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面纱》 死的那个是狗
我们仿佛很清楚地知道什么是美德,但是却很难说清楚什么是爱,更难说清楚为什么爱上又为什么不爱。爱说到底,是有理有据的无迹可寻。
按照通常意义来讲,我们应该都是终其一生喜爱和追寻着真、善、美的。而“美德”作为历来被人赞扬讴歌的品质照理说是值得被爱或者说是应该被爱的。可好似爱情不讲应该,就像生命也不讲应该,因为“死的那个是狗”。
“她真是太美了,转告她,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手。真不知道她看上你什么了。”沃尔顿带着微笑把这个疑问翻译过去。
“她说我人很好。”
“就好像女人是因为男人的美德才爱上他似的。”凯蒂揶揄道。
改编后的同名电影《面纱》中最后响起的越人歌里唱到“爱到分离才相遇”。听起来已经很悲伤了,可是在原著小说的结局前却显得无比温情。
而关于费恩对凯蒂的爱,以及凯蒂到最后也对费恩的不爱,如先前所说,有理有据的无迹可寻。可我还是尝试着寻找了一下。
我们容易只记得那一段感人至深的控诉般的告白,于是觉得凯蒂就是那样一无是处的无良无德的。可是费恩先生没有说出口的那部分呢?凯蒂身上一定是有耀眼的特质吸引到他的。至少最初的凯蒂是有趣漂亮友善的,是那个穿着华丽长裙,有着水一般清澈活泼眼睛在社交场上惊艳四座的女孩。
而凯蒂于费恩,哪怕世人都说费恩先生爱凯蒂爱到尘埃里,世人包括我都敬仰他的美德,可只有凯蒂知道他美德深处藏着的那一份报复的邪恶。一份他自己也无法原谅又无法控制的邪恶。我理解这份恶,觉得理所当然,甚至会有一种恶有恶报的快感,但是只有凯蒂需要承受这份她因不忠而招致的折磨。
原著中直到费恩先生死去,凯蒂也没有爱上过这个拥有近乎所有美德的男人。她为费恩的死难过的程度不过就像看见一个熟人过世。而更多的是解脱,这听起来很残酷很冷血,连她自己都觉得这样的想法都可怕。可这就是真实的她,我很想找出她对费恩先生感情上一丁点的转变,可是她不爱她,所以找不到的。
费恩先生一开始爱上的就是愚蠢、轻浮、没有头脑、凯蒂。他清楚地知道她是塞满锯末的布娃娃,可是他爱她,无法自拔。所以就连报复起她来,也要用最惨烈的同归于尽的方式。
对爱的人采取报复,是手握着刀刃伤人,流血的先是自己。平凡如我懂得,智慧如费恩先生更是懂得,可是懂得跟做到是两回事。我们说不清爱是什么,但是很清楚就像爱的对立面是恨,而不是不爱。就像正数的对立面是负数,而不是零。
宽容原谅自然是最为平和的路,可是世人不是耶稣,有时候宁愿赤脚踩在荆棘上来提醒自己还拥有生命,或者还拥有和某个人的关系。
犯错的是凯蒂,所以她应当是那个被咬一口的人。被咬的没死,狗却死掉了。大家觉得不可思议,错愕不已。我们只说疯狗咬了人,应该人死,却没有想过疯狗已经疯了已经病了已经危在旦夕了。
当大家都只看到被咬的那个人时,会忘记狗为什么会咬人——狗疯了。狗疯在先,一只病入膏肓的狗是注定会死的。我们无法得知狗为什么会疯,但是费恩先生的疯是因为仇恨,是因为凯蒂,这样说起来死的那个又不应该是狗。
“死的那个是狗”在说的有两层,一是死的那个应该是狗,因为狗疯了。
二是“死的那个却是狗”,因为狗是忠诚的那个,是先被伤害的那个,是被逼疯的那个。
木心先生说“生命是时时刻刻不知道如何是好。”
写到这里我突然在想,生命是,应该的不应该的终都是应该的。因为“死的那个是狗”。
看完结局,我缓了好久。要是她爱的也正好是他所拥有的品质该多好啊,少一个故事而已却多一双眷侣。
贴两段摘录
凯蒂:
“我认为你这样待我不公平,因为我愚蠢、轻浮、庸俗而指责我,这并不公平。我就是这样长大的,所有我认识的女孩子都是这样........这就像指责一个没有音乐鉴赏能力的人,因为他觉得听交响音乐会无聊。只因你归咎于我所不具备的品质就指责我,这公平么?”
费恩先生:
“我对你不抱什么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浮、没有头脑、但我爱你。我知道你的目标和理想既庸俗又普通,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但是我爱你。想一想真是好笑,我竭力去喜欢那些讨你喜欢的东西,忍受折磨也要对你隐瞒起自己,实际上我并不无知粗俗、不爱散播丑闻也不愚蠢,我知道你何等害怕智慧,便尽我所能让你觉得我是一个大傻瓜,跟你认识的其它人一样。我知道你嫁给我只贪图一时利益,我是那样爱你,我不在乎。大多数人,就我所知,当他们爱一个人,却没有得到爱的回报时就会觉得委屈不平,甚至会愈发愤怒和痛苦。我不是那样,我从来没有指望你爱我,我看不出任何理由让你爱我,我也从没想过自己会被人爱。我很感激能被允许爱你,当我时常想起你高兴和我在一起,或者当我发现你眼中闪烁着愉快的爱意时,我就会欣喜若狂。我尽量不让我的爱来烦扰你,我知道那会让我承受不起,所以我一直察言观色,留意我的爱让你厌烦的最初迹象。大部分丈夫认为那是一种权利,我却准备当成恩惠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