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热爱的
我写文章的习惯是从初中养成的,我们语文老师每周以及节假日都会要求我们写一篇周记,那时候,我会把我这一周印象最深刻的事情以及最想说的话写下来,感觉每一周的心情都得到了整理和释放,也能让老师看到我的文章,如果写的好的话,就会被表扬,在全班同学面前读出来。虽然我是个比较害羞的人,不善于在众人面前说话,但是站在讲台上读自己的文字,是一件让我感到骄傲和快乐的事情。所以我乐于每周写周记。
到了高中,老师不再要求我们写周记了,就连作文也不让写记叙文抒情文之类的,议论文是最高统治者,有着特殊优待。因为应试教育的原因,高中的议论文有着固定的框架,你只需要组织好语言,找到合适的立意,就可以写一篇中规中矩的议论文。我那时虽然不抵触这种“现代八股文”,但还是不喜欢的。但我在看了朱光潜老先生的《谈美》后才发现,议论文是可以写得如此有逻辑条理并且还带着些俏皮,我想没有一定的知识储备,是无法写出好的议论文来的吧。说的有些远了,虽然高中不再写周记了,但我偶尔还是动笔写一些文字,把写的东西给室友看,室友说,好是好但大家不懂你所表达的情感。是的了,因为我有时写文章,总是在表达自己的经历和感受,说着自己的独白,也从未考虑过别人是否看懂,我在写着自己的独家记忆。
大学之后仿佛更多是为了弥补自己内心的空虚?居然零零散散写了点文章,渐渐地也想把写过的东西整理出来投稿让更多的人看见。但是自己的水平没有那么高,生活经历不够丰富,知识储备也不多,写出来的文字也似小学生般,投出去的稿件也大多没有回音。我在想应该怎样对待“写作”这件事情,我在这件事上想要获得些什么,我要做出什么样的努力,我还会坚持下去吗?
突然想起《月亮与六便士》里的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突然间抛弃妻子和工作,放弃优越的生活,远赴他乡画画。他好像找到了自己的生命价值所在,即使活得不像个人,也沉浸在艺术之中。在外人看来他是疯子,在他自己看来,画布便是他的生命。我会羡慕这样的勇气,但我永远也做不到,就像我永远不会放弃一切去继续学习绘画,就像我不会不考虑找工作而去停下来写作,我做不到。很多人都做不到像斯特里兰德那样,承受贫穷与质疑,放弃美好生活,追求心中的挚爱。因为每个人都在做着最佳选择,希望达到自己的帕累托最优。
虽然说了一些丧话,但也不会熄灭心中的火苗。谈不上梦想,因为不敢期望,只愿不离开,不放弃,不彷徨,但凡我还喜爱着,但凡我还因此被照耀着,但凡我还活着,我便不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