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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三维肆意妄为,环境污染何时能停

2018-04-23  本文已影响32人  希律法考

4月17日,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报道了“山西省洪洞县三维集团违法倾倒工业废渣污染农田,生产废水直排汾河,央视记者暗访遭扣押事件”。这个有着45亿资产的上市公司一下被推到了风口浪尖。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肆无忌惮地破坏生态环境,污染农田、将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汾河,山西三维罪行累累。

生态环境部4月18日发布公告称,已联合山西省人民政府对山西省洪洞县三维集团环境违法事件进行挂牌督办。

2018年2月底,央视记者根据观众的举报,来到山西省洪洞县赵城镇沟里村进行暗访调查。发现该企业通过卡车将慢慢的工业废渣直接倒入人造的巨大深坑中,根据调查倒入的工业废渣分别是粉煤灰和电石渣。

“电石渣和粉煤灰属于工业固体废物范畴,不仅会随风飘散,还会对空气造成影响,一旦通过雨水的冲刷极易渗透地下,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二次污染。同时,电石渣属强碱性物质,有刺激和腐蚀作用。吸入粉尘,对人体呼吸道和眼睛有强烈刺激性,还有可能引起肺炎甚至灼伤,这两种工业固体废物需要通过专门的堆场统一贮存并严格管理。”

当地百姓敢怒不敢言,周边村庄的环境被严重污染,随处布满了工业废物,农作物生长受到严重威胁。用于倾倒废渣的深坑就在村民的家门口,曾有村民葬身于此,当地百姓的生产生活收到严重影响。

说完了废渣,再来看看废水。那些伴随着刺鼻和恶臭、还不时变换着颜色的工业废水被随意地排放到山西百姓的母亲河——汾河。作为黄河的第二大支流,流域面积近4万平方公里,占山西省总面积的四分之一的汾河就这样被肆无忌惮地被污染着。

事实上,三维集团曾多次被曝光存在环保问题

2014年,中国青年网报道了《山西三维污染近40年环保局确认企业偷排》的事实;

2016年,每日经济新闻也曝光了《山西三维成环保老大难年年被查处》的消息;

2017年,中国法制报道网调查发现,山西三维违规倾倒工业废渣污染农田。

2017年环保部派出8个督查组对13个地市进行督查,三维集团就是被督查的对象之一。

然而,山西三维的污染行为屡禁不止,甚至愈发猖狂,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建设项目需要配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法律制度。对排污者将征收一定数额的费用,控制区域中的污染物质排放总量。从事有害或可能有害环境的活动之前,必须向有关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发放许可证法律制度措施,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环境标准。

山西三维对环境保护法的漠视必将收到严惩,目前山西三维集团就排放废物废水向公众致歉,全厂全面停产进行检查,立即开始排查和整改工作。希望其他企业都能引以为戒,切不可以污染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只有绿水青山才是老百姓的金山银山!

历年真题

1.某市混凝土公司新建临时搅拌站,在试运行期间通过暗管将污水直接排放到周边,严重破坏当地环境。公司经理还指派员工潜入当地环境监测站内,用棉纱堵塞空气采集器,造成自动监测数据多次出现异常。有关部门对其处罚后,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拟裁员20人以上。关于该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7-01-96,任)

A.如该公司应报批而未报批该搅拌站的环评文件,不得在缴纳罚款后再向审批部门补报

B.该公司将防治污染的设施与该搅拌站同时正式投产使用前,可在搅拌站试运行期间停运治污设施

C.该公司的行为受到罚款处罚时,可由市环保部门自该处罚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D.针对该公司逃避监管的违法行为,市环保部门可先行拘留责任人员,再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考点】环境影响评价

【解析】

A项考查环境影响评价。

B项考查防止污染措施。《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试运营期间治污设施也应当运行,B错误。

C项考查违反环境污染法的责任。根据《环境保护法》第59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应当是拒不改正后被责令改正的次日起,而不是做出处罚决定的次日起,C错误。

D项环保部门没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利,D错误。(本题答案:A)

2.关于我国生态保护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5-01-31,单)

A.国家只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B.国家应积极引进外来物种以丰富我国生物的多样性

C.国家应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D.国家应指令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给予生态保护补偿

【考点】生态保护

【解析】

本题考查生态保护。依据《环境保护法》第29条,国家还应在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A项错误。根据《环境保护法》第30条的规定,引进外来物种需审慎,采取措施防止对本地生物多样性的破坏,而非积极引进外来物种,B项错误。依据第31条的规定,国家应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并指导受益地区通过协商或者按照市场规则对生态保护地区进行补偿,而非强制性指令,C项正确,D项错误。(本题答案:C)

3.某化工厂排放的污水会影响鱼类生长,但其串通某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获得虚假环评文件从而得以建设。该厂后来又串通某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机构,使其污水处理设施虚假显示从而逃避监管。该厂长期排污致使周边水域的养殖鱼类大量死亡。面对养殖户的投诉,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一直未采取任何查处措施。对于养殖户的赔偿请求,下列哪些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2015-01-74,多)

A.化工厂

B.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C.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机构

D.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考点】环境污染的法律责任

【解析】

本题考查环境污染的法律责任。依据《环境保护法》第64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化工厂作为污染者才损害当然应承担赔偿责任,A正确。第65条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机构,在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负有责任的,除行政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所以BC正确。D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并未规定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项错误。(本题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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