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晨曦计划”项目经费报销细则
经费使用范围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必备的实验材料费、会议费、交通费、印刷费、图书资料费、差旅费、相关办公用品及其他费用等。项目经费不得用于与研究无关的软硬件的购买、任何劳务费、任何餐费、任何通讯费等,以及其他被认定为不合理的费用。
各种支出必须有发票,抬头必须是“上海外国语大学”。所有票据及票据内容必须合法、真实、有效。
1、实验材料费:主要包括实验样品测试费、试剂费和材料费等。不能购买固定资产类设备(如电脑、移动硬盘、U盘、mp3、杀毒软件等)。
2、会议费:项目学生参加各类会议,除了发票外,还需要正式会议通知。
3、交通费:交通工具限火车、轮船、汽车、公交、地铁、出租车,学生一般不得乘坐飞机。所有交通类发票需写明所办事项(需于项目开展有关)。火车限硬座硬卧或高铁二等座。轮船限三等舱。地铁不能报销充值发票,请每次出站后索要单程发票。出租车发票不得连号,即不能为同一辆车的发票;同时还需写明起始站。
4、印刷费:创新创业项目相关的复印费、打印费、论文装订费及冲洗照片等。提示:请先咨询商铺是否可以开发票,如果开不出发票则选择其他商铺。
5、图书资料费:只能购买确是项目研究所需的书籍资料。发票须开所购书籍资料的明细(含书籍名称、数量、金额等),如确实无法开明细,可开“图书”,但必须同时附上电脑小票或者书店出具的清单。上交报销时,需将附有明细的小票/清单复印件(不得手写)与其对应的发票钉在一起。
6、差旅费:每个项目,需以人为单位,整理车票并写明详细日程。比如,李XX,20150819-20150911,上海-南京,调研。凡是车票上出现的起始站,均需写明去程日期、返程日期。
7、办公用品:文具及其它易耗品,如纸、笔、本、胶水、夹子、文件夹等。发票应写明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写“办公用品”、“礼品”等字眼。如确实无法开明细,可开“办公用品”,但必须同时附上电脑小票或者商店出具的清单,并将其复印件与发票钉在一起。
8、其他费用:根据项目研究的实际需要,与项目研究相关的其它合理费用,如邮费、网站制作维护费、场地租赁费等。其中,快递票要写明寄收位置,并注明所办事项(需与项目开展相关)。
另外还需注意:
1、超过2000元的单张发票,需使用银行卡结算,即需提供银行卡结算凭证,不得为支付宝/现金支付。
2、各类发票请在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老师签字后,整理并钉在一起。
3、报销仅有一次,将在下学期的结项答辩及评选结束后进行。届时请各位队长整理好发票,并及时上交给负责报销的同学。上交时间等相关信息下学期会另行通知。
团委实践部
2017.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