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整容被纳入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列……

2018-12-23  本文已影响86人  爱若琉璃

      近日,网上爆出泰国一人妖将自己整容成谢娜,相似度高到张杰都分不清,粉丝们纷纷表示见到了谢娜的“亲妹妹”。

如果整容被纳入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列……

      其实整容对我们来说已经见怪不怪,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在这个看脸的时代,整容已经成为一种潮流,一种风尚。就拿明星来说,虽然在娱乐圈里明星整容是很忌讳的,是不能被粉丝所接受的,但是为了获得大众的喜爱,没整过的又有几个呢!就连前SM的工作人员都透露,明星大部分都会整容,整容是一种奖励!明星都如此,更何况普通人,在追寻美的道路上,疯狂的并不是那些明星,而是想成为明星的凡人。我能接受整容,但是我不能接受把自己整容成别人,当一个复制品,明明有自己的人生,为什么要活成别人的样子,从此以后没有自己的名字,只有谁谁谁二号的标签。

如果整容被纳入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列……

      为什么现在的网红一大把一大把?有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她们长的太像明星,才博得了大家的关注。就如这位泰国人妖,借着谢娜的名气可算是火了一把,月薪高达40万泰铢,很多观众都表示这位比本尊要性感美丽多了。现在的追星已经不比以前了,以前追星无非就是疯狂的买海报,更甚的就是“不远万里,风里雨里我追寻你”,而现在追星是“就算千刀万剐,也要变成你的模样”,这比卓伟的星期一、崔永元的抽屉还要让人惊恐。

        我们来盘点一下那些为偶像疯狂整容的人:

        何承熹,2016年的《超级女声》选手,从15岁就开始以范冰冰为模板整容,8年整成范冰冰,相似度达99%。不仅如此,还把男友整成了李晨。

        吴玉青,一个花费百万整容成杨颖的人,并且还自曝自己的整容日记和心得,被称为“重庆版Angelababy”。

      伊朗19岁女子Sahar Tabar,为了让自己变成安吉丽娜·朱莉,至今已经整容了50次,整容后被人称为“僵尸”,实在是太惊悚。

      美国男子Miki Jay是杰克逊的超级粉丝,为了变成巨星的模样,花费了10万元整容,还不惜花费巨资漂白自己的皮肤。

如果整容被纳入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列……

      诸如此类的还有翻版迪丽热巴、翻版郑爽,翻版鹿晗、吴亦凡等等。面对这种社会现状,我觉得很有必要制定一套法律规范来整顿一下了,不然就不是“大众脸”了,而是“同人脸”(这的同人指的是相同的人,就是一模一样的意思)。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在未来你可能会看到十几个迪丽热巴,上百个Angelababy,成千个范冰冰,那是多么恐怖的一件事啊,那个时候我想社会秩序一定会混乱的!到这,肯定就有人说了:“整容是人家自己的事,再说了,双胞胎还长的像呢,我们有什么权利去干涉?”请看标题,我再重复一遍,是整容,双胞胎长的像那是人家与生俱来的,你见过双胞胎的、三胞胎的,你有见过一下生出十几个的吗?再说整容其实也没什么,只要你有钱,你爱咋整咋整,但是你别整的跟别人一样啊!你不觉得这会给别人带来困扰吗?当有一天你周围的人都变成了和你一样的脸,你不觉得恐惧吗?

      中国公民有一种权利叫做肖像权,它是指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采用摄影术或者造型艺术手段反映自然人包括五官在内的形象的作品。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是基于肖像上多方面体现了公民的精神利益、人格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肖像权规定,肖像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侮辱其肖像。我觉得整容就是一种造型艺术,以自己的身体为载体,制作出他人的肖像,并通过使用取得精神上的满足和财产上的收益,这完全符合侵犯他人肖像权的条件。在肖像利益维护权中,明确指出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允许制作自己的肖像,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允许使用自己的肖像。所以我认为“未经他人允许整容成他人”是可以用肖像权来给以制衡的,只是不是通过摄影或其它载体呈现出来,而是通过自己的身体来制作出他人肖像。

如果整容被纳入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列……

      如果整容也被纳入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列,我想网红会少了,“同人”也会少了,到那时,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只有“多胎儿”成为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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