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经典《大学》学习录:14(根据康熙皇帝听课讲义《日讲四书解义
传统经典《大学》学习录:14(根据康熙皇帝听课讲义《日讲四书解义》整理)
右,传之三章,释“止于至善”。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
此一章是曾子解释经文“物有本末”的意思。
曾子说:“大学之道,明白本末先后的顺序,是相当重要的。孔子讲:‘人如果打官司争论是非曲直,在这个过程中,我听到后,也能和其他人一样,判断的不差。’然而能判断清楚官司,并不足以称道,如果使百姓人人都能尊礼守法,互敬互爱,没有是非争执,没有官司可打,这样才是难能可贵的。由孔子之言而想,百姓打官司的事之所以繁多,都是由于民情的虚伪狡诈起争端而引起的。现在让那些不诚实之人,都不能说那些虚伪之辞,以至于百姓间都没有官司可打,这岂是用刑法处理所能比得了的吗?盖由于,在上位之人能自明其‘明德’,使百姓之心志产生畏惧并信服,让他们对于行不善之事产生愧疚,这样他们自然不敢颠倒是非以起争讼,所以不等到听见争讼之事,自然就消失了。无讼,是民德改变的结果,也就是新民的结果,所以使百姓无讼,先要明自己之德,然后可使百姓无讼。也就是说:必须明德后才可以新民,故明德为本,新民为末,所以通过听讼这件事,就应知道本末先后的顺序。
《书经》所讲的“刑罚在于教育百姓要恪守法律,从而达到不用刑罚的目的。百姓的言行每事都得中,不犯法宪,是符合中庸之道的。”这就是无讼的意思。然必须先要有尧帝和舜帝之明德,然后才成就了唐虞的盛世之治,君子的一身对于百姓的感化影响是非常直接的,负有天下国家之责者,诚当以知晓根本为要务。
张居正讲:这一章是解释经文里“物有本末”这句话的。听,是听断;讼,是争讼;犹人,是与人一般;情,是情实;辞,是争讼的言辞;畏,是畏服。曾子引用孔子之言说道:“若论听断辞讼,使他曲直分明,我也能与人一般,不是难事,如果能使百姓相敬相爱,自然没有争讼,这才是可贵的啊。”曾子又解释孔子的话说:“那争讼的人,心中刁诈不诚实,他的言辞多有虚诞,圣人能使那些不诚实之人,不敢说那虚诞之辞,这岂是刑法能比得了的?”盖由于圣人的盛德在上,大大的能使百姓的心志产生畏惧和信服,将其狡诈虚伪转化为诚实,这样自然没有了颠倒曲直,通过虚伪之辞相争的了,所以讼不待听而自无也。无讼,就是新民之德,使百姓无讼,就先要自己的德明了,必须使自己的明德明了了,然后才可使民无讼。明德是根本,而理所在先,新民为末,而理所在后。所以说这里称作知本,而经文里所谓的物有本末者,就是根据此称谓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