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兆丰的北大经济学》笔记及思考

135- 清官难理家务事:环联公司案

2017-10-12  本文已影响0人  爷有蔓草

信托原则和商业判断原则是互相对立、互相冲突的。


一、范高科案诉讼理由:经理违反信托原则

1985年结案的范高科案 Smith V. Van Gorkom 又叫环联公司案 (Trans Union Case )

1、高管决定卖公司

2、仓促决策、股东损失

3、股东起诉高管


二、范高科应诉理由:用入勿疑, 疑入勿用

1、范高科和董事会成员的自我辩护

他们使用商业判断原则替自己辩护:用人勿疑,疑人勿用

2、董事会有专业知识

3、董事会唯一的硬伤


三、清官难理家务事:法官判决争议及后续影响

1、经理和股东之间微妙关系

2、收购价格

3、把公司卖掉有利于大多数股东利益

公司过去经营五年的市值远远达不到55块钱,以55块钱卖掉, 对大多数股东的利益而言更好

4、开会时长、签字地点重要吗?

5、法院的审判结果


四、对法庭判决的猛烈抨击

这个判决破坏了美国商业判决原则的美好传统,即你请来的专家,就要信任他们的专业判断,而不是根据他们做出专业判断所用的时间来指责他们的判断。如果这样判决,以后再也没有董事会成员、独董、专家,愿意为公司的风险做任何承担了。


课堂小结

范高科案是一个很难的、众说纷绘的案子, 在美国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到今天还没结束。


课后思考

你是赞成最高法院的终审判决呢?还是赞成费舍尔教授的批评呢?为什么?

答:我赞成费舍尔教授的批评。正确、专业的判断,与所需时间没有必然关系。法院的判决会打击经理人的积极性,扼杀企业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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