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婉,我喜欢你呀

写这篇文字,有我非常多的感情陷了进去,心情跌宕起伏。
看到的人也许只冷眼旁观,到最后,我只是自己把自己感动了!
<1>
晚上十点一刻,挂断阿z君的电话,我抓起大衣,在街上边跑边穿,像一阵风。在太古汇三楼的德国餐厅见到阿z君。
他的工作包放在座椅,合身的白衣黑裤,扎腰,衣袖整齐地卷起,低头看了一下手表,喝一口酒。我闪出的第一念头是眼前的这个人很有男人气息。他这么穿,可以断定他今天又主持了客户会议。
见到我,他示意坐下。台上的乐队女主唱演绎着一首英文歌。曲毕,他指指台上。我顺着方向,问他话。
“她唱的什么,我听不懂!”
“那女的身材挺不错。”
“好看吗?我不觉得好看呀!”
“我也没问你好不好看。”
“得啦吧你,有话说,有屁放,我还要回家改稿。”
“你看你,急得跟个猴似得。服务员,两杯长岛。”
“只喝一杯啊,我还要回家改稿。”
第三杯长岛冰茶上来,举起杯,他说:三杯上马去;我说:三杯看剑气。我俩的眼神都开始有些迷离。
他说:“这要在古代,我俩肯定都是非常豪气的剑客,帘帽遮面,迎着风沙走在漠外,剑起光影,除恶扬善。”
我说:“在古代,我倒想做一个清冷书生,溪流檐亭,一袭白色长衣,夏天挥毫泼墨,醉卧书场,冬天石碗盛雪,焚书取暖。”
胡话,都是胡话。我们歪头看着对方嗞嗞地笑。
“还要回家改稿吗?”
“不了。”
“现在最想做什么?”
“旅行。去青海,去山海关,去海子的故乡,去之前先回家看爸妈。”
“服务员,再来两杯长岛。”
“不要了,你明知我喝不了白酒。”
“可我就从没见你醉过。”
“那是之前没喝。”
第五杯后,他跟后桌的男人要了一支烟。
“你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我问。
他夹烟的手摸了一下嘴唇,低头一笑,烟雾散开。
“别藏着啦,说说吧。服务员,再来两杯长岛。”我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他吐着烟圈,手撑着脑袋歪向一边。
<2>
那是在海口。晚上我和婷妹妹及一个朋友约见,去一个不算吵杂的小酒吧,就在我住的酒店附近。有驻唱歌手。我第一次去。婷妹说等会有个朋友来,就住在这附近。
我笑笑,透过玻璃看到外面闪烁的霓虹以及抓着手低头腻歪一起的情侣。
那是我准备辞职去进修的前期阶段,那时候我是有一些绝望,生出了一些迷茫的,为解郁闷临时起意就飞了海口。婷妹说,你这个任性的男人。
台上的驻唱歌手自弹自唱。三三两两的男女,摇着骰子,自顾不暇地说着话,闹着,分明没注意到这个男人缓慢地唱着一首又深情又哀怨的歌曲。我觉得好听。酒吧台有女侍者摇着酒罐子调着酒,我听到冰块碰撞而碎裂的声音,好像有话却说不出口。
婷妹举手摇晃,我顺着方向,看到一个长发齐肩的姑娘在昏暗的灯光里向我们走来,酒吧迷幻的效果灯在她身上游走,神秘得如一片原始森林。
她说,你好。扬起来的笑脸,就像天上弯弯的月牙儿。
有些人就是这样,在你不经意时就突然出现在你眼前。她的出现,让你觉得对了。对了,她就是你要的女子,是你心目中所有想象中无法给出正确定义的女子。你给爱情列出的种种标准,设置的条条框框,在她身上统统无效作废。这些人为的限制,在她面前,显得如此浅薄无知,不堪一击。
她带着成熟而迷人的双眼和月牙般的笑容,跨过山峦,穿过森林,淌过河流,拨开迷雾从远方向你缓缓走来,即使她只是经过,带着美丽和决绝,可你无法抑制冲动,目光与万物分离,聚焦于这个闯入你生命的女子。
初次见到朱小婉,她就像从天而降似的,我都来不及做出反应,就看到了她姣好的容颜和带着成熟而迷人的双眼,顿然俘获了我的心,那么的轻而易举。她自身所带的光芒驱散我周遭郁结的黑暗,闪亮地立于我眼前。
我们玩骰子,聊闲话,听歌……
当台上响起《李白》这首歌的旋律时,她有些兴奋地说这首歌我好喜欢听呐,然后和婷妹唱起来。真实而自我。
离开时,她戴上安全帽骑着电机车,嘀嘀嗒嗒地飞奔,像个女侠。
送走了她们,回到酒店,我一夜难眠。
我这人就这样,一遇到喜欢的人,就会陷落。
而这个让我甘心陷落的人,正是朱小婉。
<3>
“我现在很困惑!”阿z君喝了一口酒,趴在桌子上。
我看得出他的困惑和难过。一个平日里事事都很要强的男人,对待朋友、同事谦卑有礼;可以和客户称兄道弟,也可以和野蛮的客户据理力争,撕破脸的事也不是没做过;坚持底线和原则,无论是对待工作还是生活都有着一颗坚韧的心,唯独爱情是他的软肋。一碰就伤,一伤就败。他也试过戴上坚硬的盔甲,是有恃无恐了,是百毒不侵了,可是最后的一丝光也灭了,心如草芥轻飘飘地困在冷冰冰的盔甲里。
“阿z君,你了解她吗?”
“她热情、坦诚、喜欢旅行、热爱生活、是个会做菜的美丽厨娘……”
“我指的是你了解她的基本情况吗?”
“……不了解。虽然我们见了好几次面,但我还不知道她的生日、不知道她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不知道她的爱好、不知道她喜欢什么颜色……”
“这怎么行呢,最起码你们合不合得来,她现在有没有喜欢的人,你总该知道吧。”
阿z君看着我,沉默了一会。
你的意思我都明白,只是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喜欢的人,你就让我傻一点。太理智和清醒的去分析世俗强加于爱情必须要考量的种种本就是违背了爱的原意。本就是俗世人间,糊涂一点,用爱去爱,没必要处处思前想后。更何况也没谁规定先要了解了才去爱,难道不是先去爱了才会有了解的吗?
此刻我喜欢她,就算被她所伤我也愿意,如果被拒绝了,大不了买醉几夜,万一被接受,也不负这命运安排的一世姻缘。即可承受美满,也就可承受缺憾。要对自己付出的感情负责。
他说的挺有道理,这次换我哑然。
我不觉得我们不交女朋友,不结婚,是因为我们没本事获得一两个女孩的青睐。我们为的只是不辜负,不辜负他人和自己的感情。俗尘渺渺,天意茫茫,对的爱情任何时候来都不算晚,只是爱要心甘情愿,也要清清白白。有些感情的付出,是心甘情愿,不图回报。
始终,我们是同一类人,太过爱惜自己。这也没错。
前几天她来广州,我去见她,陪她吃饭选衣,当她换上碎花裙子出现我面前时,我的春天在她的身上呼啦啦的就全开满了花,而她就是一只从原始森林飞出来的蝴蝶,等待着另一只蝴蝶出现。
虽然我们不常联系,我都一直在关注着她,尝试着去了解她更多一些。我知道她不想异地恋,这个问题我想了很久,如果她不愿意来我广州,那我会做好离开广州的准备,放弃这里的一切,包括工作、人脉,失去身处国际大都市所存在的资源,以及自身职业上升的机会。
他拿出手机,翻出相册给我看,里边全是她的相片。
我开始心疼这个男人。
喝完第六杯,我俩起身要走,一直坐后桌的外国男人递过来两根烟,用歪歪扭扭的汉语说,朋友,好酒量。我俩打了招呼笑一笑摇摇晃晃的走下阶梯。他等着往北方向的夜车,我等着往南方向的夜车。
与君道别,一路上,阿z君就像是我的倒影。我进入他的内心,也被他筑起的篱笆尖刺伤的七零八落,可是他会艰难地刨掉他曾亲手埋下的一根根尖刺,就为了不把喜欢的人伤到。
我俩是如此相似的人,有时我觉得阿z君就是我。
写他如写着自己。历历在目。
<4>
过了几日,我把这篇写好的初稿给阿z君看。
他说,你别搞事情啊。
我说,我就是要给你搞事情。
他说,既然写都写了,那就再帮我多加几句吧。
“朱小婉,我喜欢你。这种喜欢已经无限的接近于爱,请您嫁给我,我知道这很疯狂,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有时爱便是如此情不自禁,不言自喻,我会从你让我了解你的那一刻开始用剩下的生命去了解你,我可以搬去海口或者是你来广州,当然我没奢望你会立马就答应,也预料到你会拒绝,但我还是想再……努力争取一次,再试一试。”
<5>
阿z君的爱仿如从泥土里抽芽的秋稻,浸着晚霜夜露,缓慢地生长,即使气若游丝,弱不禁风的只要一个打压就可随时夭折,可它还是在顽强地成长,带着某种信念。又孤独又傲娇。
阿z君,你可要好好的啊……
如果失恋了,还请记得来约我喝酒,
我已经提前帮你把酒备好……
[THE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