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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声乐不应局限于民族唱法的单音演绎

2019-02-22  本文已影响448人  自在的简书

        在世界声乐领域,拥有雄厚民族文化底蕴的中国民族声乐无疑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它的“字正腔圆”、音色甜美、高亢亮丽、真假声自如等特色,不仅为国人所喜闻乐见,同时,也被世界各国、各地区人民所喜爱。

        作为一个音乐的爱好者,我为我们的民族声乐而深感自豪。无论是专业民族还是地方民族都能在甜润的音色和华美的服饰上感受出从悲切忧婉到荡气回肠的漫妙……

        应该说,民族声乐在情节叙事和情感表达上的“如泣如诉”确实堪称完美。但表现形式上,多为“单枪匹马”、“单打独斗”!我指的是音色!也就是说,民歌的演唱基本都是一个人,即便是一群歌手,也大多是齐唱,偶尔会加一点轮唱和和声,在演唱音色上的厚度与层次感比较单薄,或者略显不足、略缺意境。至少,追求和声的主动性不够强。

        音乐作为无国界、无地域限制的“世界通用语言”,自然有其共容性,它的更高层次表现则是共鸣感的追求。从和弦协奏(唱),到轻音交响,人与人、器乐与器乐,人与器乐的交融越来越明显地成为更趋向和谐的艺术追求与享受。中国民族声乐也许是一定程度上受传统教育的“规矩”音响,制约了它的表现手法与形式的共鸣性追求,而使得和声效果偏弱。

1、不是没有,是不太追求。专业声乐教学中学科划分界限分明,人为界定为“歌”“声”两个阶段,行程客观断档。

2、表演形式上,相对极端,要么没有和声,要么几十人大合唱、轮唱,纯民族的重唱、和声作品和表演太少。活跃在舞台上的和声形式,比如重唱组合也多为通俗或者美声类。

3、和声不同于合唱。“合”,追求的是“同一个音阶、同一节律、同一种发声”的“同质性”,而“和”,则追求的是“和而不同”的不同音阶、甚至不同节律、不同发声”的共振。这自然也增加了学习、教授、创作、编配、指导等环节及其难度。

4、民族传统文化中,“慎独”、中庸、平衡等思想也在潜移默化地发挥着作用。这一点,从我国民族器乐的单音共性上可见一斑:二胡、笛子、唢呐、洞箫、打击乐……都是单音乐器,箜篌、古琴、琵琶等虽有多弦,但演奏上,还是多单音轮指,和弦和声很少。

        可以理解,诸多因素给民族声乐实现“和声”带来了束缚。这就要求我们民族声乐的专业工作者、管理者、教学师生们,在继承我们传统文化核心的基础上,敢于打破常规,吸收西方音乐的理念和技法,从教育专业设置、教学分科、课程设置,到学术评定、培训引导,以及作品创作、演艺团体、节目形式策划等方面都能进一步加大和声效果的追求力度,共同为我们优秀的民族声乐走向更高的艺术境界而努力!

民族声乐不应局限于民族唱法的单音演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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