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法哲思

《秦汉地方行政制度》:隐藏在权力争斗背后的制度变迁逻辑

2020-12-03  本文已影响0人  云海煮茶

近日,读了凤凰网历史频道创始主编刘三解的历史新作《秦砖:大秦帝国兴亡启示录》,颇为开拓眼界。作者用制度经济学详尽解析大秦帝国的运行逻辑,提出了秦统一六国后迅速灭亡的新解释:秦速亡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暴政,而在于制度具有巨大的压制力和攫取的残酷性。(详见书评《《秦砖》:一本解构大秦帝国历史常识的书 》)

但是,如果从制度层面对比汉朝时,不免就会产生疑问:两汉在政治制度上大体上是与秦朝一脉相承的,即后人所谓的“汉承秦制”。同样的制度下,为什么秦二世而亡,而汉王朝却可以传29帝,享国四百余年呢?

《秦汉地方行政制度 : 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 甲部》,严耕望 著 / 低音·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 2020-6

带着疑惑,笔者在制度研究的书堆里,翻阅了《秦汉地方行政制度 : 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 甲部》,希望能从中找到答案。该书作者是史学名家严耕望,曾任教于香港中文大学,并任耶鲁大学客座教授,在政治制度史和历史地理研究领域极具开创性。

严耕望早年曾师从国学大师钱穆,深受钱穆影响和喜爱。1937年,钱穆先生在武汉大学讲学时谈到:“历史学有两只脚,一只脚是历史地理,一只脚就是制度。中国历史内容丰富,讲的人常可各凭才智,自由发挥;只有制度与地理两门学问都很专门,而且具体,不能随便讲。但这两门学问却是历史学的骨干,要通史学,首先要懂这两门学问,然后自己的史学才有巩固的基础。”(严耕望:《钱穆宾四先生与我》)。这激起了严耕望浓厚的学习兴趣,并将对这两门学问的研究贯穿一生。

严耕望(左)、钱穆(中)、余英时(右)

《秦汉地方行政制度》就是严耕望积22年之功完成的代表作,是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领域的开山之作。作者从两个方面来观察秦汉地方行政制度的嬗变:一个是就行政权的性质来说,有双轨制、单轨制的迭代;另一个是从行政权的消长来看,则有分权、集权的更替。

一、“两汉承袭秦代规制,而运用变化,臻于完备矣”

“秦之与汉虽为两代,而论其制度,则为一体。”这个一体的制度,就是郡县制。郡县制“萌芽于春秋,演进于战国,完成于秦代,至两汉,臻于大备,为郡县制度之鼎盛时代”。西周时期由于还是宗法封建时代,还没有地方行政制度可言。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逐渐形成了数个中央集权式的新国家,开始出现了郡县制度。又经过约四百年的演进,到秦始皇统一全国,彻底废除封建制度,分天下为三十六郡,以郡统县,县道下辖乡亭,郡县制度最终完成。

汉承秦制以后之所以能够平稳过渡,作者一句“两汉承袭秦代规制,而运用变化,臻于完备矣”道破了天机,那就是两汉对于郡县制的灵活运用

秦以武力统一六国后,丞相王绾等人建言,把燕齐楚等边远地区分封给各位皇子以镇守四方,得到群臣支持。李斯提出反对,理由是周朝一开始也分封了众多同姓子弟,后来逐渐疏远,相互诛伐,周天子也没法禁止。秦始皇深以为然,于是决定不遵旧制,不行分封,在全国推广郡县官僚行政制度。

到了汉高祖刘邦的时候,形势大为不同。草根出身的刘邦在楚汉之争中与项羽争雄,靠的是“外结友邦,内封巨勋,群策群力,以摧大敌”,所以等他登上帝位时,已经封了韩信、张耳、黥布、彭越等八大诸侯国,正是依靠这些异姓诸侯,刘邦才得以最后消灭项羽。但此时异姓诸王势力庞大,不仅占据了天下绝大部分地盘,而且大多拥有独立武装部队,刘邦表面上有君王的名义,实质上只是诸侯国的盟主而已。所以,汉初恢复封建,与郡县制度双轨并行,是为了适应时势,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策这是第一步。

即位第二年,刘邦为了巩固汉室基础,就果断开始了处心积虑消灭异姓诸王的计划。同时,鉴于“周室虽乱而持久,秦室孤单而速亡”的认识,封刘氏子弟以取代和制约异姓诸王。这是第二步。韩信临终时有“狡兔死,良狗烹;高鸟尽,良弓藏”的大彻大悟,也就不难理解了。

文帝、景帝继续采取大封亲子,以亲制疏的政策,这是第三步。当然,随着同姓诸侯王势力的强化,此时双轨制的弊端也凸显出来,汉景帝削藩就引发了七国之乱。

平息七国之乱后,景帝、武帝更是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削弱诸侯的封土和权力,使其行政与郡没有差别,治权转移到地方行政长官手上,并派出刺史进行督察,形成刺史监察制度,郡县制逐渐趋于完备。这是第四步。此后两汉的地方行政制度可以称为郡县单轨制。

由此可见,同样是实行郡县制,与秦始皇一步到位的剧烈变革不同的是,汉朝能够因应中央与地方强弱关系的时势变化,通过一系列政策调整,在几代人百余年的同向努力下,逐步推行中央集权政策。这是从剧变趋于定型的过程,经过调整完善,汉武帝中叶以后三百年间,郡县制这一类型的地方行政制度就很稳定了。

二、精思密划的汉代郡县官僚制度

汉武帝实质上恢复单轨郡县制后,两汉又维持了约三百年的统治。对于汉代郡县官僚制度的利弊,严耕望通过归纳总结,在序言中提出几项精彩而富有开创性的见解,堪称全书的高度概括,精华中的精华。

一是汉代地方行政只有郡县两级郡守推行郡务有余,反叛中央则不足。因为郡守虽然权力很大,总揽了一郡的民、刑、财、军等大权,但全国的郡约有百个,大小得中,财力足以自给,军力足以维持治安,仅此而已。所以,郡守可以专政一方,而中央没有强藩之惧。

二是汉武帝在郡之上设州,在州部设置刺史来监察若干郡。刺史级别不高,但举察权力很大。这样的好处是,级别低下能够激发人的斗志,权力大则能够让他们做事情。

三是郡县长官和州部刺史都是中央派遣,且不用本地人(县长都不用本郡人),而他们可以自行任用下属,且必用本地人。同时,由于秦汉的制度刚从封建时代蜕变而来,下属都将郡县长官视如君父,署吏也如同以前的卿士一样,而不仅仅是行政统属关系。这样一来,地方长官就没办法任用私人,也不会有地方豪族恃势胁掣的弊端,同时又可以借助熟悉本地情况的人才来治理地方。

四是汉代的朝廷高官大多出身基层小吏。小吏和宰辅虽然地位悬殊,但只要有突出的才能,升迁可以很快。汉代的地方小吏通过举孝廉,十几年里升迁到公卿高位的例子有很多。汉廷常以能否治民为先决条件选拔人才,所以人们都乐于在地方做官,大小地方官员也多能奋发做事,以求做出政绩,有朝一日跻身公卿。因此,汉代地方吏治之优良,多为后人所称道。

此外,还有郡府县廷的内部组织极其严密、县乡三老“上达君相、下率吏民”等现象,也令作者“深服先民之精思密划”。汉代郡县制经过“精思密划”,呈现出不少的亮点,作者认为原因在于新制度刚建立不久,机构也新,所以才能够运用灵活,还没有受到积弊的牵制。

三、制度变迁中的积弊与变革

随着时间的推移,各项政策运行的弊端也开始积累并显现出来。到了汉末,中国历史就进入了最混乱的时代。地方行政演进到南北朝时代,出现了州郡增置太繁、州郡佐吏两系、私人部曲之制等弊端。

比如,州郡数量增置太过频繁,导致了汉后三百年的纷乱。到南北朝时期,州制已经从监察区转变为行政区,成为州郡县三级制。而且,州郡的数量不断增多,到南北朝末期,州近三百,郡七八百,比汉代的十三州、百零五郡,多了许多倍。但是人口数量并没有比汉代增加,“百室之邑,便立州名;三户之民,空张郡目”,有的州竟仅存名目。所以隋文帝废除郡一级,以州统县,实际上是又回到了汉代的郡县制,这才让汉后三百年的纷乱局面重归正轨。

又比如长官私人部曲制度,也是一大弊病。秦汉时期,地方长官由中央派遣单车赴任,下属没有一个是故旧。魏晋南北朝时代则相反,不但军府的吏员用故旧,军队也是长官私人拥有,也称为部曲,还经常随着长官调动而转移,成为地方长官的私人武装部队。南梁宗室名臣萧恢从荆州调任益州,经过云阳时号称“军府五万人从此过”,当时私人部曲的庞大,可见一斑。

前文已提到,作者在书中是按着郡县双轨制-单轨制、分权-集权的角度来观察地方行政的嬗变,秦汉到魏晋南北朝,乃至隋唐、五代十国及以后的历史演变进程表明,从这两个视角来看,其演进的轨迹基本是一致的。这就是“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背后的制度逻辑。

结语

严耕望之所以能够对秦汉地方行政制度提出独到的见解,离不开他扎实的史料工作。《秦汉地方行政制度》全书33万字,篇幅达440页,搜集的史料非常详实,整理得也条理清晰,从行政区划、郡府和县廷组织,到佐吏、升迁途径、籍贯限制等内容都有涵盖,还附有《汉代地方行政组织系统图》《秩绶表》等图表,可算得上是秦汉地方行政制度的百科全书。

(本文首发于公众号“云海书评”,欢迎订阅)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