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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故事

2019-06-27  本文已影响0人  我是马小跳呀

我一直觉得自己活的像个拾荒者。卑微又无趣。只懂得在体制内生活。顽固的思想,只懂得通过廉价体力赚钱。

我曾经有一个很拙劣的想法。我不想读书,觉得没用。靠体力劳动照样可以赚钱。读书让我不快乐。我宁愿吃生活的苦,也不愿吃读书的苦。

高三毕业那年,我打了两个多月工。在烧烤店当服务员。从来没有在十二点之前下过班。每次回家休息都只能跟着星星一起走。

那时候我每天遇到的人大部分都是一些混社会的小青年。约上一群好友在门外搬个桌子撸串,喝上几瓶啤酒。贵的也喝不起,就是五块钱一瓶的雪花。有时候喝的高了,做出一些啼笑皆非的举动,这是常有的事。更有甚者,喝多之后面红耳赤。说些白天里不敢说的话,大部分是骂娘,骂自己的糟糕生活。有时候喝酒的人还会彼此干一架,只因为一句话。素昧平生的两个人便扯着彼此的衣领瞪眼示威。

每遇到这种情况,我都快步的跑回店里,心里总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与我无关,热闹我也不想看,那酒瓶子盖我头上怎么办,我还想好好活着呢!

在烧烤店我一共干了二十天。我不想干了。我讨厌这一群人。白天是正常人,夜晚是疯狗。喝酒便壮胆的怂人,把脾气发泄在弱者身上的怂人,深夜里的可怜者。

在我离职的三天前,我看到了对面烧烤店的老板喝酒喝吐,瘫坐地下无法动弹的情景。当时我并不觉得可怕,只是觉得他可怜。大家都是为生活所迫,做的事情并不是自己内心所愿意的。他眼眶红红的,我想他可能是落泪了,我看着他慢慢起身扶着身边的水泥墙慢慢的起身。动作很是艰难。可是我并没有去扶他一把。因为我知道他并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情,他是坚强的。他是个大男人。

三天后,我正式离开了那个烧烤摊。离开了那一群人。离开了那个让我深夜心惊胆战的地方,那个是是非非的地方。一共开了八百块钱工资。拿到钱后,先往卡里存了六百,给我妈了二百。我想用我打工赚来的钱告诉我妈我不读书也可以赚钱。我想用行动告诉她我可以赚钱。这不是问题。

在家待了十多天后,钱花的差不多了。我又想着去赚钱,我得生活啊。脑海中一直有个想法告诉我。你已经十八岁了,应该少靠父母。不读书就得赶紧去赚钱,你得攒自己的嫁妆钱呀!闲着哪有钱?不能闲。

我忙着赚钱。但也厌倦了那种生活。我讨厌遇见那一批人。

我打开电脑报了志愿。一所师范院校。不再打工。生活我已经体验了。我告诉自己我不能过那样的生活。为此我必须做的事情是好好读书。充实自己为自己谋求更好的生活。

我想要生活,而不是生存。每天为吃喝发愁,为明天发愁。我不想那样。

我必须好好读书。

为我自己,也为我身边的所有人。

这是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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