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论长篇小说的写作

2020-03-13  本文已影响0人  我有一支烂笔头

长篇小说基本上是不完美的文学体裁。没有一部长篇小说是十全十美的。

举止应衍生自性格,言谈也是一样。时髦女性说话该像时髦女性,街头妓女说话该像街头妓女,卖汽水的说话要像卖汽水的,律师说话要像律师。对话不该有一搭没一搭,但也不该让作者趁机卖弄他的意见;应该用来刻画发言者的性格,让故事进展下去。叙述的段落应该生动、不离题,长度只需使相关人物的动机和所处情境清晰服人就行了。文字应力求简洁,让一般教育程度的人可以轻易阅读;文体应符合题材,就像剪裁合度的鞋子符合形状优美的脚一般。最后,小说应做到引人入胜。我把这一项放在最后,但却是不可或缺的特质,少了这一项,其他特质将派不上用场。头脑健全的人,谁也不会为了求教诲或启发而读小说。他若需要教诲或启发却不去读专门写来教诲和启发人的书,那他就是傻瓜。

为了使故事合乎可能性,人物合情合理,作者必须叙述许多跟故事相关、本身却不见得有趣的事例。事件往往需要一段时间来分隔,作者为了作品的平衡必须尽可能杜撰些内容来填满这段时间。这些段落称为桥段。有些作家尽量避免桥段,直接从辞藻绚丽的事件跳到另一个辞藻绚丽的事件,但我想不起成功的例子。大多数作家乖乖过桥,而且多多少少有些技巧,但过程中很可能有点沉闷无聊。

作家是人,难免有他的古怪念头;

我来举个例子:19世纪之前小说家很少注意场景,一两句话就足以把他们要描述的背景交代完毕;可是浪漫派得到大众的喜爱之后,为描写而描写日渐流行。某个人上街到一家药店买牙刷,作者一定会告诉你这个人经过的房子是什么模样,店里卖哪些东西。黎明、落日、星夜、万里无云的天空、上升和渐缺的月亮、波涛汹涌的大海、山尖积雪的群山、黑暗的森林……没完没了的描述。有些描述本身美极了,但跟内容毫不相干!

作家们过了很久才发现,场景的特征无论以多么诗意的眼光来观察,又以多么可敬的手法来表达,除非必要,否则仍属徒劳。也就是说,除非能帮助作者继续说故事,告诉读者跟书中人有关而他非知道不可的东西,否则都没有用。这是长篇小说中一项偶然的缺陷,但另外一项缺点似乎是与生俱来。既然是篇幅相当长的作品,写起来难免要花费一段时间,至少要几个礼拜,通常大概要几个月,有时候甚至要好几年。作者不可能持续被灵感眷顾这么长的时间。我不喜欢用“灵感”一词——用来指句式自由的散文有点自抬身价,我宁可留给诗人专用。诗人从事的艺术比小说家高贵;可是小说家另有补偿:诗除非具有最高的品质,否则易受忽略,长篇小说就算有许多缺点,仍不至于一文不值。

尽管如此,小说家写稿受某种东西影响,若不叫灵感,我找不到更好的字眼,只好称之为潜意识。也许正因为这是一个意义有点不明确的含糊词汇,可以充分表达作者的一种感觉:他白纸写上黑字,充其量只算活跃的媒介,其实他是抄录者;他发现自己正在写他不晓得自己知道的东西,快乐的思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泉涌而来,未曾预料的概念像宴会的客人未先告知就登门造访一样惊喜。我想这没什么特别神秘的地方:未曾预料的概念无疑是过去长期经验的结果,快乐的思绪起自概念的联想,他自以为不知道的事情储存在记忆的隐秘处。潜意识把它带到表层,自由自在地从笔尖流到纸上。

但潜意识是率性又不确定的;无法强迫,任何意志的努力也无法激励它活跃起来;它就像风爱向哪儿吹就向哪儿吹,像雨落在正直的人身上也落在不正直的人身上。老练的作家有各种方法哄潜意识来帮他的忙,但有时候潜意识始终固执不来。若听任潜意识自生自灭——在长篇小说这么长的作品中,此事常常发生,作者只能孜孜不倦下功夫,仰仗他的一般能力。倘若他能借这些方法引起读者的注意,那才是奇迹呢。

当我斟酌小说家必须克服多少障碍,回避多少预料不到的困难和危险,我一点也不惊讶连最伟大的小说家都难以做到十全十美,我反而惊讶他们竟能做到没有“更不完美”。

人人都会跳来跳去,但要跳着读却不损失重要内容可不容易。就我所知这可能是天赋,也可能必须靠经验来求得。约翰生博士看书跳得很凶,鲍斯韦尔告诉我们:“他天赋异禀,立刻就能抓住任何一本书有价值的地方,用不着苦苦从头读到尾。”但鲍斯韦尔说的无疑是知识方面的书籍;读一部小说若成为负担,干脆不要读就好啦。不幸的是,基于长篇小说这种体裁的基本缺陷、作家或出版方法的缺失,很少长篇小说能从头读到完始终是兴趣盎然的。跳着读或许是坏习惯,却是情势所逼而养成的坏习惯。可是读者一旦开始跳着读,就很难停止,于是他可能会错过许多读了对他有好处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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