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国企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的内幕案例分析
一、案例背景介绍
本案例发生在W市一家原属中央某信托公司的省属企业。该企业于1997年被依法关闭,2002年划转省国资委监管,2012年再划转至W市人民政府,由W市某集团公司接收。在长期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该企业业务范围和资产规模逐步扩大,已涉及多个房地产投资项目。
2012年,W市委、市政府接到举报,该企业存在违规投资及资产流失问题。根据W市委、市政府的专题会议精神,W市审计局对该企业开展了资产核实特别审计。审计发现该企业负责人冯某某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损害国有资产利益。主要问题包括:擅自签订虚假投资合同、低价内部承包项目、长期侵占公款等。该案例涉案金额高达上亿元。
经审计发现问题后,W市审计局采取了相应的审计处理措施,并与相关部门配合,最终挽回了部分国有资产损失。
二、案例事实阐述
经过对该企业的专项审计,发现企业负责人冯某某存在多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主要问题包括:
1.擅自决策对外投资,签订虚假的股权收购合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上亿元。具体情况是:冯某某在未经决策程序的情况下,以企业名义与外部单位签订一个5亿元的虚假股权收购合同,并支付了3亿元的首期款,后经调查发现,收购合同涉及的标的公司根本不存在。
2.以低价将投资项目内部低价承包给亲属,损害国资266万元。冯某某将一个投资项目以成本价低价转包给自己儿子,没有公开招标,也未考虑该项目的增值收益。
3.个人长期侵占企业资金20余万元及挪用公款20万元。冯某某占用企业资金用于私人支出,并挪用公款资金长达两年之久。
三、案发原因分析
(一)省级监管部门长期未实质性管理企业
省国资委仅是名义上接手企业监管,但多年来并未建立专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对企业进行实际的监督管理,导致企业真正处于无人问津的失管状态,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和资产管理都成了自由裁量权。
(二)企业内控机制缺失
企业内部没有建立科学的治理结构,决策和业务过程没有制衡机制,也没有独立的内审机构对管理层进行监督。权力高度集中于个人,企业的各项经营决策完全由该个人主导,资产管理和配置没有约束,为违规操作创造条件。
(三)市场约束和社会监督不足
市场竞争压力不足,也没有面临有效的社会监督。企业所处的房地产行业受到一定保护,市场竞争不充分,同时企业信息披露不透明,社会监督力量也较弱,未能发挥外部约束作用。
四、处理过程及结果说明
1.审计部门发现问题后向上级报告并获得支持,进行取证调查。
2.采用多种审计方法收集证据,追查资金流向,并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3.对直接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最终挽回了部分国有资产损失。
五、经验教训总结
(一)增强国有资产监管的力度,监管部门不能缺位
本案例中,省国资委作为企业的主管单位,只是形式上接管了对企业的监管工作,多年来并没有实质性地履行监管职责。各级国资监管部门必须切实承担起国有资产管理的政治责任,不能任由国有企业失去监管。
(二)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防止权力寻租
企业内部必须建立科学的治理结构,业务过程要有效制衡。同时还要实行独立的内部审计制度,避免权力过分集中导致的经营风险。
(三)完善监督体系,增强社会监督作用
针对案例中企业所处的行业情况,要落实市场监管和公众监督,推动相关行业的透明运行和公开化管理,增强社会监督对国企的约束。
(四)建立长效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配合,建立问题联动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管合力,避免监管盲区。同时要建立健全案件发生后的问责机制,强化震慑作用。
六、个人观点及建议
(一)完善国企领导人员管理,防止“合同化”运营
要建立科学权威的国企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德才兼备、忠诚专业。防止任人唯亲、只看业绩不看为官作风。同时,建立目标责任制约,不能让国企变成领导人员的“人格公司”,避免企业负责人只注重个人收益最大化。
(二)健全国企内控和监督体系,强化制衡
通过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建立纪检监察机构等方式,形成科学有效的内部制衡体系。并在国资监管部门建立专门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国企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三)加大对国企廉洁教育培训力度
建立完善国企管理人员廉政教育制度,培养现代国企责任意识。设立国企廉政研究基地,进行政策研究。编制国企廉政手册,弘扬廉洁文化。
(四)建立健全问责和追责机制
对本案中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人员,必须严肃问责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充分发挥震慑作用。同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完善监管合力,避免监管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