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就是一条流动的大河——英语发展史(四)
英语中发生的元音演变是中古英语(middle English)转变成现代英语(Modern English)的重要因素。现代英语是16和17世纪英语的每日微小改变的积累。从“do”和“ing”中就可以反映出来。
Do不仅可以取代一句句子中的其他动词,还构成了疑问句的新语法。中古英语的疑问句是改变词序。例如:You eat fish. 变成疑问句就是:Eat you fish? 这种句式在现代英语中发生了变化。变成了Do you eat fish?
Do的另一个作用是强调。例如,中古英语的强调句是通过改变词序:You fish eat.就是强调句。但是到了现代英语,就成了You do eat fish.
此外,中古英语中的“ing”使动词成为分词或动名词。到了16世纪,ing则可以用来表示时态。再则就是产生新的代词。尤其是it,它是中性的代词。在中古英语中还有阴阳性的残留,如莎士比亚、乔叟的作品和钦定版圣经中,表示中性的代词还是用his,这些都不是拟人化,而是过去名词和代词阴阳性的语法。最后是情态动词can, will, shall, may等词从动词转变为助词。
从中古英语到现代英语的所有这些变化,都是(1)使现代英语变得更加“惯用(idiomatic)。(2)使英语口语化。(3)使英语仪式化。所谓仪式化,是指在婚礼、葬礼等仪式上使用的固定表达方式。例如,在主持婚礼时,牧师问新娘Do you take this person? 回答是I do. 在仪式中使用的love, cherish, honour这三个词,意思都是一样的,但来自不同的语言。这是由于古英语和中古英语包含三种语言:英语、法语和拉丁语,而新郎和新娘有可能说的不是同一种语言,使用这种重复性的词汇,可以无需翻译。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莎士比亚是对于英语发展贡献最大的作家,他是英语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在19世纪的美国,莎士比亚的作品与钦定版圣经一起被奉为高雅体语言(elevated language )。莎士比亚本人不会拉丁文,在当时,这是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标志。不过莎士比亚读过普鲁塔克等古罗马哲学家、历史学家著作的英文译文。他的知识十分丰富,对于当时流行的科学和其他思潮就非常感兴趣。他是被引用最多的作家。
莎士比亚一个人就给英语提供了成千上万的新词,或第一次在文学作品中使用了大量当时英语引进的新词。他还首创了词的功能转变(functional shifting),也就是把名词变成动词来用等。现在,这一手法早已被视为诗人和文学家常用的修辞手段。虽然他创造了他的高雅体语言,他在使用骂人话方面也毫不逊色。莎士比亚还是修辞的大师。
在莎士比亚时代,英文的另一个变化还可以从圣经的翻译中体现出来。英语从一开始就与圣经有不解之缘,一直在翻译圣经或者对圣经做出解释,直至1611年出版的《钦定版圣经》(the King James Bible)。
圣经的英语翻译反映了英语发展的历史。如果说钦定版圣经的英语是莎士比亚的英语,那不仅意味着它是文艺复兴时期的英语,还在于译者和莎士比亚一样讲究格律。钦定版圣经的英语对于19世纪的美国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圣经体英语的特点就是平行(parallelism)、重复(repetition)、句首使用and和but等。
17、18世纪,英国兴起了词典编篡(lexicography)。其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就是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英文字典于1616年诞生。一开始的字典都是解释各个学科的疑难、生僻的单词。而约翰逊于1765年编篡的词典是面向大众的。他在词典的第一版出版后,很快就意识到:没有一部词典、一个词典编篡家、语言学家能够固定语言、并对语言的使用做出规定。他在词典的序言中写道:他的词典不是用来形成语言、而是记录语言,不是用来教授人们如何想什么,而是叙述以前的人们是如何表达思想的。约翰逊认为语言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一直在流动。语言是活的,词语也是活的。词典不过是记录语言在词典编篡时的状态。他大大缩小了词典的规模,只收录了43,000个词。他认为,这些词是最常用、最重要的。
牛津大辞典、韦伯斯特大辞典等现代词典的编篡,继承了约翰逊的精神。约翰逊对于字词的解释,都是简洁明了的。约翰逊在编篡其词典时,对于什么是好的英语、什么是正确的用法提出了自己的标准。那不是基于学识、语音体系(phonology),而是基于美学(aesthetics)。用他的话来说,就是“aspire to exactness of criticism or elegance of style”(追求评判的准确性和风格的优雅)。这是把对于文学的要求应用到语言上。
他还强调注重传统中最好的东西、发现历久不衰的事物中的特征。不过他这样做,并不是想对英语定下规矩,设立一个诸如规范语言应用的国立机构。因为他早就认识到,语言是无法被规范的,它是一种活着的有机体。从科学、艺术等领域不断产生新词。
约翰逊非常重视一词多义(polysemy)。他在编篡词典时,首先选用的是这个词字面的(literal)意思,然后才是比喻的(metaphorical)含义,即使字面的意思早已不再使用。所以,在他的词典里,对于字词的解释不反映其真实的使用,而是这个词的历史。他的这一方法被现代的词典编篡所继承,它们包括牛津、韦伯斯特大辞典。他还关注社会的不同阶层对于词语的使用。他把俚语或者行话(slang)、白话(colloquial)、粗俗语(vulgar)进行了编篡。他还编篡了英语的正确发音。由于他本人阅读广泛,因此他从文学家的著作中进行了广泛的引用,如莎士比亚、斯藩塞、休谟等等。这些都是他的创新之处。他的词典也是英国文学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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