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你:嘴上说着讨厌,身体却吃得很欢
“烹饪就像爱一样,要么全心全意投入,要么完全放弃。”
——哈里特·冯·霍恩(Harriet Von Horne)
昨晚上映了一部霸道总裁爱上神厨小白兔的电影。
选择晚上上映真是对了,夜晚的人们普遍比白天有食欲。
大概因为黑夜引人寂寞,更需要食物的慰藉。
且不说全网都在讨论的周冬雨开挂般的演技,电影里这种被食物牵引的爱情真是很接地气又让人胃口大开。食与色一直是最经典的组合,“喜欢吃-喜欢你-喜欢吃你”的恋爱经历其实不少见。
我有一个朋友,不爱名包首饰,不爱香水靓衣,但是十分贪恋舌尖上的一点享受。她谈恋爱的原则只有一点,把她的味蕾放在心上。所以她的历任男友都是那些会想方设法带她去寻觅美食的人,在色香味中将感情从舌尖绵延到心灵。
最后,她选了一个手艺不错且爱下厨的老公。用她的话说,天天下馆子不切实际,再好的外卖也会吃腻,唯有将爱与美食融为一体,才觉得生活真不能辜负。
我还听过一个充满心机的食色故事。
某男出轨年轻貌美小三,但是无论小三使出何种手段,男人都不肯离婚,百般盘问之下,原来舍不掉原配的一碗汤,那是任何餐馆都调不出的味道。
小三心下一横,舍弃脂粉,来到男人家里做保姆,低眉颔首三个月,终于做出了一碗一模一样的汤端到男人面前。
这碗汤比之男人留恋的味道,过无不及,毕竟还附赠酥胸一对。于是成功转正。
故事是残忍的,却也证明了前辈的经验多少有些可取—抓住男人的心,要先抓住男人的胃。
一个女人,能够食色双全,大约就能无敌了。譬如黄蓉。
实在占不全,起码也要留一样。我选食,取悦自己总比讨好别人来得容易。
我有一个室友,从未恋爱过,但是日子过得比谁都清爽滋润。在她手里,一饭一蔬都能玩出新花样,配上精致的骨瓷餐具,小日子诗意盎然。我常说自己要是男人,非娶了她不可,宜室宜家,有滋有味。
汪曾祺说过,会做饭的人一定不自私。因为“做菜的人一般吃菜很少。最大的乐趣还是看家人或客人吃得很高兴,盘盘见底。”
会做饭的人不仅不自私,还会做“爱”。用美食点燃起爱的烟火,将心上人留在俗世,共享一颦一笑。
美国诗人温德尔·贝里曾说过:“对美食感兴趣,但对烹饪不感兴趣,这是很荒谬的。”那些未尝试过的人,是不明白曾经不沾阳春水的双手,竟也能做出这么多美味,那种喜悦与抚慰的心情的。
南来或北往,愿为一人下厨房。有时候一个女孩子还不会做菜,大概是还没有碰到那个人亦或是遇上了甘为自己进厨房的人。
翡翠衾寒谁与共,为谁洗手做羹汤?
爱一个人从心到胃,从胃到心,由内而外,给他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