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奇案:听讼者博古通今,神解释奇思妙想!

2022-10-19  本文已影响0人  塞月惊寒

选自《冷庐杂识-卷五》

袁枚为江宁县县令,城中有一个姓韩的女子,被风吹到铜井村,离城有九十里地。铜井村村民第二天送女子回家。

韩女已嫁给东城李秀才的儿子为妻,李秀才怀疑风决无把人吹到九十里外的道理,一定是韩女和别人有奸情,就向官府告状要求退婚。袁枚告诉他说:“古代有风吹女子到六千里外的事,你知道吗?”李秀才不相信。袁枚就取来元朝郝文忠公的《陵川集》给他看,说:“郝文忠公是一代忠臣,岂是肯用大话来欺骗人的人。但当年风吹吴门女,最后此女子竟嫁给了宰相。恐怕你的儿子没有这样的福份。”李秀才读了这首诗,非常高兴。

从此两亲家关系和好如初,从这可知执法者应当博古。

汪龙庄县令,在湖南做官时,宜章县寡妇郑宋氏没有儿子,想要把侄子郑观立为嗣子。同族的人都说郑观没有兄弟,并且父亲早死,不适宜做别人家的后嗣。郑宋氏向县、州官府上诉。

过了四年,郑宋氏又向本地道台上诉,道台把此案交给汪龙庄审理。汪龙庄说:“郑观无疑很适宜做郑宋氏的嗣子。寡妇要立侄子为嗣子,任凭她自己选择;只要辈份相当,即使他是独子也不要禁止。《传》曰:已孤不为人后,说的是已孤之人不能继承生身父亲的遗命了。今天这案例应该批准郑宋氏立继,天子已命令这样做,又有什么可审讯的”!于是此案只发到宜章县为止,不传诉讼的双方,按先前的案例报呈结案。从这可知执法者应当通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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