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就发》之01:同流岂能不合污?
近看一则旧消息,四川省蓬安县委原女书记袁菱,担任书记仅两年就贪腐4000多万元,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时袁菱名声大躁,各种媒体争相发声讨论“袁菱现象”。然而,袁菱的“出名”却不是因为她是女书记,更不是因为4000多万元的涉案金额,而是因为她的一句“名言”:同流不合污。
早在2001年,34岁的袁菱就当上了西充县副县长。当时的袁菱满怀憧憬,立志要干一番事业,对腐败现象充满鄙视,暗暗给自己定下了“同流不合污”的行为准则,时刻提醒自己坚决不搞腐败。刚开始,她还真能说到做到,为了不给自己机会去犹豫,她还给自己定了个“退钱不过夜”的规矩。一次,一个干部给她送了一万元,她和老公带着儿子开车去追,连夜把钱退还。然而,企图在“同流不合污”中明哲保身的袁菱,终究没能抵挡住“糖衣炮弹”的袭击,逐渐由年节红包而索贿受贿,自卸遵规守纪的“刹车装置”,直至“车毁人亡”。
无独有偶,持“同流不合污”这一从政“理念”的领导干部还真不在少数。前不久,一个以前曾在一起工作过的年轻干部,提拔到我目前供职的城市任某单位主官。正巧我们一个共同老领导的孩子在他手下,于是老领导便从外地赶来组织了一个饭局,把我也喊来参加。这位年轻的干部很有气势,也很会说话,开席不久就“掌控”全局,滔滔不绝地向老领导汇报起上任月余的政绩,其中很重要的一个观点,就是盛赞老领导主政时的清明,历数自己接手这个摊子的“污浊”,以及自己是如何秉持“同流不合污”的理念而出淤泥却不染。在座多为老领导政界朋友,没想到居然颔首者居多。此饭索然。
同流真的能不合污吗?还是让我们回到成语的出处去领悟一番。同流合污出自《孟子·尽心下》:“同乎流俗,合乎污世。”原意是指思想、言行与恶劣的风气、污浊的世道相合,后多用来指跟着坏人一起做坏事。由此可见,同流就已经是认同恶劣的风气了,那么合污就一定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了,袁菱之流已充分做了说明。
要想不污,压根儿就不能与之同流。《世说新语》记载,管宁和华歆坐在一张席上读书,有人乘华车经过门前,管宁像往常一样读书,华歆却扔下书出去观望。管宁就把席子割开和华歆分席而坐,并对华歆说:“你不再是我的朋友。”古人尚能如此洁身自好,我们的公仆们却为什么喜欢明哲保身?我看,根子还是在于内心深处的私心杂念。
打铁还靠自身硬。愿我们的公仆多一些“管宁割席”之举,少一些“同流不合污”的奇理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