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的故事
人的记忆是一个过程,保留在大脑皮层是有保鲜期的,加上事情多的话更容易忘记。古人在这方面也是吃了不少亏。明明说好了三天以后去赴约,但是过了三天给忘了。约好的人气匆匆的来质问,一拍大腿:“忘了。”大家定好了太阳一露脸就去打猎,说好的二十人,只来了十人其他十人给忘记了。忘记的人也挺痛苦,不打猎哪来的肉吃。忘字耽误了好多事情,失去了很多人情。急的人没办法的时候想出了一个办法。拿出一条麻绳在麻绳上结一疙瘩:今天有三件事要做,就结三件;有两件事情要做,就结两件。做完一件事情,眼巴巴地望着绳上的疙瘩发呆,下一件事情是什么来?有时事情做完了还有疙瘩在绳上,难免又一阵细想。人都是从经验中找道理的,以免太多绳上的疙瘩扰人。做完一件事情就解开一个疙瘩,解不开的就做个记号。时间长了,事情多了,很多事情想不起来做什么了。苦恼便随之而来。有个叫仓颉的人因为十五天之后要去采山上熟的野果,早一天去生晚一天去果子熟过了。他在绳上结了十五个疙瘩,但一想到十五天之后忘了要干什么?他把麻绳放在地上苦思冥想了一会,在第十五个疙瘩上边画下了一个像果子的符号。十五天到了,仓颉看看旁边的果子号明白了,今天要去采果。每次仓颉结绳记事时,都要在旁边画个与事情相近的符号。时间久了,仓颉发现方便多了,舍去了绳子,以符号代替。字由此延续而来。
人们一开始发现字的用途新奇的厉害,先是读,再是学着画。人多了,有的画的好看就按照好看的样子来画。或许从这时候开始,字不只用来记事情还用来赏。有些人对于字的痴迷程度很深,比如王羲之从小七八岁的时候偷拿父亲书来看。
资料所说:王羲之自幼酷爱书法,几十年来契而不舍地刻苦练习,终于使他的书法艺术达到了超逸绝伦的高峰,被人们誉为 "书圣"。
王羲之13岁那年,偶然发现他父亲藏有一本《说笔》的书法书,便偷来阅读。他父亲担心他年幼不能保密家传,答应待他长大之后再传授。没料到,王羲之竟跪下请求父亲允许他现在阅读,他父亲很受感动,终于答应了他的要求。
王羲之练习书法很刻苦,甚至连吃饭、走路都不放过,真是到了无时无刻不在练习的地步。没有纸笔,他就在身上划写,久而久之,衣服都被划破了。有时练习书法达到忘情的程度。一次,他练字竟忘了吃饭,家人把饭送到书房,他竟不加思索地用摸摸蘸着墨吃起来,还觉得很有味。当家人发现时,已是满嘴墨黑了。
王羲之常临池书写,就池洗砚,时间长了,池水尽墨,人称 "墨池"。现在绍兴兰亭、浙江永嘉西谷山、庐山归宗寺等地都有被称为"墨池"的名胜。
王羲之的书法艺术和刻苦精神很受世人赞许。传说,王羲之的婚事就是由此而定的。王羲之的叔父王导是东晋的宰相,与当朝太傅稀鉴是好朋友,稀鉴有一位如花似玉、才貌出众的女儿。一日,稀鉴对王导说,他想在他的儿子和侄儿中为女儿选一位满意的女婿。王导当即表示同意,并同意由他挑选。王导回到家中将此事告诉了诸位儿侄,儿侄们久闻稀家小姐德贤貌美,都想得到她。稀家来人选婿时,诸侄儿都忙着更冠易服精心打扮。惟王襄之不问此事,仍躺在东厢房床上专心琢磨书法艺术。稀家来人看过王导诸儿侄之后,回去向稀鉴回票说:"王家诸儿郎都不错,只是知道是选婿有些拘谨不自然。只有东厢房那位公子躺在床上毫不介意,只顾用手在席上比划什么。"郡鉴听后,高兴地说:“东床那位公子,必定是在书法上学有成就的王羲之。此子内含不露,潜心学业,正是我意中的女婿。”于是,把女儿嫁给了王素之。王导的其他儿侄十分羡慕,称他为“东床快婿”,从此 "东床"也就成了女婿的美称了。
为了练好书法,他每到一个地方,总是跋山涉水四下钤拓历代碑刻,积累了大量的书法资料。他在书房内,院子里,大门边甚至厕所的外面,都摆着凳子,安放好笔,墨,纸,砚,每想到一个结构好的字,就马上写到纸上。他在练字时,又凝眉苦思,以至废寝忘食。
他认为养鹅不仅可以陶冶情操,还能从鹅的某些体态姿势上领悟到书法执笔,运笔的道理。有一天清早,王羲之和儿子王献之乘一叶扁舟游历绍兴山水风光,船到县禳村附近,只见岸边有一群白鹅,摇摇摆摆的模样,磨磨蹭蹭的形态。王羲之看得出神,不觉对这群白鹅动了爱慕之情,便想把它买回家去。王羲之询问附近的道士,希望道士能把这群鹅卖给他。道士说:「倘若右军大人想要,就请代我书写一部道家养生修炼的《黄庭经》吧!」王羲之求鹅心切,欣然答应了道士提出的条件。这就是「王羲之书换白鹅」的故事。
在他身上出现的成语还不只这些,据说有一次,他把字写在木板上,拿给刻字的人照着雕刻,这人用刀削木板,却发现他的笔迹印到木板里面有三分之深。这就是成 语入木三分的来由。”
古人认识到字的用处又发现了字的美观,甚至把写字看得比生明还重要。
唐太宗李世民对王羲之的字达到了痴迷的程度,挂于帐中每日临摹。还让自己的孩子跟着临摹。字有开始的用途到字的美观再到人的追崇,最终成为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