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七十九章 报怨以德

2023-03-20  本文已影响0人  轩窗翰墨

原文

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译文

重大的仇怨经过调解,一定还有余留的怨恨;这样怎能算是妥善的办法?因此,圣人好像保存着借据的存根,而不向人索取偿还。有德行的人像掌管借据那样宽裕;无德行的人像掌管税收那样计较。自然的规律没有任何偏爱,总是与善人同行。

解读

这一章的主题是阐明了“报怨以德”就是老子的处世态度。用恩惠来回报仇恨,不但不记别人的仇,反而还给他人于好处,这就是圣者本色。

人如果彻底的解除“余怨”,必须首先摒除自己的私念,克制自己的欲望,从自私利益的束缚中得于解脱。

倘若像统治者一样,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而不择手段地去损害人民的利益,那么他如何努力也无法彻底消除人民心中的“余怨”。

有道之人像保存借据的存根,但并不以此强迫他人偿还债务。因为得道者认为,自己与他人别无二致。有德之人就像持有借据的人那样宽容而不求索取,德有上德与下德之别,上德者心量广大,虚怀若谷。

下德之人有所不同,他心里始终有上德与下德的概念。就像把油和水装在一个容器里,可见,油在上而水在下,无法融为一体。仿佛自己心里有个小矮人与自己对着干一样。

然而,无德之人就像掌管税收的人那样苛刻而吝啬,不具有同理心,缺乏换位思考的能力。道的运行规律对任何人没有偏爱,不分亲疏。

具德之人,就像无处不在的网络信号,不存在富贵贫贱之分别。因此,对他而言,彼此没有高下,世界没有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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