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谈恋爱2年花男友96万后提出分手,男友要求退钱,女子: 自愿
“这个男人太奇葩了!我跟他谈恋爱时自愿给我的,现在凭什么要回去?”恋爱两年,女子花男友96万后提分手,男子要求退钱,女子说: 他送我的怎么还有脸要?我的青春,我的贞节怎么算?
徐女士忿忿不平地告诉调解员,她遇到了一个渣男,太奇葩了,没想到和他谈了两年的恋爱,分手了还被他告上了法庭。
徐女士称自己肤白貌美大长腿,两年前,前男友俞先生主动追她时,徐女士根本看不上他,不但年龄比她大11岁,个子还比她矮了5厘米。
但架不住俞先生在她面前慷慨大方,出手阔绰,后来又得知俞先生名下还有几家公司,就和他确定了恋爱关系。
还好,俞先生没让她失望,时不时的都给她发大红包,5200元的居多,寓意不言而喻,其中还有11万的转账,代表的意思是对她一心一意。
调解员大概看了一下,红包都有30多万,备注词也都是爱意满满。徐女士说这都是俞先生为了讨好她,逗她开心的。
随着两人的感情加深,俞先生让她不要再出去工作,只需要她在家貌美如花,男人出去赚钱养家,这也正和徐女士的意,心安理得地做了一只金丝雀。
两年来,她的花销基本上也都是俞先生出的,又给她买了一辆价值40万的宝马座驾,写的是徐女士的名字。
但两人同居期间,由于生活习惯和一些琐碎小事的意见不同,很快出现了矛盾,徐女士觉得俞先生不适合自己,就提出了分手。
可没想到俞先生立马和她翻脸,索要他送给徐女士的车子和花出去的钱。
“你说这车送都送了,这是跨年礼物,我的亲戚朋友都知道了,凭什么跟我要啊?”徐女士义愤填膺地对调解员说。
在她看来,无论是发红包还是买车,都是前男友自愿送给她的,为什么要厚着脸皮要回去?
调解员联系到俞先生得知,他是和徐女士奔着结婚去的,送她的钱和车子算是彩礼,既然徐女士提出分手,那彩礼钱理应归还。
就是因为徐女士耍赖不还,他才起诉告到法庭上,其实法院也判了,让徐女士归还86万,因为有部分钱是节假日发的,算是赠送,其余的还剩下86万,但徐女士对于这样的判决不服,始终在耍赖拖延。
对此说法,徐女士说,他送我的怎么还有脸要?我的青春,我的贞节怎么算?他们之间根本没有见过双方家长,更没有提起谈婚论嫁之说,哪来的彩礼钱,分明是俞先生想空手套白狼,渣到了极致,她要对此不公判决提出上诉。
可俞先生说,他并不是一个有钱人,只是对徐女士太过于爱了,才有求必应,要什么给什么,来哄她开心,除了节假日发的红包是赠送外,其余的都是徐女士问她要的,那个11万是徐女士说她父亲生病了,俞先生凑够了给她的,也是从那次开始,徐女士才对他愈发热情,愿意和他同居。
徐女士认为在他们相处期间她也给俞先生发红包买东西了,只是金额不大而已,也算是自己的心意了,人嘛,经济基础不一样,有钱人发几千上万都很正常,对他们来说也是毛毛雨,不算什么的,但她也付出了真心和感情。
俞先生不认可徐女士说的话,他说每次出去吃饭,只记得有一次是徐女士出的,但那次则没多少钱,期间看到徐女士拿着一个LV的男士钱包,他当时还暗暗开心半天,以为是徐女士打算送他的,但是一直等到最后,也没见到那个钱包到底去了哪里,送给谁了?
不管怎么说,徐女士对于让她归还86万都不服,她上诉希望二审重新判决,只是让她没想到的是,二审维持原判,仍然要她归还86万,因为俞先生交出了一个证据,有他和徐女士母亲的聊天记录,称她母亲为岳母,两人的确在谈婚嫁事宜。
这时的徐女士话锋一转,又找出了一个理由,说看聊天记录,谈婚嫁之后给的钱算彩礼,那之前给的算赠予的,不能算在内。对此,她说会继续上诉。
不过,徐女士对于发生这样的事也说,她最大的错误就是不应该接受男人这么多的红包转账,以后再谈恋爱,一定不会轻易接受男人的东西,太可恨了。
俞先生也表示,他花出去的钱明面上能算出来的有96万,实际上有100多万,他也不计较了,算是给自己的一个教训,以后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徐女士由一开始的年龄和身高不匹配,看不上俞先生,到得知俞先生有钱又大方,才让她接受这段恋爱,明显目的不纯,一个为了色,一个为了钱,注定不会走进婚姻。
当两个人的感情是以金钱为调和剂,就别指望会有爱。
对此你们怎么看?俞先生应该要回给出的钱吗?徐女士应该退还吗?她上诉有没有希望胜诉?欢迎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