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礼”,不宜过度
古籍《礼记.昏礼》上载:“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另《仪礼》上说:“昏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就是创于西周而后为历朝所沿袭的“婚姻六礼”传统习俗。也是“彩礼”习俗的来源。(摘自百科)
提起彩礼,相信很多已婚人士定不陌生。
加班之余,和同事闲聊起这个话题。男同事结婚给女方的彩礼各有不同,有6万的,有10万的,也有几十万的,但是也还有不要彩礼的。在南方工作的同事,普遍都有感觉,南北方在这件事上差异很大,南方人一般都是走个过场,不会真的在乎钱的多少。而北方人则不同,你会发现愈是贫穷落后的地方,嫁女索要的彩礼礼金越高。这是一个普遍现象,不局限于彩礼这一件事情。过节发红包也是不同。南方人春节一般红包里包的多是2元、5元、10元、20元。而北方这边十年前都已经是这个数了,现如今,最少都一百元起,500元,1000元的也很多。主要是还是看亲戚之间的关系而定。也是因此,网上流传一张图,调侃这种现象:图片上是一个红包,红包抠了一个洞,漏出来一张5元人民币上紫色毛泽东的头像,并配以文字“确认过眼神,遇见南方人”。相信很多人的朋友圈都看到过这张图片。
同事总结说,一句话,北方贫穷落后,人还好面子;南方经济发达,人却很随性。这话也对,也不对。凡事都有两面,咱不能一竿子打倒一群人。在南北方都生活过,了解南北文化差异的人,心中自有判断。
中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古代:订婚仪式上,男方家庭会以订婚男子的名义送给女方一份由物品和金钱两部分构成的“彩礼”,其中钱为财(聘金),物为礼(聘礼)。女方收受彩礼后,也会送男方一些物品,称作“回礼”。彩礼中的物一般都是价高但实用的物品,回礼一般为女性亲手制作的物品。
现代:彩礼被赋予了太多的物质含义,甚至成为沉重的负担,失去了本意。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间,彩礼和与彩礼相关的订婚和婚约都受到了批判,曾一度被废止,但在民间始终顽强存在。彩礼陋习所引发的社会矛盾正日益受到关注,近些年来,有些地方天价彩礼的新闻屡见不鲜。
农村的婚嫁彩礼一路攀升,尤其是一些贫困山区从最初的几万元飙涨至目前十几、甚至二十几万元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有个别农民把嫁女作为改变贫困生活的手段,使一大批年轻人因彩礼问题而“婚不起”。如今农村婚事已经成为村民的沉重负担,这种负担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昂贵的彩礼,一方面是凸显的“妻荒”。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逐渐向城镇集中,而女孩子也是最不愿再返回农村的群体。
内地农村逐年攀升的“天价彩礼”已让农民不堪重负,部分农村家庭因高昂礼金变得一贫如洗。根据媒体公开报道,这种现象不仅屡现于甘肃、宁夏、陕西等西北偏远山区,并且在河北、河南等地亦不鲜见。
针对婚俗陋习,民政部要求,要鼓励和推广传统婚礼,积极倡导和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格调高雅、内涵丰富、特色突出、文明节俭的婚礼形式。反对利用婚姻敛财,抵制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推进社会风气好转。要积极推广人性化的颁证服务,用庄严神圣的结婚登记颁证仪式代替大操大办的婚礼仪式。
要想根除农村“天价彩礼”的陋习,移风易俗首当其冲,农民要着眼长远,量力而行,营造良好的嫁娶氛围。已经逐渐融入大时代发展潮流的新一代农村青年,要带头向天价彩礼说“不”,还婚姻和家庭应有的圣洁和宁静。农村人口的生活幸福程度不仅关系广大农村本身的繁荣与繁衍,更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政府要将更多的优惠政策向农村倾斜,发挥广大农村的资源优势,科学利用旅游、种养殖等优势资源,让农村的收入和生活品质真正提升,要加强对农村教育投入,大力开展科学技能和知识培训,让“文化”改变落后农村的面貌同样是治本之策。(长城网-长城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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