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转载
减少能用“倍”吗
我们常说,增加可以用“倍”来表示,增加一倍,就是增加和原数相等的数。那么减少一倍呢?有人说,减少一倍,不就成零了吗?然而,减少多少倍的说法并没因此消失。你认为应该怎么用?
用“倍”有特殊的语义场
李名隼
《说文解字》解释“倍”:“反也。”这是说“倍”的本义是“违反”。《新华大字典》是这样说明“倍”字的字源的:“倍的本义是指背向、背着,引申为违背。倍的‘违反’义有‘覆’(重复)的意思,从而又引申出加倍的意思。”“加倍”即“增加跟原数相同的数”。“倍”原是动词,又演化为量词,用在数词后,表示增加的是跟原数相同的数,如某数的几倍就是某数乘以几。
高校的《现代汉语》教材,无论是张志公主编的还是黄伯荣、廖序东主编的,都强调倍数只能用于表示数目的增加不能用于数目的减少。“减少”“缩小”“减慢”之类的词语不能与“倍”搭配。可以说“时间缩短了一半”,但不能说“时间缩短了一倍”。习惯上说减少几分之几,不说减少几倍。
总之倍数只能用于“增加”这一特定的语义场。
减少用“倍”古己有之
曹丽华
在现代汉语中“倍”字的常用含义都与增加有关,但我发现,古代的史书中有“减少”用“倍”的例子。
《后汉书·樊宏传》:“(樊)准课督农桑,广施方略,期年间,谷粟丰贱数十倍。”这是说巨鹿太守樊准尽力发展农业,一年之间,谷粟丰收,价钱便宜了数十倍。这个“贱数十倍”大概是最早的将“倍”用于减少的说法。
《晋书·卢循传》:“后称力少不能得致,即于郡贱卖之,价减数倍,居人贪贱,卖衣物而市之。”此例是“倍”直接与“减”搭配使用。
《旧唐书·北狄传·渤海靺鞨》:“今日渤海之众,数倍少于高丽,乃欲违背唐家,事必不可。”“数倍少于高丽”就是“比高丽少了数倍”。
可见,减少时用“倍”古已有之,现代汉语大可不必犹豫。
教材中的“缩小几倍”
舒晟澹
缩小时用“倍”,在小学数学教材中一直存在。我国老一辈教材研究编写专家很早就开始使用这种表述方法了而且这种表述方式在小学数学教学中一直延续着。如:
1.《新中华算术课本》第一册
( 顾楠等编,上海中华书局民国二十一年七月53版32页):“被除数放大几倍,那么商数也放大几倍;除数放大几倍,那么商数反而缩小几倍。”
2.《十年制学校实验用课本小学数学》第八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61年第 1 版14—15页):“小数点向左移动一位小数就缩小10倍;小数点向左移动两位, 就缩小100倍;小数点向左移动三位,就缩小1?000倍……”
3.《法国小学算术课本》第四册([法] 瓦索尔编,北京编译社译,人民教育出版社1965年8月第1版102—103页):“要把一个末尾带零的整数缩小10倍、100倍、1000倍,我们在这个数的右边去掉1个、2个、3个零。”“要把一个小数缩小10倍、100倍、1000倍,我们把这个数的小数点往左移1位、2位、3位。”
4.《全日制六年制小学课本数学》第八册(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小学数学教材联合编写组编,北京出版社1983年1月第1版30—31页):“如果要把一个数缩小10倍、100倍、1000倍……只要把小数点向左移动一位、两位、三位……就行了。位数不够时,要用‘0’补足。”
注意这里的“放大”和“缩小”指的是“扩大到”和“缩小到”而不是“扩大了”或“缩小了”。例如,5扩大2倍那结果就是10而5缩小2倍,则结果是2.5。
“扩大( 缩小)几倍”的用法很好理解,小学生也是一听就明白。人教社在 2002 年出版的《数学第六册教师教学用书》中还总结出了一个理论:“扩大几倍就是用几乘。缩小几倍就是用几除。”
古代汉语中减少时用“倍”还是含糊的,小学数学教材则明确了在表示减少或缩小时“倍”的确切含义。既然千万人接受的教材已把减少时“倍”的用法说清楚了,我们还有什么理由说表示减少时用“倍”是错的呢?
基数的转移
王金玺
倍,是跟原来的数相等的数。在表示增加的过程中,“倍”的基数很清楚,不会产生误解,如5 扩大到2 倍就是10,基数为5 。但在减少的过程中,“倍”的基数就发生了变化。如5 缩小2 倍,“倍”的基数已经发生了转移,不再是5 ,而是2.5 ,因为正是2.5 增加到它的2 倍,结果是 5 。
我们可以用公式来说明在增加与减少过程中的不同基数。
扩大:基数×倍数= 扩大后的数
缩小:缩小前的数÷倍数= 基数
人们习惯了在数量增加时用“倍”的方式,自然会由此及彼类推,在数量减少时同样用“倍”;既然增加时用“倍”是“乘”的关系,那么缩小时用“倍”自然就是“除”的关系了。如此对应,关系明确,非常清楚,难怪群众喜闻乐见了。郭沫若的《洪波曲·苏联纪行》中也出现过这种用法:“听说这比战时已经便宜了三倍了。”
这种用法历经千年而仍然存在,一定是有它的道理的。我认为如果大家都明白减少时“倍”的意思,不会造成误解,那就完全可以大胆地去用不必有太多的顾忌。
听听那英语是怎么说的
茅孟调
小学数学教材中“扩大几倍就是用几乘,缩小几倍就是用几除”的说法可能是受到了英语的影响。“倍”在英语中就是time, 英语中增加和减少都用time 。
如: When the voltage is steppedup by 10times,the strength of the current must be steppeddown by10 times. (当电压升高10 倍时, 电流强度必定下降10倍。)
英语中time(倍) 的使用规律非常清楚,比如to increase n times就是增加n倍,而 to decrease n times 则是减少n倍。其中包含的倍变关系岂不是与“扩大几倍就是用几乘,缩小几倍就是用几除”一模一样吗?
语言有差异,但思维是相通的。英语能在减少时用 time, 汉语当然也可以在减少时用“倍”。这样一来,不是也更便于汉语与英语的转换对译了吗?
缩小几倍不能成立
谭生树
《新华字典》《新华词典》和《现代汉语词典》对“倍”的一个义项一致肯定为: 跟原数相等(同)的数。因此“说到减少,向来的习惯只说减少几分之几,不说减少几倍。”(吕叔湘、朱德熙《语法修辞讲话》, 中国青年出版社)下面的两个例子显然是错误的。
(l) 从“2”到“1”, 我们也可以说减少一倍。……说“减少”的时候, “2”又成了分母……(《咬文嚼字》2004年第3期)
(2)20同100比较缩小5倍。……小数点向左移动三位,原来的数就缩小1000倍。(见人教版的小学数学教材或数学参考书)
例(1)从“2”减少到“1”应叫“减少一半”,也叫“减少到一半”或者“从‘ 2 ’到‘ 1’说成‘减少百分之五十 '当然是准确的”。例(2)的20 同100 比较应叫缩小到1/5 或缩小了4/5。小数点向左移动三位原来的数就缩小到原来的数的1/1000,缩小了999/1000,也可以说下降了三个数量级。
例(1)和例(2)其实是相互打架的。尽管例(1)的作者声称“连小学算术教科书中, 都有这样的表述”, 但例(2)根据的是“扩大几倍就是用几乘,缩小几倍就是用几除”。按照例(2)的根据, 从“2”到“1”则应叫“缩小2倍”。一说“减少一倍”,一说“缩小2倍”,信谁啊?
离开规范,违背常识,除了造成混乱是不会有其他结果的。
“减少一倍”是多少
文 非
若死扣《现代汉语词典》对“倍”的释义,“减少一倍”即减少和原数相等的数,结果就成了零,这当然是荒唐的。然而,正因为其过于明显的荒唐,人们反倒不可能误解表达者的本意。那么,“减少一倍”到底是减多少呢?一起来看几个例子。
(l) 这样,当力增加一倍时,速度也会增加一倍;力减少一倍,速度也会减少一倍。
(2) 由于隔行扫描的传递时间增加一倍,所以传送信号带宽减少一倍。
这里的两个“减少一倍”都相当于“减少一半”或“减少二分之一”,根本不可能产生歧解。问题是,人们为什么不说“减少一半”或“减少二分之一”呢?不说“减少二分之一”可能是嫌它数字多,不够通俗。至于为何不用“减少一半”, 仅从上面的两个例子来看,窃以为是前面用了“倍”,后面为了保持词形的一致性,人们便舍“半”而取“倍”了。这可以说是修辞的需要压倒了词义的规范。类似的还有:“实践证明,声音的分贝数增加或减少一倍,人耳听觉响度也提高或……”这里“增加或减少一倍”的“一倍”属于“同类项的合并”,符合人们在语言运用上追求“简洁”的心理需求。
但是人们还有单独运用“减少一倍”的,这是怎么回事? 查《汉语大词典》 “倍”有个义项是“折半”,有个词语叫“倍论”,是指官吏频犯赃罪,如所犯罪法不等,即以重赃之数并人轻赃,然后折半论罪。
因此“减少一倍”就是“减少一半”,就是“减少二分之一”,而且还有一定的修辞价值,应该允许它存在。
“增加 (减少)了”和“增加 ( 减少) 到”
盛曙檀
有人把reduce 5 times或shorten 15 times翻译成“减少(缩短)了5倍”,这是不了解汉英两种语言差异而造成的误译。
黄荣恩编著的《科技英语翻译浅说》(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l 年第1 版)专门谈到过倍数的译法:“在倍数的表达上,英汉两种语言却有不同的表达习惯。比如to increase 4 times,汉译时可译为‘增加了3倍’也可译为‘增加到4倍’,所以常常在‘增加了’和‘增加到’这类问题上混淆不清。又如英语可以说to reduce 4 times汉语却不能说‘减少4倍’,而说‘减少了四分之三’,或说‘减少到四分之一’。因此在翻译倍数时必须慎重处理。”
类似的说明有很多,概括地说,汉语用“倍”与英语用time的最大区别是: 汉语中的“增加(减少)”有“增加(减少)了”和“增加(减少)到”的不同,而英语中的increase(增加)和reduce(减少)在与time(倍)连用的时候则只有“增加到”和“减少到”的意思。
因此汉语在减少时不能机械地照搬英语的用法直接说“减少几倍”而应该说“减少几分之几”或“减少几成”。
理直气壮说“不”
王国锋
所有的现代汉语教材,对数量减少用倍数的表达方式,都是说“不”。道理嘛,很简单:表数量增减该用原来的数作基数,不能用增减后的数作基数,这样的话,表减少用倍数,就没有意义,甚至不合事理。
也许有人会说,语法规则不是死板的,既然“减少几倍”的说法在用,那么,改变一下规则,以减少后的数作基数,不就行了吗?对此, 必须说明两点。一是同语言是活的一样,语言规则确实不是死板的,但那些建立在客观的普遍的语言事实的基础上且已经约定俗成的规则,不妨视为“死”规则,“表数量减少不能用倍数”的规则就是如此。二是制定这一规则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不论表示数量的增加还是减少,都要拿原来的数而不是增减后的数为基数。标准的一致,有利于语言表达的简明准确,也方便读者理解。我认为“减少多少倍”的说法,将导致数量增减表述中的多重标准,反而会造成表达的混乱和理解的麻烦。
我们可以而且也应该理直气壮说“不”!
编者附言
这一问题的复杂性,超出了我们的预料。
我们面临着两个矛盾:
一是语文和数学的矛盾。在《现代汉语》教材中, 在语文工具书中,都是增加可以用“倍”,减少不能用“倍”,众口一词;而在中小学数学教材中,不论旧版还是新版,中国教材还是外国教材,都说减少也可用“倍”,而且表述十分严谨:某数扩大几倍就是拿某数乘以几;某数缩小几倍就是拿某数除以几。数学中的“倍”实际上是表示两个数值之间的比率。
二是理论和实践的矛盾。“倍”是和原数相等的数,减少一倍,数值为零。这种说法在理论上是成立的。
然而, 语言的实践却是另一回事,自古以来就有减少用“倍”的实例,在现代日常用语中尤为普遍,而且并不影响交际效果。
数学中的减少用“倍”和日常用语中的减少用“倍”,既有相通之处,又不完全一样。相通之处是,都没有“减少到”和“减少了”之分,由“100”到“10” ,数学中说“减少10倍”,日常用语中也说“减少10倍”;但由“100” 到“50”,数学中说“减少2倍”,日常用语中却往往说“减少1倍”。
怎么办?
本刊有三点建议:
一、工具书释文,应补充数学中关于“倍”的定义,即“倍”是两个数的比率,并举例说明增加可以用“倍”,减少也可用“倍”;
二、对语言实践中的减少用“倍”,应持宽容态度,至少这种用法有强化表达效果的修辞作用,不宜简单否定;
三、凡是涉及精确统计,是否用“倍”应该谨慎,比如由“100”到“20”,到底是“减少四倍”还是“减少五倍”,可能有不同理解,不如说“减少五分之四”来得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