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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觉醒Day6#《改变:问题形成和解决的原则》:乌托邦与悖论

2016-01-26  本文已影响188人  Lillian_Min

乌托邦症候群

不应当采取行动,却采取了行动

乌托邦主义者——无中生有:问题明明无解,他却坚信有解决之道。

乌托邦的期待,对个人和社会造成怎样具体的影响,却很少有人讨论。

乌托邦症候群的三种形态

企图以改造自我或者改造世界来完成一个不切实际的理想。

认为他们所根据的前提比现实还要真实。

必须区分事实以及事实的前提

把可能解决一个具体问题的具体改变,寄托在某个极其遥远的目标的达成之上。

乌托邦主义者对“改变”的企图,往往把自己陷入僵局,他们无法清楚区分难题与“问题”,也无法区分“问题”与“解决方法”。

不可能的事,显然将花掉你所有的时间。

我们一味追求不可能的事物,却使那些可能得到的东西变成不可能。

解决问题的企图本身,才是问题所在。

人们根据某个前提而认为事物应当如何,这与事物的“本来面目”是有所差距的。

拿掉乌托邦式的前提。

生活中乌托邦例子:

悖论

在错误的层次上采取行动

因为陈述具有自我反射性,它混淆了成员和种类。

“自动自发一点!”类型的悖论。

[生活中常有,希望某人自觉做某事;希望某人喜欢某事物,比如:希望小朋友喜欢音乐啊、美术啊;加速某些顺其自然的事情发生,比如:拨苗助长,一口吃成胖子。]

逻辑类型理论的主要公理,即:凡牵涉某集合(种类)所有成员的,不可能是该集合的一个成员。

生活中的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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