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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

2018-02-28  本文已影响42人  放心之语

生命与生活的关系

生命通过生活而变得精彩,这大概是地球上所有生物所呈现出来的现象。
人与其他动物的基因绝大部分是一样的,人与其他动物的需求也大致一样,但人的生活方式与其他动物不同,所以人的生命注定比动物更加精彩。

那么人是依靠什么而生活的呢?
小时候课本上说人与动物的不同是人能够制造工具,让人能够具有区别于动物的生产力,这当然是早期人类发展的成果。而随着社会的形成,人类群体是通过协同而获得更多的生产力,从而能够满足人类繁衍所带来的食物和其他基本物质需求。这其中语言、文字的形成,给人类协同的效率带来了飞速发展,而印刷术又让文字得以广泛的复制与传阅,这又给文明的传承和传播带来更多的便利,由文字而形成的书籍得以将文明传承和积累,然后通过一代又一代的学习和发扬,整个人类文明才能够不断进步。

个体价值

由此不难看出,在社会中单个人的个体价值或者说其影响力是由他的身体行动,语言表达和文字书写这三个方面得以体现,因此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口语表达和文字书写这三个能力就构成了一个人在这个社会中的基础价值。古代有人生三不朽的说法,即一个人要想要在死后仍然能够被人们记住和学习,就必须要做到“立德、立功和立言”,其中立德是一个人的行为符合道德准则,立功是为了国家民族而做的贡献,立言就是著述立说传承未来。

思维方式

身体行动,语言表达和文字书写,从内在说都是由思维方式而引导的,你怎么想才能怎么行动、怎么讲说、怎么书写,所以归根结底还是个人的思维方式决定了后面三者。当然后面三者通过实践与反馈又影响到一个人的思维方式,因此人们的思维方式也是在不断完善和发展变化的。

那思维方式的核心是什么呢?在《七年就是一辈子》这本书中,作者说“概念”是一切的基石,这里的一切指的其实是思维方式,如上所说,思维方式决定了人们的行动、语言和文字表达,而这些构成了一个人与社会中其他人的协同。

事实上“概念”这个东西不是现代发明的,应该是从古就有的,只是换了一个说法而已。

格物

《礼记.大学》里面有一句话形容一个人的发展路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然而这只是其原文的后半部分,整段话是这样写的:“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我们发现这一段话最开始的“格物”是关键,如果我们不明白格物是什么意思,那后面的所有一切都是枉然。然而这个词千百年来争论不休,其中最早为“格物”注释的是东汉的郑玄,他解释格物的意思是:事物之来发生,随人所知习性喜好。“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于善深,则来善物。其知于恶深,则来恶物。言事缘人所好来也。此致或为至。”
这个观点有点宿命的意味,郑玄并没有具体讲如何格物,而是说事物的发生是随人们内心的习性和喜好而来,那习性和喜好仿佛是先天就有的,如何改变如何进步呢?郑玄并没有说明。

郑玄以下对“格物”又有很多解释,但都不是主流,直到南宋的朱熹,朱熹解释格物说:穷究事物道理,致使知性通达至极。“格,至也。物,犹事也。穷推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
这与科学的认识论有点类似,大致的意思是通过不断研究事物而获得知识、道理,从而融会贯通以达成普遍的认知。

王阳明说“为善去恶是格物”,“随时就事上致其良知,便是格物。”这仿佛是在说人类天生就有一个“良知”的东西,只要我们能够按此遵循去做,就是格物。那么什么是“良知”呢?王阳明又说“知善知恶是良知”。
这仿佛是说善恶是固定不变的真理,只要能够分清善恶,就达到良知的境地。然而善恶归于道德层面,而道德在古往今来的文化背景、社会环境中是完全不同的,比如过去的女性是要裹脚的,不裹脚的女性就是恶,那在今天则正好反过来,裹脚才是恶,是严重影响女性身体健康的一种愚昧。类似的情况很多,不一一举例,将“格物”理解道德层面的行为准则,显然有其严重的局限性。

上述三种解释中,朱熹的说法比较靠谱,也是当今社会主要流行的解释,然而所谓学海无涯而生有涯,我们不太可能穷极所有知识以后才能掌握普遍的认知,唯有通过基础的假设,然后再经由实践来不断修正,才能够逐步构建和完善这些概念。

两个基础概念

在生活中我们逐步建立了很多的概念,比如“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就是一个概念,秉持这个概念的人就很难从双赢和多赢的角度来考虑合作,所以相信什么样的概念就会做出什么样的行动,而行动将导致想要或不想要的结果。

太多的概念我们暂时无法一一分析,这里提两个最重要的基础概念:

1、人通过社会群体的生活方式,活在现实世界中,受现实世界的影响同时也能改造现实世界;
2、现实世界与我们内心里所认识的世界是不完全一致的。

经由这2个基础概念,我们就可以做出这样的一个逻辑推论:即我们通过改变内心里对这个现实世界的认识,以趋向与现实世界一致的规律,引导我们的行动、语言和文字,再然后通过各种方式传递和影响到其他人,最后以协同一致的方式来改造外在的世界。

这个推论说起来好像有点复杂,简单说我们内心对世界的认识是有缺陷或者扭曲的,这个要清晰的理解,另外现实世界是有规律可循的,只要我们内心的认识能够逐渐符合这些规律,那我们的行动语言和文字在协同的情况下就能够产生作用。

上面两个概念否定了宿命论,也就意味着人可以做出选择,可以让生活和生命发生变化,活出生命的美好!同时这两个概念也构成了我们生活的准则,即积极的一面是唯有从内心的认识和情绪上发生改变,才能对外在世界产生作用;而不是消极的接受或排斥外在世界的影响,而改变我们内心的认识和情绪。前者是积极地做出选择,而后者则是被动的接受或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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