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无聊,唤醒心中的抒情诗?
提醒说明:这是篇读书点评类文章,不是方法论!
前记
这本书是3月份读的,如今才把文稿整理出来。并非忙到没有时间,只不过近来有些懈怠,懈怠不光是因为懒,也包含着一丝茫然与反省。我总是兴致冲冲的去干很多自己感兴趣的事,被那种热情所驱动着去迅速的尝试和学习,唐吉柯德式的横冲直撞,可这背后又少了那么一丝慎重的考量。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就会让自己停一停,想一想。可也不喜欢长时间的停留在想的层面,想的太久,热情就会流失,而一个不热情的人是无聊又苍白的。
进入正题
嗯,3月份借到的这本书就叫《汪曾祺作品集》,封面上有一张他的照片,眼袋很重,皱纹颇深,头发花白,一下能抓住人目光的,是他的眼睛,大概因那眼神里有一种让人肃然起敬的严肃和难以捉摸的悲伤、脆弱,当然,这也可能是我的幻觉。
这书是短篇小说集,我一篇一篇看,起初看的起劲,相见恨晚似的,抓着不放。尤喜欢他这能把风土民俗与民间故事融在一起而使彼此增色的天赋:不是干巴巴的介绍,而是把这司空见惯日复一日的生活写的活色生香,满纸跃动着热闹纷繁的烟火气。旧时代的人生百态就这样一幅幅在我的眼前流动:锡器的打制、馄饨摊的器具、药店的格局、米店的经营模式、酒家的吃食样式,“神赛会”、卖艺表演、和尚放焰口等等,细细品味,略加琢磨,其乐无穷。
当然,这些只是风俗性的画面感的东西,增加的是一种见闻知识,一种想象的乐趣。但一本书,不该只停留在这个层面,它要向深了掘,除了廉价的快感、新鲜的见闻,更应该给读者一些思考。至于到底是什么样的思考?到什么程度?我无法替他人发言,但多少可以写些自己不大深刻的发见:
其一:打破对于“无聊”的常规认知。
“无聊”是一个非常宽广的概念,而对它阐释的最真诚也最深刻的,正是后现代主义的作品。
我,一个受过大学教育的无产阶级上班族,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份子,在这个辉煌、喧闹、拥挤、又有些单调的城市,来回又反复:
上班的日子,是在三点一线之间来回滚动的,节奏或者平缓、或者急促,心情或者雀跃、或者低沉。一方面,我安于这样的规律有序,也明白自我的成长和生活的积累正是在这看似单调的重复里实现的。另一方面,又时不时会生出一种冗长的无聊感,为了战胜它,在这三点一线之外,我会拼命的阅读娱乐 逛街 买东西……. 搞到自己精疲力竭,却依然……
忽然,一日,这个问题在我读书的过程里有了一个新的认识。正是汪曾祺的这本短篇集子,他不写传奇,写生活本身,在他故事里生活着的小人物,他们的生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并没有刻意渲染这种无聊、重复,而走向悲观的基调,也没有刻意来歌颂底层劳动人民的美好生活。大部分人的生活,只不过都是苦乐掺半:辛苦的劳作,努力的克制,得空时候静静的舒展,肆意时尽情的挥洒……他们显得那么平静又富有生活的热力,正源于他们的憨实与坦然。
我忽然明白,不论哪个时代的生活,无聊的滋生就似夏日的蚊蝇,是很普遍的,怎么来消解这无聊倒是容易,怎么来理解接受以及与之共生且生的有趣,这才是问题的根本。
我知道,自己这些浅显的感触,别人大概早已在丰富的生活里明白了,可我更喜欢自己去体验、经历和思考,用自己的方式来过真实的人生,而不是去听别人走过后告诉我结论,即使是正确的结论。
其二:唤醒曾在心中的抒情诗。
汪曾祺的故事,很少以都市为背景的,其最好的篇章,也多以乡野为背景。他把风俗定义为“一个民族集体创作的生活的抒情诗”。而我把他的小说定义“一枚唤醒农村生活体验的记忆果”。
我小时在农村长大,至今想起来,也非常怀念和感激那时在乡村的生活体验,这可绝不是在城市住久了以后假意矫情的几句喊叫,而是最初的生活体验所建立的我之后看待世界人生时基本的情感与价值走向。
的确,相比于乡间民俗,我更喜欢都市产生的文化、艺术、娱乐、商品:波德莱尔的《恶之花》,高迪富于想象力的现代建筑,梵高狂妄的想象和马蒂斯强烈的色彩,至今都看不懂的乔伊斯之《尤利西斯》,放松又刺激的游乐园,小资情调的咖啡馆,琳琅满目的商品……相比于田园式的牧歌,它更混乱、复杂、炫目、多元、甚至丑恶、奸险、势力、赤裸。
而享受它优势的同时,也必然被它的局限所围困。这时候,那曾在心中的抒情诗,那曾经的生活和体验,都是使自己不致迷失的一个有效法宝。至于到底是怎样的记忆,读汪曾祺的小说就可明白一二。
城市和农村,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文化结构,与其对立着看,非要一较高下,不如结合起来看,相互补充。
其三其四或许还有其五:
除此以外,我颇为喜欢他作为一个男性作家,对于女性形象的塑造。没有附加太多社会对于女性的伦理教条,也没有附加男性臆想里的理想女性成分,更加的率性和大胆,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少做作,更直白。不管是小英子的天真烂漫、情窦初开,巧云的曲意求爱、忠于所选,还是薛大娘的投怀送抱、各取所需,他写人欲,不写伦理。
西南联大时,汪曾祺师从沈从文,人们说他颇得沈从文的真传。可真传这种东西,往往是和个人的经历、性格相联系的,也因为此,汪曾祺虽师从沈从文,他们的作品本质上、性格上却差异颇大。
汪曾祺更率性一些,他写东西貌似没什么界限,也没什么企图,就是随笔挥洒,写那些自己所喜爱的、所常见的、或者所向往的人事和风情。他说自己追求的并非深刻,而是和谐。他确实作到了,而且做的很一流。可乡村民间,不止于他笔下的妙趣横生,也不止于诗人笔下的田园牧歌,它也藏污纳垢,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深不见底的传统以及隐秘悠长的故事……
沈从文的文字虽写的清丽流转,读来却并不轻松,反而给人一种“气闷”的感觉,透过清新的乡村自然,有着浓浓的悲伤甚至残忍,他写的轻,读来却重。所以我会觉得,沈从文更胜一筹。
后记
我最近一直在看张炜的书,他真是当代文学里一个独特的存在。他简直像一个我新发现的奇妙的宇宙,他的想象力、价值体系、甚至宇宙观、对于文章结构收放自如的应用都妙不可言。周末有时间的话会录一个类似于“Writing with me”的视频,主要是读书摘抄和读书笔记类的。感觉自己已经好久都没有过过一个真正放松的周末了。Need to relax a little bi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