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
昨天中午,我继续看《简爱》这本书。
看了一会,就有点发困了,就像坐着就能睡着似的。不过,也就那一阵,迷糊一会就清醒。
《简爱》 我看了有半个多月的时间了,开始看的时候感觉没有意思,不像看的其他几本书,像〈悲惨世界〉〈孤独百年〉看着就让人上瘾,而简爱看着容易让人厌烦,因为感觉字数太多,密密麻麻的。不过,昨晚我竟然一下子看上瘾了,看了一下午,把剩的本来几天看完的,我却一下午给看完了。
《简爱》我以为是讲的一部简单的爱情故事,其实,女主人公的名字就叫-简爱,这部小说像是自转一样,来叙述自己所经历的一些事情。
其实,昨晚看完后,我就想写读后感了,想把一些感想给写出来,可是,写了一会就给删除了,静不下心,而且也不想太正规的写读后感,我就喜欢像写日记的这种形式来写,无拘无束的。
《简·爱》(Jane Eyre)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创作的长篇小说,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
故事讲述了:
女主人公,从小丧失父母,由舅母来抚养。舅母有二个女儿,一个儿子,她不喜欢女主公-简爱,把她看成一个爱发疯的孩子,动不动就爱发脾气,而简爱,从小也对舅母产生了仇恨。
舅母为了摆脱这个累赘,简爱也为了逃离这个“地狱”,舅母把她送入了慈善学校。简单爱在这所学校里,学会了几种语言,看了好多书,学会了裁缝等女人必会的技能,慢慢变得有了修养,知书达礼,上了六年的学,当了二年的老师。
简爱是一个独立自主,追求自由的人,她不愿意这一辈子都呆在慈善学校里,她想到外面的世界去闯荡,结果,她找了一份家庭教师的工作。
她所教学的地方,是一个偏僻的庄园,而且庄主非常的富有,结果,庄主爱上了简,简也爱上了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
当她们举行婚礼的时候,意外发生了,罗切斯特的弟弟揭发了一件让人不可思议的事情,罗切斯特的老婆还活着,他不能结婚。原来,罗切斯特的老婆还活着,只是她疯了,被关在庄园的三楼里。以前有过一次,夜里发生大火,他的疯老婆差点用火烧死了罗切斯特,还有一次拿刀捅了她的亲弟弟。
其实,对于这件事情,罗切斯特本来是打算在婚前就和简说的,可是,怕简知道后会抛弃她,他想结婚后再告诉简的。可是,既然事情发生了,后悔也没有用了,不管他怎么拘留,简单还是依然选择了离家出走,碰巧去了另一个山庄-沼泽山庄。
对于罗切斯特有个疯老婆,其实,罗切斯特的父亲是非常富有的,可是,他的父亲是个吝啬鬼,虽然他有钱,却很小气,只把钱给了大儿子,没有给他一分钱。可是,他也不愿意自己的小儿子贫穷,就让儿子娶了一个有钱人的女儿,可是,直到罗切斯特结婚后才知道她娶的女人是个疯子,她的母亲也在婚后不久被关进了疯人院,而她有女人也有点遗传。
后来,她的老婆越来越疯了,就把他带到了现在的这个山庄,找人伺候着。而他,却选择了到世界各地去旅游,希望能寻找到自己喜欢的那种女人,可是,他漂泊了几十年,没遇到一个真正适合他的女人,他所接识的女人,多数都是为了钱,而且没有教养。
简当时离家出走了,到了沼泽山庄,后来竟然知道原来这二个女孩,一个男的,竟然他的表哥,表哥。简的舅舅当时去世了,把财产留给了简,从此,简就成了一个富人。
简的表哥叫圣约翰,他是一名基督徒,他活着的使命就是发扬基督教,而且不劳辛苦。他想让简陪他一起去印度,而且叫简嫁给他,当时,他叫简嫁给他,并不是爱她,只是想拯救她,希望他希望简死后能上天堂,而不是去地狱受罪。
当时简也同意了,不过,在去之前,她还是去了山庄找他的主人,后来经过打听,找到了罗切斯特,可是,他所看见的只是一个少了左胳膊,瞎了眼睛的主人,不过,他依然强壮。
其实,在找到她的主人前,简单已经从一客店老板那里了解了。原来,在简走后,罗切斯特的疯老婆跑了出来,把房子给烧了。罗切斯特竟然还想着救她的疯老婆,再逃出来。可是,她的疯老婆已经爬到了屋顶,结果摔死了。而他,也被砸伤。
罗切斯特以前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上帝,可现在,他信了,因为他受过这么多的苦,最终也换来了幸福。从那以后,简就是他的眼睛,就是他的腿,给他描绘她所看到的东西,给他读书,像个保姆一样伺候着他,正像女主公所说的,她就像深入到了他的骨髓里,血液里,他们二人都融入了一体。
后来,有情人终成眷属,他们终于结婚了。婚后,他们有了一个儿子,而罗切斯特后来经一位名医治疗,眼睛可以看清东西了,不再需要人扶持了。而他的表哥,一直没有结婚,一直都在等上帝来拯救他……
人世间,最感动人的,莫过于-爱情。这本小说,并没有轰轰轰烈烈,爱的死去活来的那种爱情,是的,正如书名,就是一个简单的爱情故事,但是,正是这种最真实,最简单的爱情才最容易打动人,因为这才是最真实的爱情,容易打动人心。
昨天下午,看到他们能够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我都有点要流泪了,但是,我还是忍住了。我不知道这部小说是虚构的,还是真人真事,但是,我相信一部小说,能够写的触动人心,肯定是自己所亲历经历过的。所以,我为他们的幸福而感到幸福。
其实,在这部小说中,除了爱情,还讲到了信仰。比如,在她小的时候,就认识一位女孩,那女孩就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上帝。虽然我们都看不见,而且也不知道有没有,但是,在他们的心中,就相信有,这就是他们的信仰。
人有信仰是好的,至少你会知道活着的意义是什么,而我们这,却很少有信仰。我发现,外国人的教堂很多,而且很小就坐礼拜。是的,信仰,可以让一个人变好,让他们做一个好人,以后能上天堂,那里没有痛苦,没有烦恼,只有无尽的欢乐。
就像他的表哥,把自己的一生都给了他的信仰,放弃了自己的爱情,而且也宁愿牺牲简的幸福,让他陪自己一起信仰基督。其实,他这种是一种自私的信仰。
在这部小说中,我感觉女主人非常的注重修养,礼仪等好的品格,就比如她所教的学生,也算是她们的女儿,她就注重这些,也希望她能像她自己一样,独立自由,有好的修养,素质等,虽然我对这些不懂,但是,我感觉这人做主很重要的品格,虽然我也不知道什么是品格,因为它是无形的,只能慢慢去感悟。
虽然我不懂这些,但是,我感觉这里所说的,就是一个人活着,就是要学会如何做人。
《简爱》这本小说,没有让我失望,也不愧为世界名著,真的值得每个人去细细品味。我们读书,并不是闲着没事,去了解一些故事,我们可在读书中,要学会去理解书中所讲的故事。我感觉简的头脑不简单,读书肯定很多,而且也告诉我们要学会思考,经常思考,因为她观赏每一个人的外表,行为的时候,都能把人的心理给想像出来,这样一个有学问,有独立思考能力的女人,虽然外表没有那么漂亮,但是,却令罗切斯特那么深爱着。
我是白天看纸书,晚上看电子书,现在,纸书看完了,我打算接着看雨果的《巴黎圣母院》,而正在看的电子书〈巨人的陨落〉过几天也好看完了,到时再看点其他的书。
以前看书,我纯粹是闲着没事,而且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想通过书来了解这个世界。而现在,我发现我看书不再是像以前一样,纯粹是为了知道书大体讲的是什么就行了,我现在看书,是希望能从书中去明白一些道理,然后用自己的大脑来思考,学会分析,然后再结合生活,去思考一些事情,希望能学会一些道理。
现在我感觉写日记比写博客还重要了,虽然没多少人喜欢看。哎,等会再写博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