一个有关洁身自好的问题。处男处女情结的本质,归根结底就是初夜权,归根结底也是一种大男子主义的体现。但这种,大男子主义是道德所允许的——这里的道德是我们所说宋代以来得道德。于是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会有禁果这样的词出现。但是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发展,随着个人自由主义的兴起,以及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资本给各种东西都定了价,把所有东西都以物化。这个时候的性和道德都被沾染上了恶臭。于是有人以鼓吹自由之名,行性之放纵,这固然会受到批判,因为她破了道德的传统底线。但是当所有的人都把道德底线往下拉低的时候,道德俨然会变成另一种道德。当不对的事情变成对的事情,对待事物的评价标准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这是个人所引起的集体渗透的社会性变化。 我理解且接受,但不敢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