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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鬼的少女(二)

2016-03-01  本文已影响971人  艾偲怡

看见鬼的少女(二)

1

原来,我只是长得像养母的女儿而已。

在一次全家自驾游的旅途中,车胎爆炸,与前方的大货车追尾,养母的女儿当场身亡,她的丈夫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去世,只留下她一个人,在监护病房里挣扎了半年,勉强捡回一条命。

在病中,养母把杨绛的《我们仨》看了一遍又一遍,终于打消了寻死的念头。

她成立了“偲怡爱书基金会”,资助留守儿童。

她不时下乡探望那些孩子,也会拍一些照片回来。她翻看这些照片时,无意间,她发现了一个巧合,让她欣喜若狂。

她发现有两个小女孩长得特别像,但是绝对不是双胞胎。她们一个生在万家寨村,一个长在大梁沟。

她特意打电话询问了两家父母,确定她们不是双胞胎,且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她决定,要领养一个女孩,跟她的女儿长相相仿的女儿。

身边的朋友,都认为不可能,生怕她将来失望,事先给她泼冷水:“这种事情简直天方夜谭,不如你重新寻找一段爱情,来得实际。”

她经历过生死,身受过别离,对生命有着更豁达的理解。人生已经坏到谷底,再往前走,只会越来越好。

她把女儿各个时期的照片,分发给全国的孤儿院和福利院。好消息不断传来,她每一次都乘兴而往,但每一次都失望而归。在她几乎放弃的时候,我所在孤儿院的秦阿姨,给她打了电话。

她应该很失望,我是个瞎子,而且还神经兮兮。可是偏偏的,我和她女儿不仅年纪相当,而且长相几乎一模一样。

还有,我的孤独触动了她脆弱的神经。她何尝不是一个孤独的人。于是,她决定把我带回家,还有我的那些朋友。

我对她言听计从。

她送我学盲语,我不再坚持我不是瞎子这件事情。她让我学弹钢琴,特意请了盲人教师,我就认认真真地学习,直到学会弹欢快的《苏格兰舞曲》。她希望我多接触外界,所以林天歌带我出去玩,我从来没有拒绝过,虽然我很惧怕人群。

她愿意理解我,虽然她无法真正接纳我。我和她的女儿长得实在太像了,我来到这个家,仿佛她从未失去过女儿,但又不时刻提醒着她,她已经失去了女儿。

我于她而言,既是慰藉,亦是负担。

我们掩饰着彼此的伤痛,照顾着对方的情绪,小心翼翼地生活。

十年过去,我长成大人模样。

2

我打开门,浓郁的花香扑面而来,又是香水百合的味道。这已经是这个月第八次了。

林天歌揉乱我的头发,问道:“丫丫,你过得好吗?”

龅牙桑像个球一样蹦过来,冲林天歌怒喊:“早就警告过你,不许抢我的台词,不许抢我的台词!”

林天歌见我凝神微笑,一边扶了我往里走,一边说道:“龅牙叔叔又在发脾气了,是不是像这样……”他提着嗓子,四肢轻浮地抖动:“不要抢我的台词,不要抢我的台词。”

龅牙桑见状,扑倒林天歌身上,在他脸上“哎呀呀”一顿狂殴,直到自己筋疲力尽,才跳到沙发上,悠闲自得地翘起二郎腿,对我说:“大仇已报。”

可惜林天歌一点感觉没有,要不然早就变成了猪头三。

龅牙桑不过过瘾而已。

林天歌正一动不动地研究着百合花,冷不丁抬头问我:“龅牙桑是不是又揍我呢?”

“嗯。”

林天歌捂着肚子,配合着挨打作挣扎状,“哎呦,哎呦”叫起来。

龅牙桑翻着白眼说道:“不是肚子,是脸。”

我重复给他听:“不是肚子,是脸。”

林天歌双手捧了脸,吃惊地说道:“龅牙叔,你也太狠了吧。”他用极其蹩脚的演技,轻浮地演绎了被狂揍的哀嚎。

我笑出声来,林天歌才满意收场。

以前,我不开心的时候,是龅牙桑逗我开心。现在,不管我开心,还是不开心,有林天歌和龅牙桑逗我开心。

养母从书房里出来,一看到了百合花,神情一怔。

林天歌解释道:“又是放在门口,所以我带进来。”

养母坐下来,语气似乎不满:“又不是墓碑,放在地上,多不吉利。”

林天歌懂她的意思,转身要把花扔掉,像以前那样。可这一次,养母似乎有些不舍:“天天,你先放着……”她犹豫起来:“不,你还是扔掉吧。”

“要不还是先留着吧?”

“不。”养母下定了决心,“你扔掉吧。”

林天歌转过身,悄悄留下了附在上面的卡面,然后把花扔掉。

养母有些魂不守舍,她叮嘱我:“丫丫,陈医生说你有些缺钙。你吃过钙片了没有?”

钙片是今天早饭时间,她亲自看我吃下的。她立即想起这件事,自己都感觉有些荒唐,说道:“今天阳光很好,让天天陪你出去走走。”

我惊异于她的健忘,早上她还提醒我,不要出去乱跑,天气预报说今天有雨。

我没有多嘴,只说:“好。”

我们坐在一起,不再说一句话,习惯于用默然化解无语的尴尬,很长的时间,便是如此,神情静和,各怀心事。

孤独可以理解寂寞,却无法相互慰藉。

金铛小心翼翼地问我:“这一次出去玩,也不需要我陪伴吗?”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与林天歌在一起时,我不再那么依赖金铛。

最初金铛很难过,不过很快,她便接受了这个事实。她知道,林天歌可以为我做她所能做的事情,比如做我的眼睛。同样,林天歌也可以为我做她不能做的事情,比如保护我。

金铛努力微笑着,眼神却闪躲不定,生怕我拒绝。她总是让我想起,5岁时,独自面对幽暗世界的自己。

我亲昵地摸着她的脑袋,点点头。

金铛这才放心地笑出声。

3

如果有外出的计划,林天歌会提前一天通知我,好让我做好准备。如果只是平常出去,他只会骑脚踏车驮了我,在家附近转转。

可是,今天他一反常态,临时提议让我陪他一起去书店买书。他要参加一个设计比赛,需要买几本资料。他今年考上了大学,学的是建筑设计专业。

养母让司机送我们到书店。

林天歌先带我去了音像区,那里有投币CD机。我们以前来书店,我就在这里带着耳麦听音乐,然后他一个人去买书。

林天歌反复确认我:“金铛有没有拉着你的手?”

“有。”

“好,不要放开她。”

“嗯。”

林天歌把耳麦给我戴上,然后转身离开,走了两步,又折回来。他一直嘴角含笑地看着我,仿佛等着我发现他似的。金铛难得做了一回哑巴,并没有提醒我。

他盯着我足有一首歌的时间,然后看着我一脸疑惑地把耳机摘下来。耳机不出声音了。

他才走上前来,说道:“我忘了给你调模式,这是单曲播放。”

我身后空出一人宽的缝隙,他生怕有人经过,将我推倒。他扶着我往后退,靠在身后的墙壁上,说道:“你乖乖站在这里,不要动。我马上就回来。”

“嗯。”

他调试好音乐,重新把耳麦戴在我的耳朵上,可是他的双手却没有拿开,与我面对面而视。

我看向金铛,想让她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情,却看着她羞红了脸,双手捂着眼睛,嘴里说着:“少儿不宜,少儿不宜。”

我正纳闷,却感觉我脸上的汗毛,被轻柔地呼吸声拂动,酸酸地颤抖在我心底绽放。

林天歌小声嘟囔了一句,揉乱了我的头发,方才离去。

我略等了片刻,摘下耳机,小小声问金铛:“他刚刚说什么?”

金铛一脸悲壮,同样小小声对我说:“他并没有离开。”

仿佛秘密被人看穿,我瞬间冰冻,眼睛也不敢动一下。原来林天歌只是佯装离开,他绕过货架,倚在我一旁的墙壁上。

林天歌笑着问道:“想知道我刚刚说什么吗?”

我没有说话。

他凑到我的耳朵旁,一样的小小声说道:“要是别的女孩子,我们就应该接吻了。”

我看向金铛,她红着脸点头,表示没错。

我默默地戴上耳机,把羞涩和甜蜜隐藏在李健诗人般的吟唱里:

“我是为你而来,不在乎穿越连绵山脉。你给我的最爱,永远在盛开,是我一生的精彩。”

这一次,林天歌才真的离开,去买他的书。

我陶醉在歌声里,身体里的激动和喜悦随着音符跳舞,不觉挣脱了金铛的手。时间像风中飘扬的绸带,柔软向前舒展,仿佛一切的美好都来得及。

忽然有人不小心踩了我一下。我感觉钻心的痛,忙摘下耳机。

那人是个女生,忙不迭地向我道歉:“对不起,对不起,你还好吧?”

我几乎无法站立,知她不是故意的,所以说道:“没事。”

她扶着我,说道:“要不要去医院看一下?”

“不用麻烦。”

她才发现我的眼睛有异常,更加抱歉:“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这时,我听着林天歌很紧张的声音传来:“丫丫,你怎么了?”

那女生“咦”了一声,惊讶道:“林天歌?这么巧。”

林天歌只顾问我话:“丫丫,你的脚怎么了?”

那女生替我回答:“不好意思,我刚刚不小心踩了她一下。我一边走路一边看书,太入迷了,所以没有看路……”

林天歌这才发现,面前这个女生是他的同系同学陆文萱。他本来很生气,也只好作罢。两人寒暄了几句。

陆文萱问道:“你们是……”

林天歌看着我,柔柔地莞尔。忽然的,他握了我的手,十指相扣,说道:“她是我女朋友。”

4

陆文萱张大了嘴巴,心里奔腾过一万只草泥马,建筑学院的万人迷林天歌的女朋友,竟然是个瞎子。

我抽出手,平静解释道:“我不是他女朋友,我是他妹妹。”

陆文萱才没有背过气去,心悸犹存地说道:“原来如此。你们是亲……”

林天歌打断她的话:“你来这里买什么书?”

陆文萱才意识到自己失礼,说道:“我报名参加系里的设计大赛,所以买点资料。”她看到林天歌手里抱着的书,惊奇地说道:“原来我们买的书是一样的。真是……好巧。”

林天歌明显不想继续谈话下去,陆文萱有些尴尬,说道:“我先走了。回头见。”

陆文萱走远之后,林天歌不满地问我:“你为什么拒绝我?”

“我为什么要答应你?”

“我喜欢你啊。”

我脑海里浮现第一次见到林天歌时,他笑容满怀地对我说:“丫丫妹妹,可是我喜欢你呀。”

我克制住嘴角地笑意,说道:“你从小就喜欢我。我知道。”

“我说的不是那种……”他忽然明白了,郑重介绍自己:“你天天哥哥我可是一个超级大帅哥,腿长,颜值高。不过这都不重要,关键我心里只有你一个人。”

我咬着嘴唇,生怕自己笑出声来。

林天歌“额呀”掐了我的一下脸,说道:“你的颧骨都乐上天了。还不承认。算了,反正来日方长,你是我的,又跑不掉。”

他掏出那张他悄悄留下来的卡片,问我:“想不想知道,送花给你妈妈的人是谁?”

“你认识他?”

他看着卡片说道:“他每次送花,都会留下这个‘莫无谦’这个名字。我上网查了一下这个人,他现在是一个摄影师。”

“以前是什么?”

“以前是个商人,后来儿子接管了公司。他就专门搞摄影。很多照片被《国家地理杂志》录用。这两天他正在艺术中心举办画展。这里距离艺术中心不远,我们偷偷去看看他,好不好?”

“好。”

于是,我们移步到艺术中心。

在艺术中心二层展厅门口,挂着莫无谦的照片和简介。

林天歌驻足看了半天,说道:“这个人好像很熟悉,在哪里见过?”又说道:“这是一个慈善摄影展。所得收益将全部捐给‘偲怡爱书基金会’,这不是阿姨为偲怡妹妹创办的基金会吗?”

多少年过去了,林天歌一旦提起偲怡,还是会亲热地称呼她为“偲怡妹妹”。

因为偲怡,我才过上现在的生活,我应该感激她,不应该嫉妒她。可是有时候,我真的会嫉妒她到发疯的地步。她人不在了,可是又无孔不入。无论我长得和她多么像,但是却永远无法取代她。

偲怡到底是有多可爱,让那么多人爱她。

林天歌忽然恍然大悟:“我想起来了。这个人是我爸爸的朋友,以前来过我家里。他怎么会认识阿姨?”

他朝里面看了一眼,说道:“有媒体在采访他,我们过去听一听,说不定有收获。”

林天歌拉着我走进了展览大厅,我们站在莫无谦身旁,装作欣赏照片,耳朵却伸得老长。

记者问莫无谦道:“听说您以前是一个很成功的商人,为什么忽然想做摄影师?”

“当摄影师是我从小的愿望,不过促使我走上职业摄影这条路,是因为我的一个朋友。”

“什么样的朋友?”

“其实也谈不上朋友,我只是她的一个追求者。”

“莫非与‘偲怡爱书基金会’的创办人有关?”记者不好意思地笑笑,说道:“如果不方便,您可以不回答这个问题。我也是道听途说,想证实一下。”

莫无谦迟疑了一下,说道:“其实说不出来也无妨,活了半辈子,还懦弱的话,就是没活明白。”

记者一脸喜色:“这么说,您承认了。艾氏集团原董事长的遗孀,梁莹女士就是您爱慕的对象?”

“是。”

我和林天歌惊呆了。

我急于要知道这个莫无谦长得什么样子,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有金铛能事无巨细地告诉我。

我才发现,金铛不见了。

有人问我:为什么老喜欢自己当女主呢?这次的女主不是我,可还是忍不住客串了一把。

这一章里有一句话,我红果果的心机展露无遗,亲爱的你们能找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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