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其实有种节奏
(大学时期的一篇文)
今天临近中午,我退了旅馆的房间。看看表,还没到学院下课时间,现在回宿舍楼估计也进不去。于是我就突然起了心思,想到学院北面的小树林去看看。每次租自行车去镇上办事,总会路过这篇郁郁葱葱的小树林。但是,总不好意思下去看一看。于是我兴冲冲的提着装着几本书的手提袋,一个人朝着那边走去。
好吧,静静走到那边,在几棵树下找到不是路的路绕了进去,瞬间,这大片的绿色凉爽了我的心情。不知道什么原因,树林里脚下的土质都非常松软,踩上去都会很奇怪陷下去一部分,不过感觉非常好。我慢慢穿过这片不大的树林,又看到了尽头环绕着的那条小河。这条深色的河倒映着满目的绿色,非常融洽的和周围的一切融为一体。安静,且让人沉醉。我从刚买的用来写小说的笔记本上扯下一场纸,找到了块相对平坦的地方。靠着树静静坐下来。连日来的烦躁,好像一下子烟消云散。思绪也一下子飘远。
想到昨天上午,眼睛泛红且感觉格外的酸涩,很不舒服。我知道是老毛病犯了,每年的夏天,它都要来看看我。拿起书看了一会,再次确定读不进去。环视周围,这节自习课不出所料的还是很多人没有来,而来的人差不多都去了楼下机房上网。教室里剩下的几个,都聚在一起聊天。我突然感觉到一股莫名的烦闷,想逃离出去。但是又不明确自己到底想逃离什么,只是对周遭却发自内心的厌恶。抽出身上的钱包,数了数,发现这个月还算宽裕。我就找了几本小说,带上手机,径直出了教室,直奔校外。
我一直知道,学校附近其实有很多家庭旅馆,停供长期或短期住宿。我找了一家,耐着性子跟那个非常财迷的老太太讲了一会价,终于搞定。进入房间,环视下了房间,可能是心里期许低的缘故,感觉还算不错。房间很干净明亮,没有怪味,屋子一角罕见的居然还有一个书柜。床也很不错,挺大看着也很舒服。好吧,我把装着几本书的袋子往床边一扔,把身后的门迅速插上,然后非常没有形象的歪倒在床上,胡乱的把旁边的被子扯到身上,闭眼就睡。
两个小时后,我睁开眼睛,心满意足的拉过床上的枕头垫在身后。大脑继续放纵的呈放空状态。过了一会,我觉得清醒了一些,才抽出袋子里的一本书。是笛安的《妩媚航班》。这么多年了,还是一如既往的喜欢她。我打定注意,决定在这里住两天,在学校里每天貌似忙忙碌碌,但真的感觉闹哄哄的,没有真正的学进去。其实我无意瞧不起任何人,但心底还是不想被周围这些不努力但是每天依旧自娱自乐的人所影响。读着书,享受着此刻最真实的宁静。感觉非常满足。这次出来刻意没有带电脑,除了几本书,我只把手机带了出来。我觉得这样很好,这样才有可能用心的读一次书。电脑虽然方便,但无形中,它常常成了寂寞的帮凶。
不知不觉到了下午两点,读了笛安的三篇中篇小说。老实说,这本书虽然刚买不久,但上个月却意外被弄脏了。书最后的一百页,大都染上了很难看的黄色,甚至有几页都被粘到了一起。我曾打算在网上再买一本,但想了想觉得有些浪费,毕竟书本身没有什么损坏。也曾经想着干脆就此扔掉,却真心的舍不得。但此刻,看着这本发黄的书,闻着上边依稀有些奇怪的味道。我突然像是触摸到了某种很奇妙的感觉,像是岁月。摇摇头,我自嘲的笑了笑。不知道自己整天都在想些什么,
出去到房东老太太的小超市里买一碗泡面。这个老阿姨一边慢慢煮开水,一边跟我絮絮叨叨的跟我讲着如果在这常住会给我什么价格,我有些不耐,但看着她头上密密麻麻的白发,突然想起了远在家乡的姥姥姥爷,我顿时没了脾气。我自然没有那么悲天悯人,但是每当看到一些老人,在不损害自己的前提下,我总会不自觉愿意对这些老人更礼让一些。当然,我不会在人前刻意表现这些,有时候,表现出过多的善良会被别人理解成软弱,我从来都明白这个。
就在这时候,一个很健硕的老头从里屋走过来,停在我眼前对我带着一种我不理解的愤怒说道:“你钱包里有没有钱?”我看看周围,只有我和那个老太太两个人,他是对着我说的。但是我实在不明白他在说什么,我又不认识他,好端端的问我有没有钱干什么。阿姨见我面露不解,笑着过来解围:”这是你叔、“这个大爷看我不说话,又怒气冲冲的补充道:你的钱包里到底有没有钱,你出来了为什么不拿钱包!出来了门开还打开着,你要钱丢了找我们,我们是不是得替你找,找不到还得给你报警。你知道多麻烦吗?”我看着他愤怒的表情,终于明白他在说什么。我想起来我出来的时候,因为穿着牛仔裤,上身也没有口袋,装钱包很不方便。我就随手把钱包里的钱抽出来装在了身上。我看着这个大爷,心里突然就有了怒气。有没有搞错,你没打招呼进了我的房间,反而一过来劈头盖脸的训斥我,听你的意思,似乎还翻了我的钱包,你到底懂不懂礼貌啊。我不说话,但对上他的眼神变得有些冷了,完全不带刚才跟那个阿姨说话时的客气。我不打算回答他的话,就他的态度,我哪怕就是丢钱了,也不必指望他给我找。看这个老头的态度,很容易明白这是个暴躁且不懂交际的人。老太太一看场面有些冷,马上过来打圆场:“没事,没事。小伙子下次注意点就好了。"我端起桌子上刚放了热水的泡面,又冷眼看了一眼这个余气未消的老头,面无表情的自己走了出去。
回自己房间的路上,我安慰自己不能破坏自己今天的好心情,但还是认真反省了自己。今天可能对那个阿姨和另一个老板太客气了,明知道他们认钱不认人,还表现的这么客气,还真是免费提供自己的脸让人踩。但是心里,我知道自己最在意什么,我其实最讨厌没有分寸感的人。哪怕对方是老人也不行。
回到自己屋,喝了一口水,开始自己的午餐。吃完饭,慢慢躺在床上,我又拿起了手边的书。直到看得再次瞌睡,并再次无所牵挂的会周公。在此之前,我非常明智的把手机调到飞行模式。就这样一直睡到晚上7点,我醒来后,给宿舍的同学发了个短信,得知班导没去查哨后,便更加随意的再次拿起了书。呵呵,我其实非常享受这种肆意的、不会被人打扰的状态。然后我就读到了笛安那篇类似是自传的《请你保佑我》。很有感触,也想到了最近三年经历的这些事,想起曾经的那些羞赧,内心深处的那些褶皱,还有生命深处曾经无比渴望的救赎和最终经历的欺骗。最近很多人在看赵薇的《致青春》,随之流行的是电影里的各种台词。很多人拿出来,不停的引申进自己的青春的故事。随之不久,更多以致青春为由的小说和微电影被如法炮制出来。呵呵,我们这个时代,太流行追风了。我做个《职来职往》,你也搞个《非你莫属》;我搞个《非诚勿扰》,你马上把《百里挑一》制作出来。这不,《我是歌手》刚结束,《我是最强音》马上风生水起。我看着大家被《致青春》系列搞得泪水横流,其实并不想表现的无动于衷,但是也实在陪不出多少心情出来。我知道,也可能是我偏激了,但还是让我就这么偏激的守护着曾经里那些自己的不同吧。况且,哪怕所有人在《致青春》里看到自己再多的影子,也必须承认,你所谓的影子也不过是大家青春里雷同的故事。你自己的故事,恐怕早已被你无意识的湮没在记忆深处。
说多了,当我深有感触读完笛安这篇小说后,突然有一种立马写下一篇小说的冲动,我也把这个姑且定义为肤浅的跟一回”致青春“的大好春风吧。说做就做,我一直都把这也当做我对生活的一种节奏。我立马朝附近的超市走去,当然,这次我没有去那老太太的小卖部。我用心挑了一支笔和一本很厚的笔记本,最后,又买了一条看起来还不错的毛巾。当然,还有一盒口香糖。虽然打算这两天轻车简从,但是连毛巾口香糖都不买,实在太吓人了。哈哈。回去的时候,恰好碰到那老阿姨收衣服,她似乎看到了我手中刚买的东西,天有些黑,我看不到她脸上的表情。从她旁边经过的时候,老太太还是什么都没有说。我自然也没有解释什么,径直回了房间。
刚坐下来,我马上打开笔记本。打算借着这股兴致,一鼓作气把小说写完。可是,开笔后,才发现了其中的困难。因为太重视,有太多的因素想要驾驭,因为心中有太多要放进去的执念,反而怎么写都不满意。最大的问题,还是现实的尊严和小说的虚拟性如何合理的融合。所以我发现,我其实还没有做好准备。想了一会儿,我拿起旁边的手机,打算转移一下注意力。却突然发现乖徒弟中午给我发过的一个微信。我当即给她回过去。过了一会儿,她又回复过来。原来是又打算让我给她修改新闻稿。说来有意思,那天她一次性发了好几篇自己写的新闻稿给我,痛诉导师越来越不满意她的文章并拜托我给她找找毛病。深知“隔行如隔山”我实在没有把握,对着她那三篇文章想了很久,终于提了几条建议给她。她对我的意见似乎很满意并由此慢慢找到了完善的方向,并更加信服我。好吧,真的是误打误撞。上次她又拜托我帮她看文章,我当时正好有别的事,所以就没有帮她改。这次她提出来,我有些不好意思,便打算让她发过来。可是她一听说我在“闭关”,马上很懂事的改口说改天再改。然后当听到我打算整夜写小说的时候,她似乎比我还兴奋,说道“师父,加油,青春就是应该拿来像你这样挥霍的。”说完还在后面加了一个大大呲牙的表情。好吧,其实我就是自娱自乐一下。
放下电话,继续拿上笔,一边构思一边写,支持到凌晨3点。好吧,其实才写了一千多字,但是纸上慢慢的涂抹似乎提前预告了我的失败。我扔了笔,倒向温暖的床。睡觉前,我还在想,说好要写一夜的,唉。。。
今天11点钟的时候,我到阿姨那里退房。那阿姨确定我不打算继续住后满脸失望,随机转身找我押在她那的身份证。旁边的老头,就是那位大叔,趁着她找身份证的时候,居然跟我搭话。没话找话的跟我强调身份证的重要性。我听出来了,这倒不是像关心,反而类似一种莫名其妙的讨好。我无心和再他聊天,但还是在他说话的时候,礼貌且浅尝辄止的笑了笑,嘴上应付了几句。既然不打算住在这里,我也没兴趣跟这个暴躁大叔再计较什么了。。。
看着面前的满目的绿色,心情真的舒畅了许多。静静想着事,开始理清之前那些烦躁和无以名状的内心纠葛,发觉内心再次被加固,也愈加明确努力的方式和方向。当即决定不再找旅馆,中午就回学校上课。我站起身,还是不舍得就此离开,对着密集的树林毫无技术含量的猛拍了几张。说实话,我很喜欢树林。之前在网上经常看到一个师妹发的照片,她是一个非常喜欢行走的女孩。然后有一张她也是在一个小树林里拍的,阳光透过树叶零散的洒在她的脸上,有一种斑驳的质感。瞬间就吸引了我。
回到宿舍,迫不及待的洗头刷牙,刮掉两天就繁盛起来胡须。换上刚洗过的白色衬衫,对着镜子有一种重回世界的感觉。说起蓬头垢面,之前记得古天乐曾经就刻意蓄起胡须,然后他一脸络腮胡的进入公众视线的时候,我周围原本很喜欢他的女孩都异口同声的评价,恶心死了。我原本也是这个印象,后来看《单身男女》,看吴彦祖饰演的那个蓬头垢面不修边幅的的艺术家,行事和别人没有任何不同,坦然的接受自己的酗酒,有自己的爱和正能量。我当时就被折服了。当他后来整洁明亮出现在女主角面前时,我也没有感觉到很深的反差,只是人生的不同状态罢了。这恰恰反映了一个人自信的根本,其实不是外表。而且单就外表也给不了一个人真正强大的心理。好了,今天就记录到这吧。但愿明天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