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婚前按揭的房子,愿意加我的名字吗?

2018-05-26  本文已影响0人  zero_9291

前段时间网上有个讨论得特别火热的话题:一个女孩在跟男友筹备婚礼的时候,男友拒绝在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于是女方提出了三条要求:不帮男人还房贷,只承担50%的生活开销;不做全职太太,琐碎事二人分担;不照顾男方父母,同时,她也不要彩礼。

对此,有人认为女方太过强势,以这样的心态结婚不真诚;也有人觉得男方太过小气,让女方缺少保障。

但我认为,既然房子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本来就没义务帮他还贷;家庭开销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一人一半很公平;女人也有权利发展自己的事业,完全有权拒绝做全职太太;家务活本来就应该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法律并没有规定儿媳赡养公婆的义务,况且女方也有自己的父母要照顾,是否照顾公婆还得看公婆一家对儿媳的态度;至于彩礼,我坚定地认为父母并没有为儿子娶媳妇的义务,所以公婆完全不必要向儿媳家支付彩礼,至于男方自己是否支付,得综合当地的风俗习惯、他的收入水平、支付能力等各方面考虑。

对于“你婚前按揭的房子,是否愿意加我的名字”这个问题,我真没考虑过。因为跟宋先生结婚时,他仅有婚前财产2万元存款,全部用于支付婚礼的开支了。但就婚后财产的分配问题,我当时还真纠结过一阵:一则宋先生是拿死工资的,收入未必有我高,万一有一天分道扬镳我不想他平白分走我一部分财产;二来他身在部队,对家庭付出的精力肯定远不及我,故让他在经济上多承担一点也无可厚非;加上我又从事法律工作,自然更注重保护自己的权益。所以,我当时拟了一份《婚前协议》,但之所以没让他签字,是因为当时看了电视剧《婚前协议》得出这样的结论:嫁给一个人品好的男人,哪怕走到离婚,他也会念及你们夫妻一场,念及你为家庭付出的点点滴滴,考虑你离婚后的处境,主动保障你的权益;如果你嫁的是个一心想着侵害你利益的人,然后一生防备,斗智斗勇,也没什么意思。一个男人的人品如何,在你们相处的过程中你也会有所察觉,如果他人品不行,那你应该做的是即使止损,而不是罗列婚后的一二三。

再回到最初的问题,如果我是帖子中的女孩,既然是按揭的房子需要我婚后共同还贷,我也会提出加我的名字,毕竟虽然我国婚姻法在保护财产方面做到了公正,但在肯定女性对家庭的付出方面还是比较欠缺的。如果他敢说半个不字,我会直接考虑踹了他!

假如我是帖子中的男方,在明知女朋友三观正,两人是真心相爱的前提下,我会分情况处理:若房子首付是靠我个人能力支付的,我肯定会加上她的名字,这既是我对她的信任,也是对她利益的一种保障;若房子首付是父母出资的,我会征求父母的意见,如果父母对加名字持反对态度,我会跟他们协商把首付款转化为借款,再加上她的名字,因为根据婚姻法极其司法解释,婚前一方借款购置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样,既不损害父母的利益,又可以保障妻子的权益,何乐而不为呢?

也就是说,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如果婚前购置的房产需要婚后共同还贷,在认可对方人品的前提下,我都会加ta的名字;但如果是我婚前全款购置的房产,不论钱来源于父母还是自己,我都不会加对方的名字,如果ta跟我提这样的要求,我会考虑分手,因为我的个人财产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ta一旦有这样的非分之想,我也会怀疑ta跟我结婚的动机!

当然,对于一些认识不久闪婚的这种,在没有对对方充分了解的前提下,最好也不要加ta的名字,毕竟婚姻法对每个人的财产保护是一样的,即使离婚也不会侵害到ta的利益,加了名字反倒损害了自己的利益。

PS:昨天还说早孕反应终于结束了,吃了两个鸡翅,宋先生乐得不行,岂料今天又开始了[em]e150[/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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