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狂想

2016-12-04  本文已影响74人  酒老师

鲁迅在散文里,回忆过一个伴他长大的乐园:百草园。这篇散文,也是我中学语文教材里的一篇文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比迅哥儿通常被解读的严峻形象,这一篇散文是所有关于他的课文中,最是美好一篇。

还记得,那脍炙人口的第二段: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臃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像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一块根像人样。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葚要好得远。

曾几何时,我们的作业便是练习用这样的词组“不必说......也不必说......单是”造句。现在,是早已没有了那样的才华。

然而,现在我有的是,一片这样的荒地——就在这喧嚣的都市里。

这篇荒地,从属于一个狭长的地带,位于钱塘江和沿江住宅之间的湿地,官方称为沿江公园。

这里没有郁郁葱葱的大森林,也不是“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大草原。即便说是小树林,其规模也是可怜的。纤瘦的乔木,清晰的可以点出数量。树木有随意长成的,也有整齐排布的。地面松软,没有人工种植的草地,更没有水泥或是卵石铺就的小路。时至冬日,泥土上满是掉落的黄叶。

这绺荒地长约三、四公里,一条河流相依偎着流过。河流里芦苇丛生,周边安静的时候,还能看到两三水禽栖息和掠过。

这里虽说不上是荒无人烟,因为河对岸便是铺有水泥路的公园,公园再过去就是住宅区;但一定能说得上是人迹罕至。我每次来,都不会碰到迎面走来的人,虽然在河对岸他们已可以三五成群。

我非常喜欢这里。

喜欢在这里晨跑,喜欢在这里散步,在一字排开的树木间穿插,深一脚浅一脚地行进。然而最喜欢的,恐怕是这里时刻会发生的不确定。不确定,一脚下去,松软的泥土会被挤压出多深的脚印,甚或泥土的碎末都能灌进鞋子;不确定,什么时候一只水禽扑闪着翅膀就腾空而起;不确定,一只黄鼠狼就钻进了灌木丛,或是一只松鼠在枝丫间敏捷地穿过。

“世上有可行之路,也有不可行之路。后者不能称之为“路”,只是荒野,因为那只是一整片可“去”,却无人前往、无目的地的荒野。”

我的这片人迹罕至的荒地大抵上够不上“荒野”的名头。我说“我的”,那是它实在人迹罕至,固然它离人们那么近,况且还是严重掺杂着人类开发过的痕迹。

稀有,便成奢侈,然后是奢望。我的荒野,这是我的奢望。

以短时间计算,如几十年,我们这代人,大多是乡村里生长,即使自己不是,往上数两三辈儿,也是乡人。

以较长的时间计算,如几千年甚至上万年。不论是进化学说里,根据科学证据构架推断的现代人类从莽荒的非洲走出,还是《圣经》里的上帝造人,并生活于伊甸园,——人类都从荒野里来。荒野,对人类来讲,是再熟悉不过了——这种熟悉是篆刻在基因里的。这种熟悉,犹如人类之始,生长于荒野,茹毛饮血,吃了这一顿难保下一顿。这顿能吃上,就一定吃个通透。当年的生存之道,到了现代,却成了恶习——贪吃。

于是,人类在驱逐荒野中脱离荒野,大大压缩它的空间,建造城市文明。

熙熙攘攘的时下,节假日的乡村旅游、荒野徒步却又大举盛行。踏青,转山,敬仰神灵——贴近自然气息,寻找纯真慰藉。从个人的远足,到国家的动员,如航天或深海探索,其狂野的妄想和践行的虔诚度,和10000年前人类的走出非洲有何区别呢?如果现代人类起源于非洲智人的说法真实的话。

一片荒野,建构一个故事;一个故事,便是生存的意义。

生活中,你有属于自己的一片荒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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