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们一直都教错了!!
明天,又该讲《鱼我所欲也》一课了,备完课后,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孟子说的“鱼和熊掌”为什么不能一起吃?二者一块吃是否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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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趣使然,便上网索查一番,无意中看到一篇文章后,让我吃惊非小!原来,这么多年的讲解一直都在一个误区徘徊!我们错误地理解了孟子老先生的意思,令人汗颜!特此转述此文,与大家分享!
《熊掌吃出人命——“鱼与熊掌”正解》
如题,先说“熊掌”。
熊掌,古称熊蹯,自古最著名的就是孟子“鱼与熊掌”之论,《孟子·告子上》: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后世对上文的诠释都是——鱼与熊掌皆为珍馐美食,二者不可同时获得。进而演绎成二者皆为所欲,难于取舍。而且后世用典也几乎皆着意于此:
熊鱼自古无双得(宋·文天祥《己卯十月一日至燕越五日罹狴犴有感而赋》)
熊鱼自古不容兼(宋·范成大《丙午新正书怀十首》)
取舍徒思择熊蹯(宋·苏颂《暇日游逍遥台睹南华塑像独置一榻旁无侍卫前》)
孰谓熊鱼俱所欲(宋·方回《郑无贰和予杂言有缘督之句用韵谢之》)
鱼熊兼得古今难(宋·陈普《咏史下·司马孚》)
自笑熊鱼岂得兼(元·俞俊《次高原朴见寄韵》)
二千多年来,后世对“熊掌”的解释一律是“美食”:
味美敌熊蹯(宋·陆游《送客》)
恨不美熊蹯(宋·陆游《夏夜舟中闻水鸟声甚哀若曰姑恶感而作诗》)
闲味美熊蹯(宋·陆游《小舟》)
美若尝熊蹯(宋·陈舜俞《赠刘道原》)
寒蔬脆美敌熊蹯(宋·陆游《幽居》)
熊蹯驼峰美不如(宋·陆游《菜羹》)
《辞海》——熊掌也称熊蹯,熊的脚掌。一种珍贵的食品。(《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夏征农主编;辞海编辑委员会编.—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第1912页)
《古代汉语词典》——熊蹯即熊掌,一种珍贵的食品。(《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辞书研究中心修订.—2版.—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
<2015,9重印> 第1664页)
《现代汉语大词典》——熊掌熊的脚掌,脂肪多,味美,是极珍贵的食品。(《现代汉语大词典》/翰林辞书编写组编著.—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13.12第1173页)
《汉语词根辞典》——熊掌熊的脚掌,脂肪多,味美,旧时是极珍贵的食品。(《汉语词根辞典》/黄岳洲编著.—北京:华语教学出版社,2014.11
)
《俗语大词典》——鱼与熊掌不能兼得熊掌:熊的脚掌,一种珍贵的食品。(《俗语大词典》/温端政主编.—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第2120页)
民间还有些其他的解释,如:因为想要得到鱼需去水里捕捞,想要得到熊掌需到山上捕猎,一个人不能同时干这两件事,所以不可兼得;鱼、熊掌皆代指两种有价值的事物,孟子认为熊掌价值高,所以选择了价值高的,寓意人会选择对自己来说最有价值的事物;有得必有失,不可太贪心等等。如此种种,看来古今皆然。
然而,以上全都错了!
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如果仅仅作为食物,鱼与熊掌世人若各好其味,本无可厚非,为何孟子要直截了当地表达自己选择熊掌?难道孟子说的是熊掌的美味?这种选择或者说这种强迫式的说教,岂是孟子的方式?关键还将这种一己的生理之好写在严肃的论政著述中,这也太看低孟子作为先贤圣哲的精神志趣了吧?!
但如果我们知道古人(指孟子之前的古人),是把熊作为远古图腾之一,对它满怀敬畏之心。吃熊掌作为一项庄严神圣的精神活动时,才会发现后世对“鱼与熊掌”的诠释则是大错特错的,根本就是曲解了孟老夫子的本意。
关于图腾,通过以下法国人类学家雷诺于1900年对图腾信仰的12条经典归纳,我们大致可以知道“图腾”的基本概念:
1、禁止杀害或食用某种动物,可是,此种动物却可个别地被豢养和照顾;
2、某种动物因意外而死亡时,它将像其他族人的死亡一样受到哀悼和埋葬;
3、在某种情形下,禁食的禁制只局限于动物身体的某一部分;
4、当某种通常已被赦免的动物,由于事实需要而必须加以杀害时,则常须举行请求宽恕的仪式,同时,制造了不同的技巧和籍口来试图减轻破坏禁忌(也就是指这种谋杀)后所可能遭受的报复;
5、当动物被用为某一种仪式典礼的牺牲时,它将得到庄严的哀悼;
6、在某些庄严的场合和宗教仪式里,人民披上了某种动物的皮革。在此情形下,图腾崇拜仍然存有其作用,因为,它们是图腾动物;
7、部落和个人采用了动物的名称——即图腾动物;
8、许多部落在它们额军旗和武器上画上动物的形态,人们将动物的形态绘列到身体上;
9、如果图腾是一种令人害怕或危险的动物,那么,他们深信在部落中以它为名的人们能够免于遭受痛苦;
10、图腾动物能够保护和警告它的部族;
11、图腾动物能够对部落内的忠贞族人预言未来并作为他们的领导;
12、在图腾部落内的人民常深信他们和图腾动物之间乃是源自相同的祖先。
(引自弗洛伊德《图腾崇拜现象在孩童时期的重现》一文。《图腾与禁忌》:弗洛伊德著/杨庸一译(内部刊行);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6第130-131页)
鄂温克人就将熊视为自己的祖先,鄂温克族有个神话传说:一位猎人进山打猎,被一只母熊抓住了。母熊将他带进山洞,强迫与之成婚。猎人无奈,便于洞里与母熊共同生活,并生了一只小熊。后来猎人乘机逃出。母熊发现后,抱着小熊追赶。并把小熊撕作两半,一半抛向猎人,一半留在身边。留在身边的仍然是熊,抛给猎人的就是后来的鄂温克人。与鄂温克族同源于古老部落的另一分支鄂伦春族,也流传着完全相同的关于熊祖先的神话。鄂伦春人甚至直接称雄熊为祖父、舅舅,称雌熊为祖母。鄂伦春族还有一个自古传袭的猎熊祭熊食熊的神圣仪式,为的是防止他们认为有灵性的熊对猎人或分食熊肉的人进行报复,更为了希冀祖先能保佑全族。
日本北海道的原住民阿伊努人,熊就是他们的图腾动物之一。阿伊努人还过“熊节”,在“熊节”上杀熊,再以熊肉举行圣餐宴会,熊头与熊骨则奉为圣物保存,为的是熊的日后复活。这种既崇奉熊为神灵,又杀熊食之的看似矛盾的现象,费雷泽在《金枝》第五十二章“杀死神性动物”中有过专门描述。
阿伊努人就是这样宰杀动物,希望由此获得各种好处。他们把这些动物看作神灵,希望这些动物为他们带信给亲人或上界的是神,他们希望通过吃它们的躯体,或用其他方法得到它们的美德。他们显然希望它们再生到这个世界上来,再把它们捉住杀掉,再一次获得他们已经获得的一切利益。因为,在击碎熊和鹰的脑袋之前,他们向其崇拜的熊和鹰祝祷,祈求它们复生到这世上来。这些似乎清楚地表明他们相信这些生物将来会复活。如果在这一点上还有任何怀疑,拜契勒先生的证明会予以解除,他告诉我们:“奥运UR坚信猎杀或祭杀的禽兽的精灵会再次投生回到世上来生活‘他们还相信,禽兽还阳是专门为了人的福利,尤其是为了阿伊努人的福利。”
熊祭仪式也是北欧到西伯利亚,再到北美洲的北部原住民的传统。日本神话学家大林太良将之划分为两类:先捕熊仔,养大后,举行仪式将其杀死;在山上直接猎杀熊。并认为:尽管祭熊仪式在形式上虽不尽相同,但其观念和仪式细节却惊人地一致。
例如,库页岛地区及利亚克人杀死熊的图腾仪式:捕一幼熊,笼中供养,百般敬奉。然后氏族庆典时,引至聚落巡游一番,再请结为姻亲的另一氏族成员,用乱箭将熊射死。熊头与熊骨,葬以隆重之礼。
欧洲史前考古研究,也发现尼安德特人有熊头祭坛。还有鞑靼海峡的奥罗奇人、中国东北的靺鞨人、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等,都有广泛而古老的熊图腾崇拜。
通过以上我们知道了古人对于食熊,是有着一系列庄严而神圣的仪轨与寓意的,可以与西教之“圣餐”等量齐观,甚至更加古老。换句话说,吃熊掌是一个圣餐式的精神活动,是一次神圣的精神救赎。明白了这一点,再来看孟子的原文,才能真正读懂其深层含义。孟子根本就不是把熊掌与鱼置于珍馐美味的同等位置,再给天下人设置一个不可兼得的两难问题,孟子的本意是——鱼是美味,属物质之欲,熊掌则是高尚的精神之欲,二者不能兼得时,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熊掌,即精神层面的东西。“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孟子在字里行间没有过丝毫犹豫,答案明确,语气坚定。唯其如此,才能与原文中紧接其后“舍生而取义者也”的论述,相印契合。可惜的是天下人从来都没有领悟到孟子追求精神富足的圣贤之心,却用世俗眼光,降以物欲而释之。
也唯其如此,当我们重新检读“与人命有关的吃熊掌”的典籍论述时,才不会感到困惑,引致误解。请看《左传·文公元年》:
初,楚子将以商臣为太子,访诸令尹子上。子上曰:"君之齿未也,而又多爱,黜乃乱也。楚国之举,恒在少者。且是人也,蜂目而豺声,忍人也,不可立也"。弗听。既,又欲立王子职而黜太子商臣。商臣闻之而未察,告其师潘崇曰:"若之何而察之"?潘崇曰:"享江芈而勿敬也"。从之。江芈怒曰:"呼!役夫!宜君王之欲杀女而立职也"。告潘崇曰:"信矣"。潘崇曰:"能事诸乎"?曰:"不能"。"能行乎"?曰:"不能"。"能行大事乎"?曰:"能"。冬十月,以宫甲围成王。王请食熊蹯而死,弗听。丁未,王缢。谥之曰"灵”,不瞑,曰"成”,乃瞑。
这是一个臣弑君子弑父的故事。说的是,早先楚成王准备将商臣新立为太子,便与令尹子上商量。子上说:“君王的年纪还不大,还有众多姬妾,废去现在的太子就会发生动乱。楚国确立太子,常常是选择最年少的公子,况且商臣这个人,眼睛像蜜蜂眼睛而声音像豺狼号叫,是一个残忍的人,不可以立为太子”。楚成王没听从他的话(立了商臣为太子)。不久,楚成王又想改立子职为太子,而要废掉太子商臣。商臣听到传闻但尚未证实,就把这消息告诉他的老师潘崇,并问:“如何才能把这消息证实?”潘崇说:“你去宴请成王的妹妹江芈但不要尊敬她”。商臣遵从而为之。江芈受到戏弄大怒,说:"哎呀!你这贱役之人,君王要杀你而立子职为太子是适宜的!”商臣告诉潘崇说:“消息可靠啊”。潘崇问他:“你能去侍奉子职吗?”答说:“不能”。又问:“你能出逃吗?”答说:“不能”。最后问:“能举大事吗?”答:“能!”十月,商臣令宫中兵甲包围了成王。成王请求吃熊掌后再死,商臣不答应。丁未这天,楚成王自缢。大臣们为他定谥为“灵王”,他不闭眼;改为“成王”,才闭上了眼。
为什么楚成王临死之前,向自己的儿子也是叛军首领提出要吃熊掌的要求呢?后人有的解释是熊掌太好吃了,是天下第一美食,楚成王想临死前“饱腹欲”,再吃一次,不当“饿死鬼”;有的解释是因为煮熊掌要花费很长时间,楚成王希望通过这个来拖延时间,等待援兵。这些解释又是落入“熊掌是美食”的窠臼了。事实的真相是,楚国世代奉熊为图腾,是祖先的化身。身为楚国国君的楚成王,自然晓得自己的太子也是深知食熊是国之重典礼仪的,所以临死前要求用“熊圣餐”的方式,希望能够体面而死。后文有关“瞑目”的叙述,正是表现了楚成王希望体面的心意。甚或还有寄希望于在“熊圣餐”的仪规中,让太子商臣幡然悔悟的劝诫含义在其中。
所以,楚成王临死前的求食“熊圣餐”,实在是一种精神层面的要求,绝非贪图口腹之欲世俗饕徒的举动。
还有一则因吃熊掌吃出人命的典故,也让我们看出后世对食熊掌的曲解。《左传·宣公二年》:
晋灵公不君:厚敛以雕墙;从台上弹人,而观其辟丸也;宰夫肠熊蹯不孰,杀之,置诸畚,使妇人载以过朝。赵盾、士季见其手,问其故,而患之。将谏,士季曰:“谏而不入,则莫之继也。会请先,不入,则子继之。”三进,及溜,而后视之,曰:
“吾知所过矣,将改之。”稽首而对曰:“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这则故事说的是晋灵公“不君”即不是正派君王的事例。
晋灵公不遵守做国君的规则,大量征收赋税来满足奢侈的生活。他从高台上用弹弓射行人,观看他们躲避弹丸的样子。厨师没有把熊掌炖烂,他就把厨师杀了,放在筐里,让官女们用头顶着经过朝廷。大臣赵盾和士季看见露出的死人手,便询问厨师被杀的原因,并为晋灵公的无道而忧虑。他们打算规劝晋灵公,士季说:“如果您去进谏而国君不听,那就没有人能接着进谏了。让我先去规劝,他不接受,您就接着去劝。”士季去见晋灵公时往前走了三次,到了屋檐下,晋灵公才抬头看他,并说:“我已经知道自己的过错了,打算改正。”士季叩头回答说:“哪个人能不犯错误呢,犯了错误能够改正,没有比这更大的好事了。
难道真的是因为厨师没有将熊掌煮熟,晋灵公一怒之下就把厨师杀了?退一万步讲,即使晋灵公是草菅人命的暴君,可以因为一道菜没煮熟,就杀了厨师,但为什么还要剁了厨师的手,放在筐里,让宫女顶在头上,游尸经过朝堂?晋灵公是想告诉朝堂上的大臣们“做错了事,就如同这厨师一样下场”吗?
其实不然。熊圣餐是一件神圣而隆重的事情,容不得任何细微的疏忽与闪失。煮熊蹯不熟,等于是破坏了神圣的典礼,冒犯了先祖,侵犯了圣灵,所以必杀之。这才是晋灵公要告诫大臣们不得亵渎先祖,不得亵渎君主,不得以下犯上的真实本意。
通过以上,我们终于明白了孟子“鱼与熊掌”论述的真正寓意,是将鱼所代表的“物质欲望”与熊掌所代表的“精神欲求”,作一高低上下的层次区分。纵使是两千多年前,物质相对匮乏的年代,孟子注重的也是精神追求!而根本就不是将“鱼”“熊掌”二者当作同等“美味”来相提并论的。遗憾的是千百年来,有多少人歪曲误解了先贤圣哲的本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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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此文,我反思了很久:以前对课本的解读实在是太肤浅了,只知道照本宣科,而没有细致地去思考和怀疑。没有怀疑精神,又怎么能够提升自己呢?
学无止境,人,必须是长到老,学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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